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英语诗选》编译者序

《二十世纪英语诗选》编译者序

当年诗人威·巴·叶芝编选《牛津现代诗选》(1935)、菲利浦·拉金编选《牛津20世纪英诗选》(1973),都曾遭到时人非议。二者都被认为过多选取了“小诗人”的作品或内容轻松的作品。然而,这两部诗选集的销量却很高,说明它们很受一般读者欢迎。在编选过程中,牛津大学出版社完全尊重诗人的个人趣味,很可能只是意在诗人的名气所具有的商业价值,但这不无效益。虽说众口难调,但对好吃或难吃的意见还是会大体一致的。所以,诗人以自己的好恶为编选标准,其实即最好的标准。评论家倾向于综合他人的意见,以期做到客观公允,实际上也难免有所偏向;最后说了算的,恐怕仍是自己的不讲理的口味。我在编译本书的过程中,参考了多种原文选集,发现所有编选者,无论其身份是诗人还是学者,无不或多或少地以自己的口味为标准。往往在一部选集里有你很喜欢的诗人,在另一部选集里却连影子也找不到。《牛津现代澳大利亚诗选》(1996)的编选者、诗人彼得·波特就公然宣称,他选诗的标准就是他认为是好诗就行了。我对此颇有同感。

我在选诗时,就有意不以外国编选者和评论家为权威,而主要以自己的口味为标准。所谓好诗,就是合乎自己口味的;不合口味者,别人谁说好也没用。要知道,我选过了还要译,若是选了自己不喜欢的诗作,译起来可就苦了,出来的效果也不会好,不像原文编选者,只需复印一下而已。只要对我有积极的触动,让我欢喜让我惊奇,让我有所思有所悟,让我会心而笑或忍俊不禁的篇什就是好的,而让我厌烦、茫然、轻蔑,甚至憎恶的东西肯定就是不好的。我还发现,自己的趣味是会变化的,见识是会发展的。从前欣赏的东西,现在未必欣赏了;从前不欣赏的东西,现在却可能喜欢上了。所以,这里选的大部分是我目前所认定的好诗。艾略特认为,真正的好诗是经得起分析的。唐纳德·戴维则认为,真正的好诗是经得起翻译的。翻译之中包括分析和重组;被译成一种外语仍然是好诗的诗多半可以肯定是好诗了。但愿我的译文能证明我的选择。

入选的还有相当一部分是旧译。其中有发表过和未发表过的习译,也有应别人之约的遵命之译,时间跨度为二十年以上(从我十七岁开始练笔译诗算起)。因为译过的东西,不忍割爱,所以不管现在还喜不喜欢了,也都尽量收进来了。这样的好处是可能约略见出不同时期译笔风格的痕迹来。但我还是做了拣选的,译得实在不满意的也只好排除在外。如果不是题目的限制,本书几乎就可算是我的一部译诗自选集了。

此处所谓二十世纪英语诗,是指在1901至2000年间写作或发表的、直接用英语创作的诗作。作者主要来自以英语为母语、民族语、官方语或通用语的国家和地区,包括个别用双语写作者。但不包括用自己的母语创作,然后自行将作品翻译成英语的作者,如印度的罗·泰戈尔和以色列的耶胡达·阿米亥。这里收录的18个国家128位诗人的394首诗作的中译文是从我历年的译作中精选出来的。在本书中,除英语的发源地英国排首位外,其余诸洲按洲名的英文字母顺序排列;各洲内诸国再按国名的首字母顺序排列;各国内诗人则按生年先后排序。每首诗作尽量标明写作或发表时间,并加以必要的注释。每位诗人的介绍为译者所撰,详略不求一律,但这并不完全反映每位诗人的重要程度,而更多也许表明的是译者对他们的熟悉和关注程度。每位诗人作品入选的多寡一方面反映译者对其资料的掌握程度,另一方面则显示对其作品的欣赏程度。总之,这样的安排是有意在自然随意之中见出多样风景的不对称美来:既有一马平川,又有异峰突起;既有一丘一壑,又有滔滔大河。在世界不同的地区,原本就有着各异的地形地貌嘛。

二十世纪的英语诗,以英、美为走在发展的前列者。英国诗的发展可说是温和的渐进式的,虽然在十九世纪末伦敦就已出现了具有反叛倾向的“颓废”诗人。1909年到伦敦寻求发展的美国年轻诗人埃兹拉·庞德颇有胆识。他认为除爱尔兰诗人威·巴·叶芝之外,当时所有英语诗人的发展方向都搞错了。他在吸收叶芝自发发展起来的象征主义理论和英国哲学家托·厄·休姆有关意象的理论以及误读中国古典诗的基础上,发展出自己的意象主义理论。意象主义运动是以英诗语言和形式为突破口进行的一场激烈的革命,是英诗中现代主义的滥觞。其直接后果之一是导致作为“新诗”的自由体诗的泛滥。庞德很快就意识到这一弊端,力图再回到古典传统,却已势所不能了。语言和形式的革命并非一下子就能触及思想观念的深度。接替庞德继续搞意象主义的艾米·罗厄尔和在美国本土受意象主义启发进行形式和文字实验的爱·埃·卡明斯在思想内容上就没有跟上。把感受方式和表达方式重新合起来的任务是由被庞德发现的人才托·斯·艾略特来完成的。接着,叶芝和英国年轻诗人威·休·奥登也以自己的方式完成了现代化,他们被称为“最具现代感,而无须是现代主义者”。在美国本土的威廉·卡洛斯·威廉斯虽也曾受庞德影响,但终于独辟蹊径,通过绍继本土原有的惠特曼自由诗的传统和精神,完成了现代英语诗的美国化。此后,英、美诗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诗。

然而,英国人渐渐觉得现代主义的辉煌是“由两个美国人和一个爱尔兰人创造的”。二战后,以菲利浦·拉金为代表的“运动”诗人更明确地认定:英国诗的传统被叶芝、庞德和艾略特的“外来”影响所打断。他们努力接续通过华兹华斯和托马斯·哈代等诗人延续下来的18世纪英国本土诗歌传统,结果是使现代英语诗实现了英国化,与美国化的现代英语诗划清了界线。美国五六十年代各种诗歌流派呈现出百花齐放的盛况,社会的多事给诗歌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新题材新刺激,使之更拉大了与英国诗的距离。这一时期的主要诗派如黑山派、垮掉派、自白派等都更加自觉地接续惠特曼和威廉斯的本土传统,使美国化进行得更加彻底。

英联邦国家的诗歌一如其它,一直步英国的后尘。加拿大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也较多受到美国的影响。二三十年代阿·詹·马·史密斯等虽已开始引进现代主义,吹皱了英国维多利亚时代诗风的一潭死水,但他们像美国的同行一样,未能跳出学院化的小世界。直到五六十年代,先受美国黑山派的影响,后受垮掉派的冲击,加拿大诗歌才向外界全面开放了。不光美国,世界各地的文学影响都被接受进来。超现实主义诗风风靡一时,尤以玛格丽特·阿特伍德为突出代表。七十年代皮尔·吉奥尔吉奥·迪·奇科首倡多元文化主义,强调不同民族移民及其后裔在这块土地上的经验。从此,加拿大诗歌才算找到了自己的独特标志。

直到六十年代,澳大利亚的读者一直熟悉和欢迎的诗还是格律严谨的旧体诗,如亚·德·霍普的作品。然而,使澳大利亚诗歌独树一帜、受到国际嘱目的并不在于现代主义或后现代主义的侵入,更重要的却在于多数诗人都对这块奇异的土地和土著民风有着特别的关注,对白种人的殖民历史有着深刻的反省。从罗兰·罗宾森、朱迪丝·赖特到埃里克·罗尔斯,以及土著诗人杰克·戴维斯,他们所记叙的东西甚至具有超乎诗作本身的价值。类似地,新西兰诗歌也只有找到自己的声音,才真正受到国际的注意。詹姆斯·基·巴克斯特和阿利斯泰尔·坎贝尔是在五六十年代才“走向世界”的。从他们的诗中,读者可以辨认出新西兰的风景,但他们对土著文化的关注还不像澳大利亚诗人们那样自觉。以后的新西兰诗歌越来越受美国诗歌的影响,题材也越来越个人化了(这在某种意义上也许是进步),反倒有失去个性的危险。

爱尔兰共和国一向不拿北爱尔兰当外人,虽然后者在行政上现仍属联合王国。由于南北爱尔兰同根同文,彼此有着比与英格兰更多的相似之处,所以北爱尔兰作家更经常地以其民族身份,而非国籍身份出现于世人面前。自从叶芝等人在十九和二十世纪之交创造了爱尔兰英语文学之后,后来的许多诗人都是沿着这条道路向前走的。然而,真正得天独厚的诗人还是来自原来被叶芝瞧不起、逐渐获得受教育权利和机会的天主教徒。从帕特里克·卡瓦纳、托马斯·金塞拉直到谢默斯·希内,他们似乎是走着一条相反的道路,不是从外向里窥视,而是从里向外展示。

加勒比海地区的情况有些类似,只是发展要晚得多。自从德瑞克·沃尔科特率先从西印度群岛走出来之后,有一大批作家吸引了世界的目光。他们在英文方面受到良好的教育,同时有着无法更改的肤色和血液。他们注定要发出自己的声音。

非洲的情况要更糟一些。从所选为数不多的诗作可以看出,其中反映的现实是严酷黑暗的。这样的现实环境是不大可能保证出产精雕细刻的艺术精品的。在那里,诗歌尚未完全脱离被用作战斗和抗议的武器或工具的功能。

印度的情况有些特殊。英语是官方语言,但不是民族语言,也不是日常生活语言。这与非洲相似,所不同的是,印度拥有极深厚的书面文化传统。所以,用英语写作对于印度作家来说其实是用一种外语或第二语言写作,而且这需要在英文方面受过良好训练。因此,印度英语诗歌并不能代表印度诗歌的总体水平。本书中所选的作品在风格方面都已颇具国际化(或者更准确地说是西方化)倾向,尽管诗人们是那么自如地处理着印度素材。

总的说来,英语诗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前后完成了技术和观念的现代化革命;二战以后五六十年代大体完成了各主要地区题材和风格本土化进程。从那以后,不再有重大的变革,而是呈现出一派多元化的格局。新近的诗作难以在技术等方面有所突破,但在细节的挖掘和雕琢方面颇见功夫,愈见精细具体,在题材和语言方面也突破了许多以往的“禁区”。正所谓万变不离其宗。虽说二十世纪英语诗中流派纷呈,令人眼花缭乱,实际上,它们都可归结为两种古老传统的变体:一是现实主义,一是浪漫主义。新西兰诗人比尔·曼海尔给自己的学生们提的两条忠告——一、写你所知道的;二、写你所不知道的——同样道出了全部秘密。前者即现实主义,后者即浪漫主义。若有第三者,即二者的混合。叶芝就曾描述自己成熟的风格,说是达到了“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性质的结合”。

在编译本书期间,译者直接得到了一些诗人的许可,同意将其作品译成中文在中国出版。有的诗人还寄赠了自己的新作。其中有罗伯特·克里利、马克·斯特兰德、马文·贝尔、查尔斯·希密克、斯丹利·莫斯、罗伯特·布莱、黛安·瓦考斯基、阿利斯泰尔·坎贝尔、比尔·曼海尔、埃里克·罗尔斯、詹妮弗·斯特劳斯、朱迪斯·罗德里盖、罗丝玛丽·多布森、理查德·詹姆斯·艾伦、汤姆·波林、保罗·马尔登、西蒙·阿米塔奇、乔治·约翰斯顿、雷蒙德·苏斯特等。我谨在此表示感谢。对于经多方努力,仍未能与之联系上的诗人或版权持有者,我谨在此表示歉意。希望他们见到本书后,与译者或出版者联系,并赐教正。

2002年6月14日于

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