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句法

三、句法

翻译对译入语的语法,尤其是句法,影响也颇大。诗歌翻译还进一步影响到诗行的安排。本来各种语言的句法都有符合各自口语习惯的特点,不宜相互移植。造成句法移植的原因在于对原文句式不加变通而逐字硬译,即只翻词语,不(完全)翻句法。关于汉语输入梵语句法的情况,可见梁启超《佛经翻译与文学》一文。世界各地的殖民地流行的洋泾浜外语则是句法回输的实例,现在“Long time no see”(好久不见)之类的中式英语已返销回英语了。英译“圣经”中保留了大量古希伯来语和希腊语的句法,对后世英语文学创作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另外,英国中小学校教授拉丁文,一向采用拉英对照课本,而其中的英译文往往只是按拉丁文词序逐字的对译,并非完全的翻译,英语有专门名称叫做“crib”。拉丁文的句法是较灵活的,它主要靠词尾变化来表示句子成分之间的相互关系;而英文的词序相对来说较严谨。照搬拉丁语句法的结果是英语中出现了大量倒装句等原先并不熟悉的复杂句式。这种非本土的拉丁化的英文后来在二十世纪受到毛姆等有识作家的诟病,但在弥尔顿的时代却蔚为时尚,是一种有学问的标志。弥尔顿本人的创作就颇“洋化”,冗长的句子往往超出格律规定的五音步或六音步诗行,不得不跨行而居。他不仅在长篇“史诗”中频繁跨行,而且在十四行诗这种短诗体中有时也一跨到底。这种句法成了他的一大特点。

类似地,厄内斯特·费诺罗萨从师于两位日本汉学家学习中国古诗时所做笔记就是逐字对译式的标注。中国古诗往往在语法上有所省略,但中国读者阅读时会不自觉地在头脑中补足阙省的语法成分而使语法还原,所以并不会觉得不自然。然而,在不懂中文的庞德看来,那些彼此关系暧昧的英文单词却有着不同寻常的意蕴和美感。于是,他的创作中出现了大量成分残缺的不完全句。而“句法的错乱”后来被唐纳德·戴维概括为现代主义的一大特征。除中文之外,庞德还“翻译”了不少日语文献。他的著名的“俳句”《在一地铁站里》(1916)就不仅借用了日本的诗体,而且模仿了日本诗的句法:

人丛中这些面孔的浮现;

湿黑的枝上,花瓣点点。

一般认为,这两行诗句是并置的,它们之间省略了构成明喻关系的系介词“好像”或表示暗喻关系的系词“是”。其实,庞德很可能并非有意省略,而是照搬了日本俳句的句法而已。我曾借阅过一部西方出版的多卷本日本俳句集,其编排方式是:一首日语俳句原文,下面是英文的逐字对译,再下面是详细的散文解说。其英译文正像庞德此诗一样,往往是没有动词的两行名词性短语的并置。庞德作此诗前想必读到过日本俳句的如此英译,甚或亲自尝试过翻译日本俳句呢。而在拉丁化的跨行句盛行了数百年之后,阿瑟·韦利又通过翻译模仿中国古诗的行尾停顿句,一时也令人耳目一新。其实,中古英语诗歌和谣曲中多行尾停顿句法,而中国古诗中也不是没有跨行现象。

这次来杭州参加“纪念诗歌”活动,看到其招贴上引用了歌德的一句话:“发现那些力量,使世界完整。”就觉得怪怪的,不像正常自然的汉语句式。我猜想,德语原文的意思可能是“发现那些使世界完整的力量”,中译文没有把原文的定语从句按汉语习惯提前,放到所限定的名词前面,而是一仍原文之旧,放在了所限定的名词之后,从而改变了定语从句的性质及其与所限定词的关系。这样的情况在拙劣的译文中会屡见不鲜。活动期间,有一位诗人对我谈起,他看过两种阿波利奈尔的诗的中译本:一种句子流畅,意思清楚;另一种句子支离破碎,意思晦涩,不知哪一种可信。我说,阿波利奈尔的原诗在法国人读起来绝不至于有支离破碎和费解之感,当然是流畅清楚的译文可信了,而且那位译者是我知道的有名的老翻译家。然而,那位年轻诗人说,他更喜欢另一种译文,觉得那才像诗的语感。一时间我无话可说。看来,真与美并非一回事。当然,他所谓的语感只是中译文的语感,与原文的语感无关。其实他可能是读多了拙劣的译诗,而误以为现代诗就该是那个样子。

我曾让一个学生试译一首诗,其中有这么一句:“Candles shake/ in the nun’s hands”。她译成“蜡烛颤抖/在修女的手上”。这就是拘泥于原文句式,不知变通的译法。应该译作“蜡烛在修女手中/颤动”,才合乎自然的中文语序习惯。现在有些汉语诗人写作时也这么写,觉得这样才像诗,殊不知这种拙劣的翻译腔句法在西方语言里固然正常,在中文里却不自然。还有一些新诗作者,尤其是台湾和香港人,总爱把“的”字放在行首,不知出于什么讲究。也许是为了避免以轻音结尾吧?其实在中文里,“的”字一般是紧跟着前一个词,作为形容词或所有格代词的一部分,应位于上一行末才对。而以轻音结尾、押阴韵的情况在中文里和在英文里一样正常。我想,割裂单词、把“的”字放在行首的写法可能是受了错误的或坏的翻译的影响所致。英语的“of”,无论按照语音还是语义,都自然与它后面的而非前面的词形成一组,所以可以与前面的词断开而放在行首。而中文就不行。例如原诗是“the bend/of the nest”,译成中文就应该写成“鸟巢的/腰箍”,而不应排作“腰箍/的鸟巢”。而类似后者的劣译确实存在。

从上述事实看来,在彼是简化,在此是创造;在彼是正常,在此是变异;在彼是传统,在此是新奇。由误译到误读再到误写,翻译对创作的影响是福?是祸?恐怕难以一概而论吧。

至于意象、比喻乃至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影响,一时想不出合适的例子来,就暂时不讲了吧。

(文字本最初发表于《中华读书报》2004年4月21日第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