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诗汉译举隅——2003年10月14日在湖南师范大学讲演录

英诗汉译举隅——2003年10月14日在湖南师范大学讲演录

身为文学或诗歌翻译的实践者,我很少公开评论别的翻译者或同行,因为我自知我的翻译远非完美,还有许多缺点。所以,我最好先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但是,今天我又不得不谈论一些翻译的实例,以说明什么是坏的翻译和不那么坏的翻译。有些译例是我的学生或朋友做的,有些是从互联网上下载的,有些则来自出版物;有的是公开发表了的,有的还没有;有的是同一首诗的不同译本,有的则只有一种。我只是用它们为例来说明我的翻译观。首先,我们来看译例一。

例一

Rudyard Kipling

   Recessional

God of our fathers,known of old,

Lord of our far—flung battle—line,

Beneath whose awful Hand we hold

Dominion over palm and pine——

Lord God of Hosts,be with us yet,

Lest we forget——lest we forget!

……

Far—called,our navies melt away;

On dune and headland sinks the fire:

Lo,all our pomp of yesterday

Is one with Nineveh and Tyre!

    礼拜终场赞美诗

上帝,我们的天父,早在很久,

便尊为我们强大舰队之主,

主之令人敬畏之手,

助我等统治辽阔的疆土——

全能的主啊,请永与吾同在,

万勿忘怀——万勿忘怀!

……

我们远征的舰队已然消亡;

夕阳西下,在沙丘和海岬上;

看呀,我们昔日的荣光

终究落得同尼尼微和推罗一样!

这是拉迪亚德·吉卜林(Rudyard Kipling)的一首诗的片段,只有一节半。首先我想说的是第二节的第一行“Far—called,our navies melt away;”译文作“我们远征的舰队已然消亡”。此处“melt away”是一种修辞,是暗喻的写法,直译是“融化掉”的意思。它给我们呈现了一个画面,远去的舰队渐航渐远,在我们的视野中越来越小,最后好像方糖融化在水里一样消失在地平线以外。而“消亡”是毁灭的意思,而且是直陈语式,没有暗喻的意味。暗喻在译文中“消亡”了。此例可证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的名言“诗是翻译中丧失的东西”。此外,别处还有一些误译。第一节第一行“God of our fathers,known of old,”被译成“上帝,我们的天父,早在很久”。实际上,此处“fathers”等于“forefathers”,即“ancestors”(祖先);“of old”等于“in old times”(在古时候);全句的意思应该是“自古以来就熟知的、我们祖先(所信奉)的上帝”。第五行“Lord God of Hosts,be with us yet”译成“全能的主啊,请永与吾同在”。这里,“Hosts”是“the hosts of heaven”(天使军)的简称;至于“Lord God of Hosts”,基督教会的固定译法是“万军之主”,而“全能的主”回译成英文应该是“Lord God Almighty”。原文“us”是复数,译文“吾”则是单数。“yet”是一如既往的意思,译成“永”字不是太准确。第六行“Lest we forget——lest we forget!”译文作“万勿忘怀——万勿忘怀!”与上一行连读,似乎是吁请上帝不要忘记保佑我们的意思,实际上原文的意思直译应是“以免我们忘记(上帝)”。而且,译文语言文白夹杂,充斥着陈词滥调,文体不平匀、不成熟。形式上虽然摹拟原诗韵式,但诗行却长短不一,节奏有失整齐。

例二

Emily Dickinson

God made a little Gentian;

It tried to be a Rose

And failed,and all the Summer laughed.

But just before the Snows

There rose a Purple Creature

That ravished all the Hill;

And Summer hide her Forehead,

And Mockery was still.

The Frosts were her condition;

The Tyrian would not come

Until the North invoke it

“Creator!!Shall I bloom?”

译文一

天生小胆草一株;

巴望化为玫瑰

落空了,夏妞笑个一整季。

不过就在雪降前

有紫家伙抽芽

攻占了整座山;

夏妞盖住了头,

讪笑不再。

那妞寒霜积雪;

直到北风唤起小胆草

才见泰尔紫红来

“造物者,我能风华绽放吗?”

译注:

1.the Summer在本诗里拟女性化,姑且译为“夏丫头”。

2.tyrian purple泰尔紫红。

3.the North(诗用语)北风。

4.GENTIAN(龙胆):别名:龙胆、胆草、粗糙龙胆,又名陵游,隶属龙胆科。学名:Gentiana scabraBGE,英文:Gentian。原产地为North Dakota,现在遍布中国大陆各省份。龙胆草乃一种苦味寒性香草。象征忧郁。花色有黄色与蓝色,花期是七月到十月。龙胆在整年中,大多时候只是青绿耿直的青葱植物。

这是艾米丽·狄金森(Emily Dickinson)的一首短诗,体式采用的是赞美诗体。译文一的译者加了许多注释,我觉得颇冗赘,都无必要。“the Summer”其实即“the Goddess of Summer”。在希腊罗马神话中,四季均由女神司主之。意大利画家波提切利有名画《春》,画中有司春女神。故可以想见,司夏女神亦当近似之。凡诗中大写此类名词,一般即指拟人化的神,如“Love”,即指爱神丘比特。同理,“North”也是指北风之神。所以,“夏妞”或“夏丫头”的译法显然有些唐突。第二节的“rose”和“ravished”之类的词令人联想到历史上颠覆罗马帝国的野蛮部族的“崛起”及其对罗马文明的破坏性“劫掠”。而“Purple”或“Tyrian purple”是罗马皇帝袍服之色,暗示野蛮人在征服罗马之后各自裂土称王。“bloom”字面为开花,实即暗示国家或种族之繁盛。可以说,此诗是以历史寓于自然现象之中,二者交混,具有多重的象征意义。然而这些寓义在译文中都没有足够表现。译文的文体也欠佳,有些故作俚俗,却未能一以贯之,而且与原文风格不合。原诗有韵有律,译文却只是自由体。最后一行以“风华绽放”译“bloom”,太费词、太藻饰、太文雅了;“绽放”足矣,何需“风华”?此外,还有一些用词不准确之处。最难处理的应该是第三节的第一行:“The Frosts were her conditon”。此行意思近似“梅花香自苦寒来”;“岁寒知劲节”之类。此处“her”是“Purple Creature”亦即“Gentian”的所有格代词,而不是“Summer”的。译文完全不知所云。

译文二

上帝创造一棵小龙胆;

它试图成为一朵玫瑰

没有成功,整个夏天大笑。

然而就在下雪前那会

来了一个紫色家伙

抢夺了整座山;

夏天遮掩它的前额,

嘲笑暗现。

严寒是它的条件;

待到北方召唤

泰尔红紫才会来。

“上帝!我该不该发花争艳?”

我们再来看译文二。第二节末行“And Mockery was still”译为“嘲笑暗现”,错。此处“still”是“qiuet”或“silent”之义,应译为“沉寂”、“静默无声”之类;译文一译为“不再”,意思没有错;译文二的“暗现”不知是如何来的。倒数第三行的“The Tyrian”译为“泰尔红紫”,或如译文一作“泰尔紫红”,都会令译入语读者费解。其实,“Tyre”是个地名,在前面吉卜林的诗中也提到过,又译推罗,又译提尔,是古代腓尼基国的一个港口和贸易中心,那里盛产或盛行的一种紫红色染料素为古希腊和罗马人所喜用,后来成为罗马皇帝或执政官专用服色,即所谓“推罗红”或“提尔紫”。译文一虽加有注释,但并未述及关键,等于没注。地名不是关键,不必译出;关键在于其象征含义,我以为不妨意译为“那帝王之色”,因为前面第五行已提到过“Purple”(紫红色),而且原文也没有重复用这个词。最后一节的首行直译为“严寒是它的条件”,意思上比译文一稍准确,但“condition”不如译作“前提”;“Frosts”应是“寒霜”。此译文虽步原诗韵式,但节奏、用语均类散文。原文是好诗,译文却不是,质量相差甚远。

下面我们对照威廉·渥兹渥斯(William Wordsworth)的一首诗,再来看四种译文。

例三

She Dwelt Among the Untrodden Ways

She dwelt among the untroddden ways

Beside the springs of Dove,

A Maid whom there were none to praise

And very few to love;

A violet by a mossy stone

Half hidden from the eye!

——Fair as a star,when only one

Is shining in the sky.

She lived unknown,and few could know

When Lucy ceased to be;

But she is in her grave,and oh,

The difference to me!

译文一

    幽居佳丽

孤芳自赏,无人问津。

住于鸽溪之畔。

鲜得他人殷勤。

佳丽爱神太少缘。

苔生石上,幽兰自处。

望去隐隐绰绰,

靓似夜空星孤。

晦暗被它全照破。

开也默默,落也无闻。露西一去不返

恬然卧于香坟,

吁,物是人非难堪!

第一个译文《幽居佳丽》,这是一种cliché(陈言)。这个译者可能偏爱传统的poetic diction(诗歌用语),他习惯于用旧体的一些readymade clichés(现成的陈词滥调)。实际上原文没有这个……说来,幽居倒有点意思;佳丽也可以说吧,但是呢,把“she dwelt among the untrodden ways”译作“孤芳自赏、无人问津”,这就too free(太自由了)。原文并没有孤芳自赏的意思;无人问津有一点;这两个词都是传统的成语,而译诗最忌讳用中国传统的成语。能不用成语就不要用成语,因为它是现成的东西,像一件成衣一样,你要穿它,就必须消极地适应,但也不一定适合,而且没有新鲜感,是一种陈旧的东西,是陈言。“A Maid whom there were none to praise/And very few to love”这不是说——下面几个译文都有这个问题——就是:此处的love不一定是sexual love(性爱),而就是一般的喜爱。“there were none to praise”,是指一般的亲近的人对一个小姑娘的夸奖,对她的喜爱,而不是“鲜得他人殷勤”,献媚或求爱,不是这个意思。“佳丽爱神太少缘”就把原意局限在sexual love上了,这就不太准确。实际上这很简单,只是说她住的地方太偏僻寂寞,邻居很少,见到的人很少;虽然她长得漂亮,但是很少得到他人的夸奖,也没有人来喜欢她。这个夸奖,就是praise,也可能隐含有另一层意思,即不仅指一般的夸奖,而且包括诗人的赞美。所以最后一节写道:“oh,/The difference to me!”这个诗人可能就是诗中的speaker(发言者)。他可能比这个Lucy要年轻;当他年幼的时候,看见Lucy,私心里对她有好感,但是还不会用诗来赞美她。等他长大成为诗人以后,她已经死去了——Lucy可能很年轻就去世了,所以他感到“the difference to me!”——How great the difference is!我现在可以赞美她了,但她已经不在了!“But she is in her grave”。就是我没有及时把她的美名传扬。嗯,这第一个译文形式是整齐的。它有自己的形式,每一行相应的是一定的字数,也押韵,但是呢,它也不是现成的传统诗体,顶多算是个自度曲。有点儿词曲的意思,但还是一种free verse,是一种自由体,所以形式上,它跟原文有一些差距。后面“开也默默,落也无闻”也是发挥。还有“恬然卧于香坟”,何来香?这就是过去讲的酸,有点酸腐气味,一说到女人就是香,香艳、香汗之类,可能用了香粉,但是,嗬嗬,不一定好闻。所以,幽呀、香呀、佳呀都是些陈旧的poetic diction,现成的套语,好像写诗就必须这么写。这是不好的style(文体)。

译文二

她在罕无人迹的路间,

汇向多弗河的泉边。

一个无人奉承的姑娘。

鲜有人爱恋。

苔石旁的一朵紫罗兰。

视野中半现半隐!

美丽如星子,

孤零零的照在天心

无人知晓,更无从知道

露西死去的时刻。

而她在墓里,

与我阴阳永隔!

译文二也有点问题。像“罕无人迹”就错了,应是罕有人迹,或者是人迹罕至。罕无人迹是错的,生造的。“无人奉承”,“鲜有人爱怜”,同样把“love”当成了sexual love。当然也可以这样理解,可以说是一种单相思。诗人童年的时候,Lucy想必已是初长成的大女孩了;而等他成年的时候Lucy已经死了。可能也有一种朦胧的爱,但是呢,这里强调的不是一种求爱的感情。嗯,第一首的好处在哪儿?就是他最后一行译得比较好,“物是人非”——“The difference to me!”这最后一行非意译不可,若直译就没意思了,说不清楚:“对我来说是不同的”。怎么个不同呢?是说我觉得这世界变了;我的境遇,时过境迁等等。物是人非,就表示有一个人死了,对吧?这个可以说是用现成的成语来译,用得比较恰当的例子。所以意译直译不是绝对的。第二个译文的白话,也不是纯粹的白话,也加了一些文言。The style is not smooth(文体不匀整)。例如这个“鲜有”、“鲜得”,“鲜”就是文言,少有不就完了么!还有“星子”,也是旧的说法,不就是星星嘛。“她在墓里”,这个时态没有出来;应是她此刻、如今或者现在在墓里了;she is,是相对于She lived unknown而言的。“阴阳永隔”,就不如“物是人非”,只是说发言者和Lucy不能再见面了。但实际上原诗侧重的是一种主观感觉。

译文三

鸽泉边,幽径旁。

深居着一位姑娘。

没有人来探赏孤芳,

她在爱的孤独中惆怅。

石上苔藓蒙茸,

掩映着一枝紫罗兰。

一颗明星那样俏,

当它在夜空独照。

活的岁月甚至没人知晓,

委地的日子几乎无人闻道。

露西如今在地母的怀中,

留给我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译文三,也是同样的毛病。什么“探赏孤芳”、“幽径旁”,“孤独中惆怅”,这些都是cliché;什么“苔藓蒙茸”。还有些添加的东西,像最后一节中的“露西如今在地母的怀中”,何来这一句?“she is in her grave”,就是她在坟墓里面就完了。这就是原文所没有的东西,他给加上的。“留给我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这倒是对的,但是太不精炼了。意思是对的。这第三个是正式发表了的译文。它的形式也不好,句子长长短短,押韵也不是按照原诗的韵式,是它自己的韵式。还有“活的岁月甚至没人知晓,/委地的日子几乎没人闻道。”委地,嗬嗬,应该是委之于地,委是抛弃的意思,一般是脱下衣服扔在地上叫委之于地;或把什么东西抛落于地。用这个译她死了,“ceased to be”,是不恰当的。“闻道”,容易让人联想到“朝闻道,夕死可矣”。所以翻译时选词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联想意义。

译文四

她住在达夫河源头近旁,

人烟稀少的乡下。

这姑娘,没有谁把她赞赏,

也没有几个人爱她。

像长满青苔的岩石边上,

紫罗兰隐约半现。

像夜间独一无二的星光,

在天上荧荧闪闪。

露西,她活着无人留意,

死去有几人闻知?

如今,她已经埋进墓里,

在我呢,恍如隔世!

第四个译文大家看一下,可能是比较好的。译文有些变通。但是意思没有大的变动。形式非常整齐。基本上仿照原诗的韵式、节奏。有一点就是第二节原诗是metaphor,是隐喻、暗喻。而译文把它变成了simile,加了个“像”字,“像长满青苔的岩石边上”,“像独一无二的星光”。加上一个“像”也有一个好处,就是跟第一节的语气连贯起来。但是他把这个比喻的手法点改变了。还有就是把Lucy提到第一个字,提到了前面。“露西,她活着没人留意,/死去有几人闻知?”这在中文里面读着比较顺,比较自然一些。不是完全模仿原诗的syntax(句法)。一些变动是必要的。就是要使译文自然、通顺,合乎译入语的习惯。而不是说用一些现成的成语呀,一些陈词滥调就可以济事的。所以相比较下来,译文四是比较好的。这是你们湖南的一位译者译的。

咱们再来看例四——叶芝(W.B.Yeats)的一首著名的诗和六种译文。

     When You Are Old

When you are old and grey and full of sleep

And nodding by the fire,take down this book

And slowly read,and dream the soft look

Your eyes had once,and of their shadows deep;

How many loved your moments of glad grace,

And loved your beauty with love false or true,

But one man loved the pilgrim soul in you,

And loved the sorrows of your changing face;

And bending down beside the glowing bars,

Murmur,a little sadly,how Love fled

And paced upon the montains overhead

And hid his face amid a crowd of stars.

这首诗从语法结构上来讲,通篇是一句话。“When you are old and gray and full of sleep/And nodding by the fire,”这是个时间状语。然后是个祈使句:“take down the book/And slowly read and dream of the soft look/Your eyes had once,and of their shadows deep;”这个是主句;动词是“take down、slowly read and dream”——dream of“the soft look”,dream of“their shadows deep”,这些是宾语;第二节也是dream的宾语,是从句形式的宾语:dream that,dreams how,“Howmany loved your moments of glad grace,/And love your beauty with love false or true,/But one man loved the pilgrim soul in you/And love the sorrows of your changing face”。然后是一个并列的谓语:“And bending down beside the glowing bars”,这是一个ing形式的状语;“murmur”是并列谓语的动词。“take,read,dream,murmur”这几个动词是并列的关系。从句“how Love fled/And paced upon the mountains overhead/And hid his face amid a crowd of stars”是“murmur”的宾语。到此为止,全诗从头至尾是一句话。形式非常整齐,各行都是iambic pentametre(轻重格五音步句),长短一样;韵式是abba cddc effe,每一节都是合抱韵。第二行的“book”不是一般的书,而是“notebook”——不是电脑,而是真正的硬皮笔记本。如果你知道Yeats的生平,你就会知道他曾在笔记本上抄录了一些情诗,送给他的爱人Maud Gonne,而且送过不止一本。韵式在此就有助于表现内容:这种abba的合抱韵式就仿佛有硬皮的笔记本,共三摞,在视觉和听觉上都给人以一种审美的愉悦。还有一个要点是,“their shadows deep”即the shadows of your eyes,眼睛的阴影,如何理解?我的理解是,眼睛里的倒影。人与人面对面时,会看到对方瞳仁里反映的自己的面影。这表示眼波之清澈;等人年老了眼睛就不会这么清澈,其中的shadows或reflections(映象)就不会那么深了。她年轻的时候有shadows deep,也就是deep shadows,此处语序倒装了,是为了押韵,这一点跟传统的中国诗是一样的。还有一个要点是最后一节的“how Love...”。这个Love多数译者都译错了。它不是抽象的爱情,也不是情人的意思。实际上,一般来说,在传统英诗里面,大写的Love是指God of Love(爱神),如同大写的Death一般是指死神(God of Death)一样(例如约翰·但恩的名诗《死神,别得意》“Death be not proud”)。但这爱神不是指女爱神Venus,而是指Venus的儿子Cupid,小爱神,拿弓箭、长翅膀的那个。所以,最后一行的“his face”就是指丘比特的face(面孔),而不是addressee的情人的face。把这首诗分析、理解了以后再来看译文:

译文一

    当年华已逝

当年华已逝,你两鬓斑白,沉沉欲睡,

坐在炉边慢慢打盹,请取下我的这本诗集,

请缓缓读起,如梦一般,你会重温

你那脉脉眼波,她们是曾经那么的深情和柔美。

多少人曾爱过你容光焕发的楚楚魅力,

爱你的倾城容颜,或是真心,或是做戏,

但只有一个人!他爱的是你圣洁虔诚的心!

当你洗尽铅华,伤逝红颜的老去,他也依然深爱着你!

炉里的火焰温暖明亮,你轻轻低下头去,

带着淡淡的凄然,为了枯萎熄灭的爱情,喃喃低语,

此时他正在千山万壑之间独自游荡,

在那满天凝视你的繁星后面隐起了脸庞。

译文一形式长长短短的,不够整齐。而且也是full of clichés(陈言充斥):“洗尽铅华”、“伤逝红颜的老去”、“楚楚魅力”、“倾城容颜”、“千山万壑”等等,Too much!Overtranslated!翻译过度了。用了太多的clichés,太多的成语。原文是没有的。我们如何检验译文是否适度?你把它翻译回去,把它重新翻译成英文,看是不是有这么多意思?“洗尽铅华”怎么译?翻译成英文,原文里面有没有这个意思?这是初学译诗的人容易犯的毛病,是一种不好的文体。以为这样写才是美的,有诗意,其实不然。

译文二

     当你老了

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意昏沉,

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垂下头来,在红光闪耀的炉子旁,

凄然地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

在头顶的山上它缓缓踱着步子,

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

第二个比较好,我就不念了,大家可以看一下。只是第一节的最后一行:“回忆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这个阴影就不太清楚。你也可以说是眼睫毛的阴影。而且这个“它们”——一般来说,在道地的中文里面很少用这类代词——应该指前文的“眼神”。眼神有浓重的阴影吗?其实原文是eyes,是“眼睛”,并不带“神”,不是指look,而是指eyes。eyes是复数的,look是单数的,所以their(它们的)应该是“眼睛的”,而不是“眼神的”——阴影。所以挑剔起来,我们要求每个字都要准确,首先是意义上的精确。“the pilgrim soul”译成“朝圣者的灵魂”。这个地方需要意译却用了直译,让译入语的读者比较费解:朝圣者的灵魂是什么样的呢?其实可以变通一下,比如取其最突出的特征,以意出之。最后一行“凄然倾诉那爱情的消逝”,译文一也是,“为了枯萎熄灭的爱情,”都不准确。而“在头顶的山上它缓缓踱着步子”,原文用的是阳性代词“his”(他的),译文却用的是没有性别的、中性的“它”,回译成英文应该是“its”。因为他把前面的“Love”翻译成“爱情”了,所以为了一致后面只好用“它”。

译文三

     当你老了

当你老了,头发灰白,满是睡意,

在炉火旁打盹,取下这一册书本,

缓缓地读,梦到你的眼睛曾经

有的那种柔情,和它们的深深影子;

多少人爱你欢乐美好的时光,

爱你的美貌,用或真或假的爱情,

但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也爱你那衰老了的脸上的哀伤;

在燃烧的火炉旁边俯下身,

凄然地喃喃说,爱怎样离去了,

在头上的山峦中间独步踽踽,

把他的脸埋藏在一群星星中。

而译文三,“爱怎样离去了,”“把他的脸……”这里用的是男性的“他”,所以这个“爱”只能理解为“爱人”了。也是“朝圣者的灵魂”。“缓缓地读,梦到你的眼睛曾经/有的那种柔情,和它们的深深影子;”不凝练,比较散文化了。

译文四

     当你老了

当你老了,灰黯,沉沉欲眠,

在火炉边瞌睡,取下这本书,

慢慢读,梦回你眼睛曾经

有过的柔光,以及那深深波影;

多少人恋爱你喜悦雍容的时刻,

恋爱你的美以真以假的爱情,

有一个人爱你朝山的灵魂内心,

爱你变化的面容有那些怔忡错愕。

并且俯身闪烁发光的铁栏杆边,

嚅嗫,带些许忧伤,爱如何竟已

逸去了并且在头顶的高山踱蹀

复将他的脸藏在一群星星中间。

“当你老了”——这是台湾的一个译者译的——“灰黯,沉沉欲眠”。这个“gray”指的是头发变灰白。而译文中的“灰黯”指什么?不清楚。人能变灰黯吗?“梦回你眼睛曾经/有过的柔光,以及那深深波影;”他把“它们”去掉了,比较精炼,但“那深深波影”,也勉强可以吧。“有一人爱你朝山的灵魂内心,”“pilgrim”是朝圣者,或朝山者的意思,但是“朝山的灵魂内心”,灵魂、内心同义重复,用一个就可以,或用灵魂,或用内心。“朝山的”也不明确,不清楚。还有“爱你变化的面容有那些怔忡错愕”,读起来确有点令人“怔忡错愕”。其实“the sorrows of your changing face”,“changing”就是变老,changing for old。把“sorrows”译成“怔忡错愕”,有点诘屈聱牙的。还有“beside the glowing bars”,“bars”是指壁炉的铁栅,“glowing”是指壁炉的火光透过炉栅闪耀。可是“闪烁发光的铁栏杆”就离谱了。不知道是那里的铁栏杆,铁栏杆还会发光,想必是不锈钢的了。“嚅嗫”,应该是“嗫嚅”才对。“带些许忧伤,爱如何竟已/逸去了并且在头顶的高山踱蹀”,这用词你可以说古奥,也可以说生造。“复将他……”这个“复”字也是文言。总之,看这译文似乎比看原文还要难一些。

译文五

    当你老了

当你老了,白发苍苍,睡意朦胧,

在炉前打盹,请取下这本诗篇,慢慢吟诵,梦见你当年的双眼

那柔美的光芒与青幽的晕影;

多少人真情假意,爱过你的美丽,

爱过你欢乐而迷人的青春,

惟独一人爱你朝圣者的心,

爱你日益凋谢的脸上的衰戚;

当你佝偻着,在灼热的炉栅边,

你将轻轻诉说,带着一丝伤感:

逝去的爱,如今已步上高山,

在密密星群里埋藏它的赧颜。

译文五“白发苍苍”也过了,“gray”只是灰白,还没有到白发苍苍的地步。“梦见你当年的双眼/那柔美的光芒与青幽的晕影;”这也too beautified(太过藻饰),但是不准。“晕影”,可能是眼圈的黑影,不是眼睛里面的影子,怕是没睡好造成的那种吧,而且是“青幽的”。所以,不要去故作有文学性,追求所谓有诗意的东西,最好老老实实地译,用最平白的话去译。“多少人真情假意,爱过你的美丽,/爱过你欢乐而迷人的青春,/惟独一人爱你朝圣者的心,/爱你日益凋谢的脸上的衰戚;”脸都“凋谢”了,是不是面膜啊?你不妨换一个说法——凋萎,也可以;枯萎,也可以。而谢是落,脸能掉落下去吗?这是译者的中文水平问题。他不自觉地用一些自己习惯的、觉得很好很美的词语,实际上经不起推敲。“当你佝偻着,在灼热的炉栅边,/你将轻轻诉说,带着一丝伤感:/逝去的爱,如今已步上高山,/在密密星群里埋藏它的赧颜。”原文也没有赧的意思。“赧”是脸红、羞涩的意思。文言里当说人羞涩时就说“赧颜”,这就是现成的中文成语,但原文并没有这个意思。所以,一个附带的字加上去,就不对了,就多了。也许他是为了凑字数,但意思就差得多了。

译文六

    当你年老时

当你年老,鬓斑,睡意昏沉,

在炉旁打盹时,取下这本书,

慢慢诵读,梦忆从前你双眸

神色柔和,眼波中倒影深深;

多少人爱你风韵妩媚的时光,

爱你的美丽出自假意或真情,

而惟有一人爱你灵魂的至诚,

爱你渐衰的脸上愁苦的风霜;

然后垂下头,在炽燃的炉边,

忧伤地低诉:爱神如何逃走,

在头顶上的群山巅漫步闲游,

把他的面孔隐没在繁星中间。

译文六,大家看看,形式相对整齐。“当你年老,鬓斑,睡意昏沉/在炉旁打盹时,取下这本书,/慢慢诵读,梦忆从前你双眸/神色柔和,眼波中倒影深深;”这个“倒影深深”与原文在意思上和句式上都比较贴切:意思是倒影;句式是倒装的,正常句式是“深深倒影”;原文“shadows deep”也是deep shadows的倒装。然后,是个分号——原文是一句话,译文也是一句话——下面接着,“梦忆”“多少人爱你风韵妩媚的时光/爱你的美丽出自假意或真情/而惟有一人爱你灵魂的至诚,……”他把“pilgrim soul”诠释了一下,解释为“至诚”——这是最重要的一个特点:朝圣者所具有的坚忍至诚的性格。这就比直译成“朝圣者的灵魂”或“朝山的灵魂”更易于让读者理解。在不得不意译的时候,或者相比较而言,意译效果好时候要意译,但是基本上应以直译为主。译诗应尽量少丢东西,因为意译很容易丢东西,或者添加东西。你在这里加些东西,那里就可能少些东西,因为诗的容量有限。然后又是一个分号,“然后垂下头,在炽然的炉边,/忧伤的低诉:爱神如何逃走/在头顶上的群山颠漫步闲游/把他的面孔隐没在繁星中间。”相对来说,这篇译文语气较自然一些,通顺一些,意思上也没有错,形式上也比较贴近原诗。

上面我们做了一些比较,比较了一些“坏的翻译和更坏的翻译”。下面这首诗我没有搜集到更多的译文,只有一种译文,但里面的问题我们可以引以为戒。

例五

W.H.Auden

    Rimbaud

The nights,the railway—arches,the bad sky,

His horrible companions did not know it;

But in that child the rhetorician’s lie

Burst like a pipe:the cold had made a poet.

Drinks bought him by his weak and lyric friend

His senses systematically deranged,

To all accustomed nonscense put an end;

Till he from lyre and weakness was estranged.

Verse was a special illness of the ear;

Integrity was not enough;that seemed

The hell of childhood:he must try again.

Now,galloping through Africa,he dreamed

Of a new style,the son,the engineer,

His truth acceptable to lying men.

   兰波

黑夜、弓形的铁路、糟糕的天空。

他那些可怕的同伴们并不知道

这一切;但在他那孩子的头脑中,

雄辩家的谎言有如哨子的尖叫:

寒冷造就了诗人。那软弱而重情的

朋友给他买来了酒,使他的身体

整个发了疯,了结了所有的陈词

滥调,直到他疏远软弱的七弦琴。

诗歌是一种特殊的耳病;诚实

是远远不够的,听上去犹如

儿童的地狱:他必须再度尝试。

如今他正飞快穿越非洲大陆,

他梦见崭新的自我,孩子、技师,

撒谎的人们接受了他的真理。

第五个例子是奥登(W.H.Auden)的一首十四行诗。这首译文让人很难判断。你说它好吧,有点小错;你说它不好吧,读着还通顺,所以很难说。他也是在形式基本照顾到原文,但是呢,句式上没有追随原文,比如这句不够装了,就移下一行,原文“the cold had made a poet”在第一节末行,译文“寒冷造就了诗人”却跑到了第二节的首行。这就是句式上没有跟原文对应。好的译诗在句式上也应该跟原文对应。问题主要在于,第二节最后一行有个误译:“Till he from lyre and weakness was estranged.”译作“直到他疏远软弱的七弦琴。”这是不对的。而应该是他疏远了七弦琴和软弱。比较重大的误译或误解(因为他没有理解原文)在最后一节:“Now,galloping through Africa,he dreamed/Of a new style,the son,the engineer,/ His truth acceptable to lying men.”“如今他正飞快穿越非洲大陆,/他梦见崭新的自我,孩子、技师,/撒谎的人们接受了他的真理。”原文是什么意思呢?“galloping”一般指马的奔跑,但也可指其它事物的疾驰或快速运动。这里指什么呢?下一行点明了:这里的“the engineer”不是一般的技师或工程师,而是指火车司机。兰波梦见自己既是孩子又是司机,开着火车在非洲大陆上奔驰,这个形象就跟上一行有关系了。“技师”不如改译成“机师”或“司机”,同样是押韵的。最后一行的意思是,他的真理对于撒谎的人们来说是可以接受的,而他译为“撒谎的人们接受了他的真理”,意思稍有偏差。

例六

   Montaigne

Outside his library window he could see

A gentle landscape terrified of grammar,

Cities where lisping was compulsory

And provinces where it was death to stammer.

The hefty lay exhausted.O it took

This donnish undersexed conservative

To start a revolution,and to give

The Flesh its weapons to defeat the Book.

When devils drive the reasonable wild,

They strip their adult century so bare,

Love must be regrown from the sensual child:

To doubt become a way of definition,

Even belles lettres legitimate as prayer,

And laziness an act of pure contrition.

   蒙田

从书房的窗户望出去,他看见一道

温和的风景被语法所惊吓,城里人

必须学会咬着舌头说话,乡下人

则结结巴巴,真要把人给急死。

他躺着,本来身强体壮,此时

已筋疲力尽。他装模作样像学监,

性欲冷淡像太监;但这保守分子

却发动了一场革命,使肉体有刀剑

去战胜书籍。当魔鬼驱赶那通情

达理的野人,剥光了成人的世纪,

爱情的再生必须靠儿童的色情。

确切的定义变成了怀疑,甚至

漂亮的书信都变成了正统的祈祷,

懒惰也变成了让人后悔的举止。

例七

    Epitaph on a Tyrant

Perfection,of a kind,was what he was after,

And the poetry he invented was easy to understand;

He knew human folly like the back of his hand,

And was greatly interested in armies and fleets;

When he laughed,respectable senators burst with laughter,

And when he cried the little children died in the streets.

    题暴君墓

他死后变成了一个完美的形象,

他写的诗歌读起来很容易理解;

他了解人类的愚昧如同了解

自己的手背,对武器和舰队他非常

感兴趣。他笑时,元老们跟着大笑;

他叫时,孩子们纷纷夭折在街道。

第六个例子和第七个例子是同一个人译的,毛病也差不多。第六首第三、四行“Cities where lisping was compulsory/And provinces where it was death to stammer.”“城里人/必须学会咬着舌头说话,乡下人/则结结巴巴,真要把人给急死。”就是一个误解,意思正好译相反了。实际上,在外省,说话兴流利,不是要结巴,如果在乡下结巴才是要命的。还有最后一节“To doubt become a way of definition,/ Even belles lettres legitimate as prayer,”“确切的定义变成了怀疑,”这就不对了。应该是“怀疑成了一种定义的方式”。“甚至/漂亮的书信”也不对。“belles lettres”是法语,翻成英语是“fine literature”,即纯文学。翻成“漂亮的书信”则完全是照字面硬译了。“legitimate”也不是“正统”,而是“合法”。

第七首也有类似的理解问题。“Epitaph”虽起源于墓志铭文,但后来已发展成一种诗体。所以此诗不一定真的是题在墓上的。“Perfection,of a kind,was what he was after,”“他死后变成了一个完美的形象,”完全错了。“he was after”不是“他死后”,而是“he seeks or runs after”,即“他追求”的意思。“Perfection,of a kind”,“of a kind”没有译出来。其实是说某种意义的完美、徒有虚名的完美是他所追求的东西。第二行“And the poetry he invented was easy to understand;”“他写的诗歌读起来很容易理解;”译得平了,微妙的讽刺含义没有出来。“invented”有褒贬两种意义,褒义是发明、创造,贬义则是杜撰、编造,即不被人承认的自造。所以“the poetry he invented”意谓他自认为是诗,别人都不这么写的东西。译成“他写的诗歌”就很一般了。后面还有一些小错,主要还是理解上的问题。理解如果不对,无论你怎么表达,还是不对。有的诗人,外语水平不够,现在也纷纷译诗,就辩解说:我就是外语不好,但我的中文很有感觉,什么什么的。我就不同意。你的意思不对,中文语感再美、再通顺、再像诗,再像现代诗、再像古典诗,也全不对。意义是皮,其它是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那你不如自己去搞创作嘛!无论如何,意义的准确永远是第一位的。

例八

Philip Larkin

    Love Again

Love again:wanking at ten past three

(Surely he’s taken her home by now?)

The bedroom hot as a babery,

The drink gone dead,without showing how

To meet tomorrow,and afterwards,

And the usual pain,like dysentery.

Someone else feeling her breast and cunt,

Someone else drowned in that lash—wide stare,

And me supposed to be ignorant,

Or find it funny,or not to care,

Even...but why put it into words?

Isolate rather this element

That spreads through other lives like a tree

And sways them on in a sort of sense

And say why it never worked for me.

Something to do with violence

A long way back,and wrong rewards,

And arrogant eternity.

   再爱一次

再爱一次:三点十分自慰

(此刻他肯定把她带到家了?)

卧室热得像一间面包房,

饮料没气了,没有表示

明天怎么见面,还有以后,

而寻常的痛苦,仿佛痢疾。

某人摸她的乳房和私处,

某人淹死在抡圆的鞭子似的凝视中,

还有我被想成是无知的,

或者觉得它滑稽,或者根本不在乎,

甚至……但是为什么把它放进词里?

使这个因素如此孤立

像一棵树伸展向另一些生活

接着让他们在一种感觉里摇晃

并讲述它从来不为我工作的原因。

有些事必须要用暴力去解决

一段回来的长路,错误的报酬,

还有傲慢的来世。

例八也是一位诗人译的,中文很好,很像现代诗。菲利浦·拉金(Philip Larkin)有时被认为是后现代主义诗人,但他的作品形式是传统的,有韵,有体式,译文则没有,就成了自由体。这个就不多说了。它主要是在文体和意义上有欠缺。“Love Again”,这首诗有点问题。我们只是作为学术来研究它。这里的“love”有特殊含义,不是一般的恋爱或爱情,而是相当于making love(做爱);而这里的making love又非同一般,而是指masturbation(手淫),就是下文的“wanking”。这个词是个taboo slang,dirty word或bad language,也就是我们所谓的脏话、下流话。可是他译成“自慰”,有点儿学术味道了,“自慰”好像是心理学术语吧。所以,stylistically incorrect(文体上不准确)。虽说意思一样,所指事物相同,但说法不同,文体或曰风格不一样,效果就不同。其实这个词中文里现在也有类似的说法,就是港、台片里所谓的“打手枪”。第二节的最后一词的情况也是一样的。“Someone else feeling her breast and cunt,”这个“cunt”也是个dirty word(脏词),在中文里其实也有对应的词,但他译成“某人摸她的乳房和私处”,就太文雅了。而原文并不文雅。“私处”若反译回英文,应该是“private part”——英文中也有这类隐晦的说法,但是把“cunt”译成“私处”就等于文雅化了,文体上就不准确、等效了,虽然二者所指相同。“Someone else”译成“某人”也不准,应该是“别的什么人”。还有下一行“Someone else drowned in that lash—wide stare,”“某人淹死在抡圆的鞭子似的凝视中,”错,虽然很有形象感,很有现代诗味儿。其实“lash”不是抽鞭子的意思,而是eyelash,即眼睫毛。“lash—wide”是眼睫毛范围之内的意思,也就是眼睛瞪大、睫毛忽闪的样子。“抡圆的鞭子似的凝视”则是在误解的基础上的想当然发挥。第三节中“And say why it never worked for me./Something to do with violence”这两句理解都有问题。“it never worked for me”意思是对我来说不行,不起作用,而不是“从来不为我工作”;“Something to do with violence”意思是与暴力有关的什么事物,而不是“有些事必须要用暴力去解决”。所以说,对原文的理解不对,不论译文多么通顺、有诗味儿,也都是不对的。

例九

Charles Olson

I,Maximus of Gloucester,to You

Off—shore,by islands hidden in the blood

jewels&miracles,I,Maximus

a metal hot from boiling water,tell you

what is a lance,who obeys the figures of

the present dance

1

the thing you’re after

may lie around the bend

of the nest(second,time slain,the bird!the bird!)

And there!(strong)thrust,the mast!flight

(of the bird)

o kylix,o

Antony of Padua

sweep low,o bless

the roofs,the old ones,the gentle steep ones

on whose ridge—poles the gulls sit,from which they depart,

And the flake—racks

of my city!

我,格洛斯特的马克西姆斯,对你

离岸,沿着群岛充满鲜血

珠宝与奇迹,我,马克西姆斯

初出沸水的熟铁,告诉你

什么是长矛,谁服从眼前那些翩翩

起舞的人形

1

你追求的东西

可能跺在木船的外腰上

的鸟巢中(第二次,时间杀死的,那鸟!那鸟!)

那里!(强烈的)冲击,那根船的桅杆!飞呀

(那鸟)

啊,酒杯,啊

巴杜的安东尼

低飞,啊祝福

绵绵屋顶,古老、尔雅、斜峻

海鸥静坐屋尖,从那里飞起,

那一排排挂鱼架

我的城市!

最后一个例子,是自由诗。自由诗的译法其实也很讲究,一般人却以为可以乱译。这是查尔斯·奥尔森(Charles Olson)的一部著名长诗的第一篇第一部分,题目就是“I,Maximus of Gloucester,to You”。“Off—shore,by islands hidden in the blood/jewels&miracles,I,Maximus/a metal hot from boiling water,tell you/what is a lance,who obeys the figures of/the present dance”。他这是亦步亦趋,word for word translation(逐字翻译),没有变通。“Off—shore”可以指从岸离开,也可以指向岸靠近;译作“离岸”也勉强可以,但从下文的意思来看,可能“靠岸”更贴近原义。“by islands hidden in the blood”作“沿着群岛充满鲜血”。这完全是依照原文句式的死译,没有改变原文的语序;其实原义应该是从隐藏在血泊里的群岛上岸。“a metal hot from boiling water”作“初出沸水的熟铁”。其实这个铁未必熟,原义不过是被沸水煮烫的金属而已。“who obeys the figures of/ the present dance”作“谁服从眼前那些翩翩/起舞的人形”。唔,这个不是太准确,“present”不一定是“眼前”,“figure”也不一定是人形。这里有点儿ambiguous(有歧义),整个从句更可能是限定“you”的定语,而不是“tell”的直接宾语。如果是前一种情况,把关系代词“who”译作“谁”就不对了。“the thing you’re after/may lie around the bend/of the nest”作“你追求的东西/可能跺在木船的外腰上/的鸟巢中”。“跺”可能是打错了,也许是“躲”;即使是,也不准确。“the bend/of the nest”应该是鸟巢的外腰——这是个暗喻的用法,是拿船来比拟鸟巢——而不是“木船的外腰上/的鸟巢中”。而且这样把“的”字置于行首,不符合中文习惯。我曾见过一些新诗作者,尤其台湾人,爱把“的”字放在行首。其实在中文里,“的”字一般是紧跟着前一个词,作为形容词或所有格代词的一部分,应位于上一行末才对。我想,割裂单词、把“的”字放在行首的写法可能是受了错误的或坏的翻译的影响所致。英语的“of”,无论按照语音还是语义,都自然与它后面的而非前面的词形成一组,所以可以与前面的词断开而放在行首。而中文就不行。原诗是“the bend/of the nest”,译成中文就应该写成“鸟巢的/腰箍”。译自由诗就要特别注意如何分行断句。首先要理清意思,捋顺句子,然后再按中文的习惯来分行,而不能完全依照原文。我曾让一个学生译一首诗,其中有句云“A candle trembles/in the nun’s hands”。她译成“蜡烛颤抖/在修女的手上”。这就是拘泥于原文句式,不知变通。应该作“蜡烛在修女手中/颤动”,才合乎自然的中文语序习惯。现在很多汉语诗人写作时也这么写,觉得这样才像诗,殊不知这种拙劣的翻译句法在西方语言里固然是正常的,在中文里却不自然。“And there!”这里“There”不一定是“那里”,而更可能是一种提请注意的祈使语。“(strong)thrust,the mast!”“(强烈的)冲击,那根船的桅杆!”这都是照原文逐字来译的。“flight/of the bird”应该是“鸟的飞翔”;他译成“飞呀/那鸟”,“of”没有了。“o kylix,o/Antony of Padua/sweep low,o bless/the roofs,the old ones,the gentle steep ones”,这是一个祈使句。“绵绵屋顶,古老、尔雅、斜峻”,“gentle steep”不过是坡度和缓的意思,却被分别译成“尔雅、斜峻”。而且“斜峻”属于生造,“尔雅”则太“尔雅”了。“on whose ridge—poles the gulls sit,from which they depart”是两个定语从句,限定前面的“the roofs”。译成“海鸥静坐屋尖,从那里飞起”,不如作“屋脊上时有海鸥栖息、起飞”,而且前后需加破折号。“And the flake—racks/of my city!”译成“那一排排挂鱼架/我的城市!”“of”又丢了。这样一来,“挂鱼架”和“城市”成了同位语,或者不相干的两个东西。其实“of my city”是同时限定“the roofs”和“the flake—racks”的定语,译成中文应提前至“祝福”之后,“屋顶”之前,关系才清楚。

讲到这会儿,我想大家对什么是坏的翻译、什么是更坏的翻译应该有了一定的印象。好的翻译可能很少见到。好的翻译应该是什么样,我想就不必作总结了。刚才所举的例子大多是没有公开发表的。出于对译者的尊重,我没有披露他们的姓名,但较好的我可以提一下。Wordsworth诗的第四个译文是你们湖南的翻译家杨德豫先生译的。Yeats诗的第六个译文是我自己的,可能有点自夸了。下面我想是不是留点时间来提问?大家可以随便发表见解,疑问也好,不同意见也好。我这也只是一家之言,我有我的标准,同意或不同意,大家可以讨论一下。翻译的方法不是最重要的,关键在于译者的修养。不管是英译汉、汉译英还是其他语言的互译,两种语言他能够纯熟地驾驭,能够打通,能够自由的转换,能够在不同的层面意义的层面、句法语法的层面、文体的层面、文化的层面——上,转换得比较自如,把握得比较好,这是比较重要的。除了语言的修养,还有其他方面的修养。再一个就是要多练习。翻译是一门技艺、技巧,非多练不行,没有一定数量的积累不会有进步。不要怕出错,但自己要会改。自己能改,就具有了进步的阶梯,和以后成为批评家或艺术大师的潜质。就是要学会self—criticism(自我批评),能够看出自己以前译的东西有何不足和可以改进之处,自己有无改进的潜力。今天我讲的主要是诗歌的翻译,英译汉,其实无论什么翻译都是相通的。一位从事新闻工作的译者曾说,新闻可以意译,诗歌必须直译,对此我有同感。越是精美的文学越要直译,因为意译会丢失许多东西。新闻可以得鱼忘筌,译出大意就行,说话的方式可以不管;诗就不行。诗的内容和形式结合得非常紧密,是有机的一体,既重what to say(说什么),亦重how to say(如何说)。如果不顾说话的方式、表达的方式,不顾literal meaning(字面意义),你就会失去许多东西,所以有人说诗不可译。其实用些功夫还是可以尽量少丢些东西的。译一般的散文,有时可以用意译的方法,添加或删减一些东西,但译诗最好不这样。像刚才我讲的几个例子,一用意译就会出错,就会令人发笑。这是我的一点经验之谈:就是宁拙毋巧,要老老实实的。在拿不准的地方就逐字直译,这是最好的方法,而不要想当然地去发挥。大家有什么问题?

问:傅老师,我是学文学的,对翻译不是特别了解。我听刚才您的说法,我觉得您是主张直译的。本来对直译和意译,很多人就有不同的意见。按照您的说法,我觉得您可能认为:翻译一首诗的前提是,先要了解熟悉其背景和内容,然后才开始翻译。还要搜集各方面的资料,即别人已有的译本,然后对您认为译得不对的地方进行反驳。例如刚才您的译文其实就克服了很多您认为前人翻译得不对的地方。我想请问一下,是不是这是一种可取的翻译方式:就是首先了解原作的背景,再多方搜集已有的译文资料,分析其中的弊病之后,然后再来翻译呢?

答:不是。我曾写过一篇文章,讲我的译诗原则、方法和译者的修养观,其中有一条就是事先不要看别人的译文。译完之后可以拿别人的译文来参考,看有没有不一样的地方,可以对照别人的译文发现自己的错误,但事先绝不要看。如果事先看了,就会在潜意识里不自觉地受别人影响,跟着别人的style(风格)走。翻译重在对原文下功夫。译文要靠自己平时的修养、功夫。对原文要理解正确,译文则要写得自然,合乎译入语的习惯,而且要新鲜,不要净用些陈言、陈词滥调;尽量照顾原文的文体和语感——原文中让你眼前一亮的东西,在译文里你也要设法相应地模拟出来,而不只是用现成的陈词滥调对付过去。我译东西,一般不先看别人的译文;即使译完过后,我也不看。我会把它放一阵子然后自己再来看,来改。当然有人给你指正,也好。一般来说,在学习阶段,可以借助别人的译文来加深对原文的理解,但有些译文本身就不合格,有错误,那你也就遭殃了,对吧?所以要研究,就最好拿原文来研究,利用原文的有关批评呀、诠释呀之类的东西,而不要只靠别人的译文来帮忙。译文就应自出机杼,用自己的语言出之,就跟别人没有关系了。

问:我想再问一下,就是你有说到直译和意译。意译确实会跟原文在很多方面有出入,但我觉得它可以使诗翻译出来很优美,比如它可注意到原文中的节奏和韵律,朗诵起来也比较优美,大家听了也顺耳一些。我觉得上课也不会有同学“发笑”或者什么;如果直译,是不是可能会破坏原诗的节奏和美?

答:这个不一定。我不主张有截然的分割。刚才我举过许多例子,说明在意译比较恰当的时候,就必须要意译,对吧?但应以直译为主,以意译为辅,就是在你直译时遇到感到别扭或表达不充分的地方,你可以稍加意译。如果你以意译为主,就会面目全非,就会失去太多的东西,如刚才所讲的,就会有些overtranslation(翻译过度)或undertranslation(翻译不足)的情况。而且意译容易用一些陈词滥调,一些现成的词语,会加一些东西或减一些东西。在直译的情况下,你若能把译文纳入一个很好的新的节奏或形式里面,比起形式合乎译入语中现成的“优美”诗体格律,意思上却差得很多的译文,我觉得应该好一些。

问:傅老师,您好!我也是学翻译的,对诗歌翻译有一定的兴趣。在诗歌当中有一个问题,我一直觉得很迷惘。我看很多中国诗词在翻译成英文之后,意境确实也表现得很好,但有一个问题就是:在对比中、英诗歌的时候,发现英诗中代词使用得特别多,而汉语诗里代词比较少。这是为什么呢?整个中国古代哲学思想是寻求一种天人合一的观念。例如“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这整个画面当中没有人,而在英语诗歌当中,可能作者对事物的占有欲比较强,我感觉。对美好事物,他不是作为旁观者来欣赏,而是要整个据为己有的味道。那么,如何处理这一问题?

答:这就涉及翻译学中的两种理论。一种叫做foreignization(或译异化,或译外国化),一种叫做domestication(或译归化,或译本土化)。本土化就是要用译入语里面的现成东西来译,使译文读起来很像用译入语直接创作的东西,就是没有那么多洋味儿;异化呢,就是有意识地要把洋味儿模仿、移植进来。如果用本土化或归化的译法,就容易把一些本土所没有的东西丢掉、排斥在外。若要译入语听起来很地道,文化的元素都需要转换,比如有的译者甚至把外国的地名、人名都变成中国的地名、人名,但他为了追求本土味道,就可能把一些洋的东西、你不了解的东西丢掉了。而异化呢,是一种比较开放的态度。许多东西都是从无到有的,我们可以引进;此土没有的东西可以加注,就照样直译,尽量少丢东西。本来不了解的东西你介绍得多了,引进来了,对你的文化就有所丰富。在方法上,domestication略对应于意译,foreignization则对应于直译。我觉得,这两个方面可以平衡一下,就是语言上要本土化,译入语读起来不要太欧化,但也不要用文白夹杂的陈言,但是,文化的内涵,应尽量少丢一些,不要把伦敦变成北京了。就语言习惯而言,一般英语诗里总有个speaker(发言者)——I(我),汉语里往往可以省略,但也不是不可以感受到有人在说话。译成英语,要按英语的习惯,让它显出来;译成汉语则不妨按汉语的习惯,把它隐去。但怎样具体做好,使译文既通顺又不丢东西,这属于技术问题,要在实践中检验效果。

问:傅老师,您好!听您的讲座确实对英诗的汉译感受很多,收获挺大的。我有一个问题。就是您刚才也提到了,英诗里也有它特有的文化身份的词语,例如宗教、“圣经”里的人物、地名、典故,可能对中国读者形成理解的障碍。我就想问一下,如何处理这样的情况?

答:这与我刚才的解释是有关系的,也是本土化和异化的问题。我是赞成做注的。有些东西,第一次介绍,读者不太熟悉的,属于异域文化的元素,你把它注出来,以后碰见得多了,就不用加注了。很多外来的东西都是这样逐渐输入的……(录音中止)

(景朝亮整理录音;傅浩校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