惠特曼的自发运用
一、惠特曼的自发运用
英语free verse这个词组译自法语vers libre,而后者最早见于英语文献是在1902年。(1)然而,诚如1916年刊的《一些意象主义诗人》的前言所说:“vers libre这个名称是新的,但确定无疑,这东西不是。”(2)据说,英语中最早的自由诗是乔叟的《荣名之殿》中的这几行:
And nevertheless hast set thy wyt
Although that in thy heed full lyte is
To make bookes,songs,or dytees
In rhyme or elles in cadence.(3)
实际上,这几行诗除了第一、四行不押韵之外,其余部分皆合某种格律:第二、三行押韵;第一、二行九个音节,而第三、四行七个音节。这也许是在摹仿法语诗数音节,而非古典(希腊、拉丁)诗数音步的做法。至于有两行没有押韵,可能是作者为求某种特殊效果而有意为之,也可能是实在押不上韵而又不肯因韵害义。总之,这几行诗至多只应被视为不完全或不成功的格律诗,而不可能是真正的自由诗。
真正的自由诗,也就是vers libre这个词组所最初命名的东西,一般认为是诞生于十九世纪的法国。法语诗格律一如法语语法,极严,长期束缚着诗人的创造活力。作为反抗,诗人们开始尝试抛开格律,用散文体式写诗,于是有了散文诗。继而也许是为了与诗性散文相区别,又转而采取了诗歌旧有的分行排列的办法,于是产生了自由诗。1886年,《时尚》(La Vogue)杂志发表了兰波的两卷44首散体诗,总题为《灵感集》(Illuminations)。不久后,该杂志主编居斯塔夫·康发表了自己的作品,并名之以“自由诗”。他不仅否认受到兰波影响,而且否认兰波的作品堪称自由诗。几乎与此同时,康的朋友于勒·拉福格也发表了更为优胜的自由诗。随后,又有更多的诗人发表自由诗作品。自由诗写作一时蔚然成风,形成一场运动。
自由诗(vers libre,更早叫做vers libéré)这个名称,法语有摆脱了传统格律束缚的含义,犹如奴隶获得自由一样,直译应为“获得解放了的诗”。《牛津英语词典》的定义是:“不遵守传统的、尤其是有关步格和韵式的格律,节奏和诗行长度不定可变的诗歌写作。”1902年版《大英百科全书》的描述则可谓言简义赅:“除了排印形式外,与散文无法区别。”(4)这等于我们中文里略含贬义的说法——“分行的散文”。的确,自由诗与散文或散文诗在形式上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分行。但这分行却颇有讲究,我们将在下文述及。
据笔者的研究,自由诗的发生与诗歌的翻译有关。(5)英语“钦定本圣经”(1611)中的《诗篇》和《雅歌》以及《耶利米哀歌》、《约伯记》和“先知书”一向被认为是英语散文诗或自由诗的滥觞。它们不就是因出于无奈而避难就易,把希伯来语韵文译成英语散文的结果吗!古书抄写或排印不分行,故形如散文;若分行,则与自由诗无异。后来的英语诗人摹仿这种翻译诗进行创作,就产生了散文诗或自由诗。詹姆斯·麦克佛森的散文体“莪相诗”(1760—1762)和克里斯托弗·斯玛特的自由体《颂歌》(1763)据说就是受“钦定本圣经”的《诗篇》影响而作的。其语言特点是:一口气一停顿的长句子,其节奏有如波浪推涌,其重复排沓的音效有如魔咒。沃尔特·惠特曼的《草叶集》(1855)也具有类似的特点。一般认为他也同样受到“钦定本”《诗篇》的影响。但笔者怀疑,一如麦克佛森可能还直接从盖尔语翻译,惠特曼也许还受到其它翻译作品——例如印度和波斯宗教经典的韵文散译的影响。虽然根据句子的语法结构或者说话语流的自然停顿来分行,形成所谓行尾停顿诗行(end—stop line),无异于把散文句子分行书写,但是惠特曼还有意识地采用排比句法等修辞手段,来加强节奏感。然而,他似乎并不意在形式的创新,而只是利用最简便的手段来表达其火山喷发似的思想和情感而已。他说:“艺术的艺术、表达的光荣和文学的阳光是简单。什么也不比简单好。……最伟大的诗人有着较不显著的风格,而更多是思想和事情的通道,不增也不减;是他自己的自由通道。他对他的艺术发誓:我不会干涉,我不会在写作中让任何优雅、勉强或创意像帘子般悬挂在我和别人之间。我不会让任何东西悬挂在中间,哪怕是最华贵的帘子。我准确如实地讲述我所讲述的。”(6)在他眼里,《我自己的歌》也许可以与《所罗门之歌》相比,他的全部作品就是一部“先知书”。他是以同样古老而质朴的方式唱他自己心中的新歌。而就是如此执着于简单质朴,他无意或有意地在数百年来无数“从别的诗作蒸馏而来的诗作”(7)中间独树一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