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读某译稿的意见

2.关于审读某译稿的意见

刚刚收到寄来的校样。对照原文看了四首,问题不少。究其原因,主要是英文水平太差,低级错误太多。另外中文也嫌书面语气太重了,与原诗的俚语风格还有距离。其余可想而知,就不用多看了。若让他们自己改,不会有什么改进;若由别人改,则须大动干戈,不如重译。我与译者素无瓜葛,只是据实而言。出与不出,决定由你做。像这样的事,在国外都是匿名的,以免惹麻烦。希望下次不要事先透露姓名。

下面就具体谈谈看过的几首诗。

首先,“题记”——“我期待/生命中充满一点故事/为死亡的到来”,短短三行,中文就欠通顺自然,意思更是要推倒重来。原文是“waiting/in a life full of little stories/for a death to come”。原文主语省略。“little stories”不是“一点故事”而是小故事、琐碎、微不足道的故事之意。“waiting for”(等待)的宾语是“死亡”,而不是“生命”或“故事”;介词“for”也不是“为”的意思。原意应是“在充满琐碎故事的生活中/等待/死亡的到来”。

《艺术》:“即是/精神/消亡/的/形式/表现”。原文是“art”:“as the/spirit/wanes/the/form/appears.”“as”不是“即是”也不是“作为”之意,而是表示时间状态的连词,相当于“when”。原诗的意思是:“随着/精神/消退/形式/出现。”

《美人盛产于法兰西大地》(“fair stand the fields of France”),题目就译错了。第一节“in the awesome strumming of no/guitars/I can never get too high”译为“在令人恐惧吉他缺席的/混乱弹奏中/我并未感到过于高亢”,全不对。“no/guitars”是文字游戏,可以说实际不存在但又在想象中的吉他。可仿“nowhere”(乌有之乡)一词译作“乌有吉他”。“awesome”是令人敬畏之意,在俚语里却是“棒极了”的意思。“strumming”是随意拨弄,而不是“混乱弹奏”的意思。“high”是俚语,表示在吸毒、蹦的或其它令人兴奋的活动中达到的“高”、“飞”、“飘”之类的近似迷狂状态的感觉。我国方言里也有把喝酒喝多了称为“喝高了”的说法。而“I can never get too high”整句的意思是“我再‘高’也不算过分”,换句话说就是“我‘高’到极致了”或“我‘高’得不能再‘高’了”。第二节“in places where giraffes run like/hate/I can never get too lonely”译为“在长颈鹿因厌弃而/逃离之处/我并未感到过于孤独”,也全错。应该是“在长颈鹿像仇恨一样/奔跑之处/我孤独得不得了”。第三节“in bars where celluloid bartenders/serve poisoned laughter/I can never get too drunk”译为“在多如细胞的招待/用浪笑提供服务的酒吧/我并未感到过于沉醉”,仍是全错。“celluloid”是“透明塑料做/似的”,而不是“多如细胞”之意。“serve poisoned laughter”意思是“端来下了毒的笑声”,而不是“用浪笑提供服务”。“I can never get too drunk”意思是“我醉得不行了”,而不是“我并未感到过于沉醉”(中文也太文绉绉了)。剩下两节也不太对,就不多说了。

《刽子手准备就绪》(“a killer gets ready”)。“killer”不是行刑的“刽子手”,而是“杀手”,而此处更可能是俚语,指具有某种出众品质之人或物,例如girl—killer。第三节“he kept looking at himself in the/train window/and standing up and taking off his/coat and then standing up/and putting it back/on”译为“他一直从火车车窗的玻璃/欣赏自己/然后起立,脱掉他的/大衣,然后再度起立/把它挂在身后的/上方”,错。“looking at himself”不过是看着自己,不一定有“欣赏”的意思。“putting it back/on”不是“把它挂在身后的/上方”,而是“重新把它穿上”的意思。倒数第二节“vainer than any woman”不是“比任何一个娘们儿还要空虚的样子”,而是“比任何女人都虚荣”的意思。其余部分尚有不准确之处,就不多说了。《蓝月亮,噢,风吹月……亮,我是多么崇拜你!》(blue moon,oh bleweeww mooooon how I adore you!)。“bleweeww mooooon”实际上还是“蓝—月—亮”,并非“风吹月……亮”。最后两行“bow wow bow wow wow/bow wow bow wow wow”是英语中狗叫声的拟声词,却被译成了“唯诺唯诺诺/唯诺唯诺诺”。前文较简单,但译文语感也不对。

《街边广告牌上政党候选人的嘴脸》(“face of a political candidate on a billboard”)。“political candidate”不一定是“政党候选人”,他可能代表某个政党(也可能不代表任何政党),但他参与竞选的却很可能不是某政党的党首,而是政府、议会中的席位,因为政党党首的竞选是内部的,公开打广告的可能性很小。“not too many”不是“极少”(very few),而是“不太多”之意。“flat tires”是“爆胎”之意,译成“高速驾车”,不知何据?“大学里有个儿子”(a son in college)不如说“有个儿子在上大学”。“规规矩矩的垃圾桶”(garbage cans with tight lids)把原文具体的描写抽象化了,应该是“盖子盖得紧紧/严严的垃圾桶”。

《怪事一桩》(“the strangest thing”)。准确的译法应是“最奇怪的事”。第四行“fear”不是“令人恐惧的”(fearsome),而是“恐惧的”,也就是说,是发出尖叫者自己恐惧,而不是令听者恐惧。“went to bed and/slept”就是“上床/睡觉”,原译“朝床走去”误而多余。“I saw the slashes and/the raw flesh.”译为“我看见了那片灌木丛/和裸露在外的伤口”,实际上这里并没有什么“灌木丛”,只是“我看见累累伤痕/皮开肉绽”而已。“looked around”译为“望向四周”,不合中文习惯,不如作“四下张望”或“朝四处看”。“a pot of water”应该是“一锅水”,而不应只译作“锅”。

我的主张是:首先意思要对,尽量少错。这意思里面就已包含了文体、语气等的等效对应。现在有些人抛开原文,孤立的强调译文的语感,且以此为借口,掩饰自己对原文理解的不足。真可谓无知者无畏,勇气可嘉。其实是对翻译这门艺术的极大轻蔑。虽然滥芋充数者不怕丢人,但出版者应有责任把好关,防止谬种流传。

200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