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诗(10)在形式上多近于戏剧独白(dramatic monologue),因为忏悔总须有个实有或假想的对象,但这类诗之得名似应更侧重于其内容。忏悔的内容一般总是公认的过错或见不得人的行为和想法,当然是极具私人性了。实际上,如果说现代诗在表现手法方面还割舍不下非私人化,那么在题材方面的发展可说是日益私人化,就是一步步向个人隐私领域深入发掘,越来越多以前不可入诗的东西暴露出来,但如何向公众展示,使之易于接受,就需要艺术手段来包装了。

罗伯特·洛厄尔认为,女人一般成不了大诗人(major poet);在美国文学史上,只有四位女诗人堪与男性大诗人相提并论,他的学生西尔维娅·普拉斯(Sylvia Plath)就是其中一位。她的诗也很有特点,题材大多出于私人经验,但她文学素养很好,善于将私人经验与公共的文学传统结合起来。《女拉撒路》(“Lady Lazarus”,1962)这首诗就是这样的一个典范。笔者之所以选此诗来说明非私人化理论的具体表现,是因为普拉斯乃至“忏悔派”有时被目为“极端主义者”,他们的创作内容极具私人性,因而非私人化写法产生的效果就更明显。

   Lady Lazarus

I have done it again.

One year in every ten

I manage it

A sort of walking miracle,my skin

Bright as a Nazi lampshade,       5

My right foot

A paperweight,

My face a featureless,fine

Jew linen.

Peel off the napkin           10

O my enemy.

Do I terrify?

The nose,the eye pits,the full set of teeth?

The sour breath             15

Will vanish in a day.

Soon,soon the flesh

The grave cave ate will be

At home on me

And I a smiling woman.

I am only thirty.            20

And like the cat I have nine times to die.

This is Number Three.

What a trash

To annihilate each decade.

What a million filaments.        25

The Peanut—crunching crowd

Shoves in to see

Them unwrap me hand and foot

The big strip tease.

Gentleman,ladies            30

These are my hands

My knees.

I may be skin and bone,

Nevertheless,I am the same,identical woman.

The first time it happened I was ten.  35

It was an accident.

The second time I meant

To last it out and not come back at all.

I rocked shut

As a seashell.              40

They had to call and call

And pick the worms off me like sticky pearls.

Dying

Is an art,like everything else.

I do it exceptionally well.       45

I do it so it feels like hell.

I do it so it feels real.

I guess you could say I’ve a call.

It’s easy enough to do it in a cell.

It’s easy enough to do it and stay put. 50

It’s the theatrical

Comeback in broad day

To the same place,the same face,the same brute

Amused shout:

‘A miracle!’             55

That knocks me out.

There is a charge

For the eyeing my scars,there is a charge

For the hearing of my heart        60

It really goes.

And there is a charge,a very large charge

For a word or a touch

Or a bit of blood

Or a piece of my hair on my clothes.   65

So,so,Herr Doktor.

So,Herr Enemy.

I am your opus,

I am your valuable,

The pure gold baby

That melts to a shriek.         70

I turn and burn.

Do not think I underestimate your great concern.

Ash,ash——

You poke and stir.

Flesh,bone,there is nothing there—— 75

A cake of soap,

A wedding ring,

A gold filling.

Herr God,Herr Lucifer

Bew are                 80

Bew are.

Out of the ash

I rise with my red hair

And I eat men like air.

笔者拙译如下:

  女拉撒路

我又玩了一回。

每十年我就设法

玩一回——

一种活生生的神迹:我的皮肤

透亮得似纳粹的灯罩;           5

我的右脚

是一块镇纸;

我的脸是没有五官的、细腻的

犹太亚麻布。

揭掉这块头帕吧,             10

啊,我的敌人。

我吓人吗?——

鼻子、眼窝、全副牙齿?

酸腐的气息

一天后就会消散。             15

很快,很快,墓穴

吃掉的肉就会

回到我身上,

我就又是个微笑的女人。          20

我只有三十岁。

像猫一样,我可以死九回。

这是第三回。

每十年都要清除

多少垃圾呀。

多少亿万根纤维呀。            25

嚼着花生的人群

拥挤进来看

他们解开我的手脚的裹缠——

盛大的脱衣舞表演。

先生们、女士们,             30

这是我的双手,

我的双膝。

我也许瘦得皮包骨头,

然而,我还是原先那同一个女人。

第一回发生时我十岁。           35

那是一次事故。

第二回我本想

一去就不复返了。

我像一只海蚌

摇摇晃晃闭合了。             40

他们只好叫啊唤啊,

从我身上摘掉像黏糊糊的珍珠似的蛆虫。

死是一门艺术,就像别的一切。

我玩得特别好。

我玩起来让人觉得过瘾。          45

我玩起来让人觉得真实。

我猜你会说我有一种需求。

在小屋子里玩容易得很。

玩完了待在原处容易得很。         50

令我晕倒的却正是

大白天

又戏剧性地回到

同一个地方、同一张脸孔、同一阵野蛮

而兴奋的呼喊——             55

“神迹啊!”

看看我的伤疤

得付钱,听听我的心跳

也得付钱——

还真有销路。               60

要问一句话或摸一下

或讨一滴血

或我的一绺头发或一片衣裳,

就得付钱,很大一笔钱。

那么,那么,医生先生。          65

就这样,敌人先生。

我成了你的作品,

我成了你的宝贝——

融化成一声厉叫的

纯金娃娃。                70

我辗转燃烧。

别以为我低估了你的极大关心。

灰烬、灰烬——

你又戳又拨。

肉、骨,那里什么也没有——        75

一块肥皂,

一枚结婚戒指,

一颗金假牙。

上帝先生、魔鬼先生,

小心,                  80

小心!

从灰烬中

我披着红发升起;

我吃人就像吃空气。

普拉斯个人生活极为不幸,三十岁就自杀了。此诗是她去世前一年写的,其精神状态已接近崩溃,“头脑不正常”(罗厄尔语)。因为是年,她发现丈夫、英国诗人特德·休斯有了外遇,遂与之分居,自己又是美国侨民,在英国无依无靠,又独自带着两个孩子,生活之艰难与无助可想而知。在此诗里,诗人不是滥情自怜,直抒胸臆,而是利用多种历史和文化典故,设计了精巧的框架,把自己内心中的狂乱情感加以外化,冲淡、稀释或中和,用艾略特的话说,就是“非私人化”了。其实这样一来,效果更厚重,更感人。

此诗的主要暗喻借自基督教“圣经”。据《新约·约翰福音》第十一章第四十四节,耶稣行神迹,使病死已四天的拉撒路复活。普拉斯自比死而复活的拉撒路,只不过性别不同而已。诗题中的“lady”一词是名词作形容词用,相当于“female”,汉译意思是“女性的”;“Lady Lazarus”就是“女拉撒路”。有些译者把它译成“拉撒路太太”或“拉扎勒斯女士”,就没有道理了。

这整首诗就是一个暗喻,诗人把自己比做一个能够自行起死回生的女人。开头就说,我又干了一回。干了什么呢?原文“it”是指死而复生这件事,即下文所谓的“活的神迹”(walking miracle),并不是一般人理解的单纯自杀。“done”一词既暗示行为的主动性,又暗示态度的游戏性,口吻的轻松感。这个词相当于汉语口语里的“搞”、“玩”、“弄”、“干”等。接着又说,我每十年就要设法玩一回。

“walking miracle”是点题,直译是“行走的神迹”,意译可参照“walking dictionary”(活字典)的译法,译为“活生生的神迹”,是相对于书本上、传说中的神迹而言的。下面的几个形象则涉及纳粹迫害犹太人的史实或曰典故,形成另一个暗喻。普拉斯喜欢把自己想象成受迫害的犹太人,迫害自己的人则是纳粹。这种想法在其另一首名诗《爹爹》中有更集中而强烈的表现。据说,曾有纳粹军官发现某犹太人背上的纹身很美,就剥下来做了灯罩。笔者曾在欧洲见过用马蹄制造的镇纸之类的工艺品,但不知纳粹曾否真的用人脚做过镇纸。犹太人喜用纯白的亚麻布。说脸面是没有五官的亚麻布,意谓死人脸上通常盖着的遮脸布,即第四节首行所谓的“napkin”。这个词又让人联想到一个与犹太人有关的基督教传说:相传耶稣背着十字架前往髑髅地途中,有一位名叫维罗尼卡的犹太女人把自己的头帕递给他擦脸;当耶稣把头帕还给那女人时,他的面影印在了上面。这块头帕就成了著名的“维罗尼卡之帕”(Veronica’s Napkin)。这就使犹太人(发话者自比)受迫害的历史超越现代而上溯到古代,具有了层积的深度。

揭开尸布,是吓人的骷髅。但一天之后,尸臭消散,血肉重生,“我”又复活,重新微笑了。这样的描写显然也是发话者的想象和虚构,可以看做一个女人受到沉重的精神打击后又很快重新振作起来的暗喻。“我只有三十岁”,这是实写。普拉斯生于1932年,作此诗时正好三十岁。“像猫一样,我可以死九回”,这又是比喻,意谓生命力和意志之顽强。西方迷信认为,猫有九条命。“这是第三回”,呼应并印证前文的“每十年”发生一次的说法。紧接着又再次说,“每十年”要搞一次大扫除,要连肉体都完全消灭一回。一切再重新来过。

“嚼着花生的人群”自然是不敬神而又迷信的俗人、愚氓,都挤进来看热闹,看“他们”把我裹着的手脚解放开,就像看脱衣舞似的。至此,我们大体可以猜出,“他们”是指现实中抢救自杀者的医生和护士,这在后文可以得到证实;在第六十五和六十六行,医生即被等同于敌人。解开手脚的束缚实则是对手术前脱衣或痊愈后解除绷带的描写。由此也就可知,发言者所谓的死而复活的“神迹”实际上是指大难濒死之后重又恢复生命力,且不管造成灾难的是天灾还是人祸(虽然从诗的内容看,至少后两次应该是自杀企图所致)。第一次发生在十岁时,是一次事故,应属天灾。第二次应在二十岁左右,“我本想/一去不复返了”,显然是自杀。普拉斯在其自传性长篇小说《钟形罩》(1963)中写到了这段自己由于精神崩溃而企图自杀的生活经历。此诗主要写的是第三次,应是三十岁时与丈夫分居后又一次未遂的自杀企图。

下面有个意象很有意思:“我”像一只海蚌闭合了;“他们”从我身上摘下蛆虫,就像采摘黏糊糊的珍珠似的。蛆虫与死尸有关,珍珠则与海蚌有关,二者又都与“我”有关。珍珠既呼应且丰富了海蚌的形象,亦美化并强化了蛆虫的形象。而海蚌又容易让人联想到波提切利的名画《维纳斯的诞生》。希腊神话中的爱与美女神阿弗洛狄特即罗马神话中的维纳斯诞生自海浪之中,在波提切利的画中,被描绘成脚踏巨大海蚌的裸体美女形象。不知诗人普拉斯在此处是否有意自比维纳斯。

“死/是一门艺术,就像别的一切。”这是普拉斯经常被引用的名句。这意思是说,死是需要技巧的。下面紧接着说:“我尤擅此道”,仿佛出自天然的需求。独自赴死并不难,可怕的是当你又活过来的时候,看见周围还是同一群俗人的可憎面目,听见他们粗野而兴趣盎然地欢呼着“神迹”,这场面才令人惊骇晕倒呢。下面则又是幻觉或虚构:迷信的群众争着要付钱来参观神迹或购买有灵力的纪念物。这番描写令人联想到古代乃至近现代天主教与西方民间迷信结合的圣徒和圣物崇拜;往往有所谓圣徒死后尸体多年不朽或其遗物有灵的传说,也往往有人利用这种传说赚钱。不用说,能死而复生者更是“活生生的神迹”,比死圣徒更灵,虽然这种人不是被当成圣女,就是被当成巫女,例如法国的贞德。

“就这样”,发话者对受话者“医生先生”、“敌人先生”(此处“医生”和“先生”一词用的是德语,可见医生不仅被视为敌人,而且被视为德国纳粹)——说,“我”变成了你的作品和眼中的宝贝金娃娃,用我国传统说法,就是摇钱树。然而,“我辗转燃烧”起来。以下的描写自然转到对纳粹用焚尸炉烧毁犹太人的尸体,然后从骨灰中寻找未烧化的金牙和金饰物之类的史实的影射:“你”怀着极大的关心或贪恋,用棍子在遗骨中间又戳又拨,但一无所获。也就是说,我没有金牙,也没有结婚戒指,甚至连一块肥皂也没有。而“ash”(骨灰或灰烬)一词又赋予了燃烧意象以另一重含义:古埃及传说中不死鸟自焚以获得重生的喻义。“披着红发”一语印证了这一典故:据说不死鸟的羽毛是红色的;同时也可能实指诗人/发话者在现实中确实生有一头红发。最后是极具挑衅性的宣言:上帝/魔鬼(与医生、敌人四者同一所指),你要小心了,我要从灰烬中复活了,但这次不再是那“同一个”“微笑的”女人,而是吃人的女妖!最后一行的“men”一词可能有点儿歧义,可作“人”讲,也可仅作“男人”讲,但如果据后一种理解,就把这首诗视为所谓极端女性主义作品,也可能不免偏颇,因为此处重点似在于利用神话做比喻;女妖吃人很可能是不分男女的。也许诗人有意暧昧,我们也不必坐实。

这首诗的形式是戏剧独白。这种形式有利于造成直接出场表演、说话的戏剧性效果,同时也具有隐藏发言者身份的面具作用,因此颇适合表现私人性与非私人性结合的内容。犹如艾略特的《荒原》和乔伊斯的《尤利西斯》,这首诗把私人情感和经验纳入传统和现代典故的框架之中,给人以多重意义的联想空间,不仅使内容更加丰富厚重,而且使私人情感与公共知识发生联系,从而更易引起崇高感和共鸣,而避免了滥情感伤和浅薄的自怜。这种写法与中国古诗的用典也有相似之处。虽然这首诗的措辞都很简单,但要从中看出背后的暗含意味来,却不那么简单。一个不具备必要知识的读者就很难欣赏其中的妙处。

从以上的分析看来,普拉斯的这首诗可说相当规矩。如果说非私人化写法是传统主流的话,那么普拉斯的风格应当说还是传统的,或者至少是现代主义传统的,而非以摈弃传统神话、象征、典故为特征,更加私人化的所谓“后现代主义”的。就体式而言,此诗亦非全无章法。三行一节,诗行长短不一,不时押偶然韵,可谓自由中有约束,规律中有变化。再者,采用三行一节的诗体是否有意暗示三次死而复生呢?事不过三,也许诗人在想象中已自杀过无数次,事实上还是终于自杀身亡。许多人推测她并不真的想死,她的死更多是一场事故。从此诗的内容看,诗人似乎确实并不想死,这也许可作为一个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