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诗杂谈

译诗杂谈

有人说,译诗还应是诗。不错。但问题是,译与诗孰占第一位。依我看,这里所谓的诗不应是创作或仿作之诗,而应是翻译之诗。顾名思义,翻译诗即诗前加翻译:翻译第一,诗第二。这是分开来讲。既然分而言之,就有先后之序。实则二者也许是不可分的。翻译的第一和最后标准是准确,这是无可争辩的原则;尽管各家各派表达方式不同,或曰信达雅,或曰音形义等等,不一而足,但都有个指归。若仅单纯言诗,则不必瞄准原文,甚至可以完全与翻译无关。

国内外有不少大胆的诗作者仅从原诗中寻找灵感,然后自出机杼,任意发挥,敷演成篇。他们的产品或者标明意译或仿作,或者干脆收入本人名下的作品集,而这类译者一般是不怎么懂所译的原文的。例如埃兹拉·庞德译李白的《长干行》:“十六君远行/瞿塘滟预堆/五月不可触/猿声天上哀”变成了“At sixteen you departed,/forever and forever,and forever./You went into far Ku—to—Yen,by the river of swirling eddies,/And you have been gone five months./The monkeys make sorrowful noise overhead.”“五月不可触”是承上句说明在阴历五月份瞿塘峡水急滩险,不可接近,而译文却变成了“你已走了五个月”(故无法触及)。滟预堆本是位处瞿塘峡口的一堆礁石,在译文里却变成了二合一的地名“瞿塘滟”(日语发音Ku—to—Yen)。其它添枝加叶之处亦复不少。但这并不妨碍庞德的译诗成为美国大学英文系必读的经典。他的译诗集Cathay似乎更多地被认为是(再)创作而非译作。

有一回,一位中文诗作者拿出自译的西尔维娅·普拉斯的“Lady Lazarus”一诗给我看,声称是当时国内最佳译本。我当场浏览一遍,即发现上十处误译。记得最清楚的是她把原诗中一短语“in broad day”译成“在无边的日子里”。这听起来多么富有诗意呀!够美够朦胧的,但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原文不过是“在大白天”之义,或顶多可译为“在光天化日之下”而已,清楚而明白。也许从整篇看来,该译诗可以算得上是一首不错的中文诗,但是,在原文这个至高无上的标准的对照下,恐怕就不能算是好的翻译诗了。

也许就是在这类译诗的影响下,国内有些年轻的诗作者们便误以为外国现代诗就是这般朦胧晦涩,于是竞相仿作起语义半通不通,逻辑混乱不清,无法分析解释的“现代诗”、“实验诗”来。而他们的创作实践又反过来影响一些半吊子译诗者(有些就出自他们自己的队伍),恶性循环出一些不堪卒读的东西来。我曾间接听到过这样一种极端的邪说,曰,译诗何难?译散文还得把意思搞通顺了;译诗嘛,尤其是译西方现代诗,越不通就越像诗!悲夫!持这种论调者或实际上如此实践者恐怕还大有人在。而且竟还有不少此类不通的译品出版问世呢。难怪人们现在要为翻译水准的下降而紧急呼吁了。而译诗界又是最容易鱼目混珠的领域。

直译意译之分野,历来众说纷纭。我的简单理解是:似乎把“call a spade a spade”译作“把铲子就叫做铲子”是直译,译作“实话实说”则是意译。这与西方时下流行理论所谓的“外国化”(foreignization)与“本国化”(domestication)是一回事。从文化视角看来,本国化有利于使译入语(target language)文化保持纯洁,而外国化却可能使之丰富。我曾听一位台湾学生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乃是中国成语(其实是犹太成语)。惊讶之余,亦深感好的直译确能融入本国文化。汉语中译自佛典的成语更是不胜枚举。现在改革开放,新的外来语如潮涌来,非直译甚至音译不能“洋为中用”。比较而言,意译易,直译难。意译多以现成熟语套原文,结果往往非过即不及;直译既需有创意,又需通顺畅达,甚难做好。

以色列大诗人耶胡达·阿米亥曾对我说:“诗就像科学一样精确。诗人只说‘好’,而不说‘非常非常好’。”不论古今中外,好诗都讲究炼字炼句,有所谓一字不易之说。所以,译诗应直译,庶几像译科学论文一样一丝不苟,当然这不等于逐字死译。起码应尽量移植原诗形象,因为形象化是诗歌语言的重要特性。已故赵萝蕤教授曾举例说,她在译《草叶集》时,曾把full—lunged一词译作“肺量饱满的”,却被编辑改为“宏亮的”。其实,肺(活)量饱满,声音自然宏亮。原词本来就是惠特曼自己组合的一个极具感性的词,赵译也富有创造性,却被笃信字典的编辑抽象化了。具体性是诗歌语言的另一特性,与形象化密不可分。记得曾听一位资深翻译家讲,他喜用中国古诗体译西洋诗,为了译文整齐,而把the Hebrides译作“北方的岛”。这虽无不可,但原文的具体性被一般化了。这种情况在中诗英译中更其多见,中文诗中的许多典故就往往不得不被一般化。为了保留原文形象、典故、双关语等修辞手法的具体性,不得已只好加注,而加注的做法似乎会使一般读者感到烦恼。但我赞成加注。因为这不仅是一个译文的“本国化”与“外国化”之分的问题,而且涉及到一个民族是否应该输入新知的问题。有人认为,本国读者不熟悉的异国事物应通过一般化等手法使之本国化,而不应以注释给读者添烦。其实,注释也是可以从有到无的。例如,中国人原本不知“摆轮”(Byron)、“拿破轮”(Napoleon)等为何物,现在一般出版物都无须对此类名词加注了。注释是介绍新知的第一道钥匙,译者有责任把它塞给有耐心的读者。

至于诗体形式,在某种程度上,在不同语言之间也是有可能通过平行模拟而移植的。这是不争的事实。例如韵式,用拥有大量同音、近音字的汉语模拟任何语言中的种种韵式都不难做到;反之,用英语等西方语言模拟汉语诗的一韵到底就难乎其难了。而节奏呢,用汉语文言固有的三、五、七言格式套装英语传统的抑扬格五音步格式不能算是模拟,当然谈不上形式的移植了。前辈诗译家孙大雨、卞之琳等先生倡导的“以顿代步”法,是一项了不起的发明,虽还不够完善,但行之有效,为格律诗的翻译提供了基本规范。关于此方法的不足,我曾在别处有所讨论,并另撰有专文提出汉语白话诗格律建设之我见。我曾经请教奉行以顿代步之法且卓有成绩的老译家屠岸先生,能否把此法推向极致,例如以汉语的三字顿代替英语的抑抑扬格音步,以二字顿代替抑扬格音步,而在诗行中一一对位呢。他答曰,试过,但很难做到。我还没有认真试过,因为我觉得这样做不大必要(据说现在有位菲律宾华侨施颖洲先生这样译,我还未读到)。理由是“以顿代步”本来就是一种权宜之计,尽管目前似乎还没有更好的方法替代它。汉语和英语的节奏不同,一属声调音节型(tonal—syllabic),一属重音音节型(accentual—syllabic);前者与语音的平仄有关,后者则与语音的轻重有关。所谓“音顿”(或称“音组”)与“音步”亦是两回事,一多基于语义,一纯基于语音;所以二者之相替代实际上是各说各话,与五、七言之于抑扬五音步格似无本质的区别。既如此,我便不拘泥于顿与音步在数量上的对应,而是着眼于译文本身的齐整美观。汉语的节奏是依赖音节数的,故汉语格律诗多是所谓“豆腐块”。英语、法语等西方语言的节奏也在不同程度上依赖音节数。他们的诗行拼写出来固然长长短短,实际上各行的音节多少大致相等,也就是说,诗行仍是整齐的。那么,在译文中整齐诗行,不仅符合汉语习惯,而且在某种意义上与西诗原文的形式有所对应。或问,此法与用汉语传统诗体译西洋诗有何不同。曰:亦无本质的不同,只不过我不用文言而用白话,不仅限于用五、七言,而以足够表意为准。实际上,用现代白话译西诗,如果设定一行十字左右,那么自然就有五、六顿,因为现代汉语最基本的顿只有二和三音节两种。这与“以顿代步”的效果也差不多,但增加了视觉上的美感。其实,节奏是语言的固有成分,是无法移植的;诗歌形式中能被移植的部分只有体式(行数、分节)、韵式等人为规定。

总之,译诗首先是翻译。翻译以准确为第一要义,译诗也不能例外,还是应以准确为第一要义,然后才是诗意、诗性、诗形式。保守地说,就是先要把每句诗的意思搞对了。犹如艾略特所说,好诗应当首先是好散文。当然准确的含义也应包括语义、语气、风格等诸方面。真正做到各方面的准确而圆融,大概就达到了所谓化境了。也就是孔夫子所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译诗宁拙勿巧,先不逾矩,才谈得上从心所欲。具体而言,即能直译时尽量直译,否则才宜变通。直译虽吃力难讨好,但有其积极意义。英国诗人唐纳德·戴维说过,真正的好诗是经得起翻译的。依我看,经得起直译的才是真正的好诗。在翻译中失去的东西不一定就是诗。

(最初发表于《世界文学》2001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