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与俗之分野
13.雅与俗之分野
“缀”字的意思是连,以之译“pinned”,仍不妥贴,不如用“佩”,古人原有佩苇佩弦之语。“pinned them quietly to his chest”似可译作“悄然佩诸胸襟”。
“has been silent”是比喻性、文学性用语,在学术论文里,除非必要,应当慎用;似可改为“has been neglected”。
另:拙作《无题》:“人生能有几番狂,不悔途穷坐啸长;回眺当时(从来)行误处,山川依旧好秋凉”
自注:第一句典出:容国团(?)“人生能有几回搏”;苏轼“老夫聊发少年狂”。第二、三句典出:徐霞客“行误不悔,途穷不忧”;王维“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第四句典出:《三国演义》开篇词“山川依旧在,几度夕阳红”;辛弃疾“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我再举此例是想借以说明:旧词语千锤百炼,被人用得烂了。故写旧体诗动辄得典(非“非典”。一笑),似乎不用典无以示雅(例如寒山之不雅。其实寒山亦不能全不用典)。然而用典多,引发的联想就多,弄得不好,反而貌似丰富了意义,实则是对主旨的干扰。典太熟,则不新鲜;太生,则难以索解,徒为理解设障。另外,典无雅俗,妙在用得巧,化得了无痕迹。
雅与俗之分野,本质并不在于语言,更多在于内容。琼瑶的语言不可谓没有文学性,但她的作品为一般读者喜闻乐见,主要是因为其故事情节程式化、人物塑造类型化、寓意简单浅显,通俗易懂。金庸亦然。用准文言写的《三国演义》话本亦然。相较之下,用地道的白话写的《红楼梦》则不然。用白话翻译的佛经、基督教“圣经”雅耶?俗耶?我还是觉得,雅与俗是读者,而非作者决定的。说作者在写作时完全不考虑读者对象是欺人之谈。你写东西是要给贩夫走卒、引车卖浆者流看的,就不得不俗;要给酸腐措大看,就不妨故作高雅。实际上,也许前者是深入浅出,弘演大道;后者却是陈词滥调,拾人牙慧。所以,雅与俗的分别,其实质不在语言。质言之,雅与俗犹如复杂与简单,至多只是风格或程度(量)的不同,其界线是不确定的。作文应无所不能融会,切勿惑于那种无谓的分别。
《诗经·国风》的语言就是当时的白话、方言、俗语。而一经圣人编订,后世文人竞相征引,遂以为雅。太史公所谓“鸡鸣狗盗”只是中性的寻常语。难道人们口头久已不说,只能在故纸堆里找得到的用语才算雅么?应当说,雕琢、做作、藻饰至多是小雅,真实、自然透明才是大雅之境界。
200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