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读两首自白诗——2004年4月15日在四川外语学院讲演录

细读两首自白诗——2004年4月15日在四川外语学院讲演录

为什么要讲这个题目呢?因为曾有不相识的学生给我来电子信,说他考研究生两次都未考取,现在终于悟到是由于英语诗歌方面的知识太欠缺,故而想向我请教如何分析英文诗,如何找出其中的意象、象征、奇喻等元素。我回复说,并非每一首诗都一定具备所有这些元素;重要的是,首先要把诗读懂;真正读懂了你就不愁没话可说了;要是没有读懂而硬行分析什么元素,那就等于无的放矢了。所以,今天我想用两个实例来演示如何分析英文诗作。

读诗首先在于理解。“理解诗歌”(Understanding Poetry)也是美国新批评家的一部名著的题目。这一派批评家主张细读文本,就是关注文本本身,从文本的字面入手,进而发掘其中各层面的相关含义。他们认为文本是独立自足的,其内容与作者的生活经历没有必然联系;作者的意图也不能作为诠释作品意义的权威。这就不免有些偏颇。注重文本是对的。这是对以前浪漫主义的印象式批评的反驳。但如果光注重文本,也有问题。同一个文本,可能有不同的理解,正所谓“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理解的标准何在,权威何在?恐怕不仅仅在于文本内部吧。读者反应理论就认为,具有不同知识背景的读者对同一文本会有不同的理解。德国的文学阐释学则又回到传统,认为还是应该以作者的意图为依归。曾经有人问英国诗人菲利浦·拉金,是否诗人对自己的作品解释得最好呢。他回答说,要分两个方面:关于作品的内容或意思,肯定是作者自己最清楚,解释得最好;至于作品的好坏,或艺术质量的高低,作者的评价就未必可信。因为在这后一点上,他是主观的,有感情倾向的,孩子都是自己的好嘛。

下面,我想结合作者的意图来细读文本。作为非母语读者,我们还有多一重的任务,即首先要正确理解原文语言,这是最基本的。不正确的理解在中文翻译中是很容易显形的。第一首诗的作者罗伯特·洛厄尔(Robert Lowell)自己就说,艺术作品像一根多股的绳子,或一根线,意思只是其中的一股。但我觉得这是最基本的一股,最重要的一股。首先要把意思搞懂了,然后才是其它的东西,可以与它相辅相成,附在一块,拧成一股。关于“Skunk Hour”这首诗,洛厄尔自己与他的评论者的有过一场对话,说到别人是如何评论的,他又是怎么解释的。他基本上不同意这些评论者的发挥。所以,我们可以结合他自己的解释,也不妨适当做一点发挥,但我们的发挥要基于文本本身所指,不能太离谱。

一般认为,罗伯特·洛厄尔是美国自白诗派的一位重要诗人或创始人。当然这都是评论者给他贴的标签,他自己并不认可。他的诗风一生有几次变革。他最初学的是学院派诗,即托·斯·艾略特倡导的新古典主义诗。这一派诗人主张袭用传统的形式和方法创作有难度的现代诗,作品中充斥着反讽、悖论、隐喻、象征、典故等传统手法。他不无自嘲地称这种诗为“学院批评家的宠儿”,因为其中有许多可供分析、讲说的成分。后来在五十年代末,他受到艾伦·金斯堡等“垮掉一代”诗人的影响,诗风开始转向生活化、口语化、自由体化。“Skunk Hour”这首诗就是他第一次诗风变革的第一首作品,是他第二本诗集《人生研究》的压卷之作,也是一般诗歌选集必选之作。

   Skunk Hour

   (for Elizabeth Bishop)

Nautilus Island’s hermit

heiress still lives through winter in her Spartan cottage;

her sheep still graze above the sea.

Her son’s a bishop.Her farmer

is first selectman in our village;     5

she’s in her dotage.

Thirsting for

the hierarchic privacy

of Queen Victoria’s century,

she buys up all               10

the eyesores facing her shore

and lets them fall.

The season’s ill——

we’ve lost our summer millionaire

who seemed to leap from an L.L.Bean     15

catalogue.His nine—knot yawl

was auctioned off to lobstermen.

A red fox stain covers Blue Hill.

And now our fairy

decorator brightens his shop for fall;   20

his fishnet’s filled with orange cork

orange his cobbler’s bench and awl;

there is no money in his work,

he’d rather marry.

One dark night

my Tudor Ford climbed the hill’s skull;  25

I watched for love—cars.Lights turned down

they lay together hull to hull

where the graveyard shelves on the town…

My mind’s not right.            30

A car radio bleats

“Love,O careless Love…….”I hear

my ill—spirit sob in each blood cell,

as if my hand were at its throat……     35

I myself am hell;

nobody’s here

only skunks,that search

in the moonlight for a bite to eat.

They march on their soles up Main Street:

white stripes,moonstruck eyes’red fire   40

under the chalk—dry and spar spire

of the Trinitarian Church.

I stand on top

of our back steps and breathe the rich air—

a mother skunk with her column of kittens swills the garbage pail.      45

She jabs her wedge—head in a cup

of sour cream,drops her ostrich tail,

and will not scare.

(1959)

“skunk”是美国特有的一种哺乳动物,翻成汉语,学名是“臭鼬”,与黄鼠狼同科,但毛色黑,有白色条纹,遇到危险时会放出浓烈的臭气。有人译成黄鼠狼,不准确。“skunk hour”是指臭鼬出现和活动的时辰。此诗献给伊丽莎白·毕肖普,洛厄尔最欣赏的一位同时代女诗人,也是他的好朋友。他这首诗就是模仿毕肖普的一首也是写动物的诗《犰狳》——犰狳就是穿山甲——而作的,结构与毕诗相似。

第一节写一位女富豪。这首诗所描写的地方是洛厄尔的家乡——缅因州的一个小渔村。诗里提到的地名很可能都是实有的。“Nautilus Island”,汉语意译为“鹦鹉螺岛”;“Nautilus”源于希腊文,原义是“水手”。“hermit/heiress”:此处“hermit”(隐士、隐居者)是名词用做形容词,修饰“heiress”(女继承人)的,意思既是隐居者,又是女继承人,汉语可译为“隐居的女继承人”。由于误解了换行(中间并无标点,语法和意思均无停顿)的缘故,有些中译者把这两个词割裂开来,译成两个不相干名词,就不对了。“女继承人”继承了什么呢?“Nautilus Island’s heiress”等于“the heiress of Nautilus Island”,即鹦鹉螺岛的女继承人,也就是说,鹦鹉螺岛是她继承的遗产,她现在是该岛的拥有者;她还很可能是个寡妇。鹦鹉螺的形象似乎与隐居有关:螺壳往往是寄居蟹的家;汉语也有“蜗居”的说法。“Spartan cottage”:“Spartan”又是一个与希腊有关的词,“斯巴达式的”意味着简朴、自律、苦行的生活方式。希腊词源暗示着古老的传统价值。“still”一词既暗示行为的一如既往,又暗示跟不上外界变化,守旧而恐难持久的状态。鹦鹉螺岛主虽是现代贵族,但她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却属于旧的传统。她仍旧在她那简朴的农舍里过冬;她的羊群仍旧在海面之上,即岛上,吃草。她的儿子是一位主教。她的农场经理或承包人是“俺们村的头号民选委员”;这种“selectman”一般有三位,第一位可能意味着得票最多、权力最大,相当于我国的村长或村党委书记吧。只有这样的人才有资格替岛主打理农场,可见她应是当地首富。她现已年迈昏聩;这暗示着她所代表的传统价值行将衰落。

第二节继续写鹦鹉螺岛主,但只讲述了她所做的一件事。由于渴求百年前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那种等级森严的避世隐居的生活方式,也就是不受俗人打扰的上流社会生活方式,她买下了岛对岸所有碍眼的民居建筑,并把它们摧毁了。这件事在当地应是轰动一时的壮举,在诗人/发言者的记忆中印象最为深刻,也最能见出岛主的性格和品味。维多利亚女王(1837—1901在位)晚年在其夫阿尔伯特亲王逝世后,即隐居深宫;而她的时代已成过去。诗人暗示性地以维多利亚女王比况鹦鹉螺岛主,后者显然钦慕前者为人。

第三节写另一人物。第一行是发言者站出来发表评论:“这个季节病了”,似在暗示其对当前变化的态度是不赞成的。这句也可能是写实:由于季节反常,通常在夏季里招摇惹眼的百万富翁死了;或者说由于通常在夏季里招摇惹眼的百万富翁死了,这个夏季才显得反常。他从前就好像(注意过去式动词seemed)是从L.L.Bean(这是个人名,用做店铺名,例如我国的“某某记”)体育用品商店的货品图录里跳出来的。这意思是说,他装备齐全,而且一律是名牌。他的时速九海里(速度相当快,暗示其体积也相当大)的豪华双桅游艇被拍卖给了捕龙虾的渔夫。这暗示昔日富人的荣华不再,似有“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式的感叹;更具体地,也许暗示百万富翁因破产而死于非命,财产都被贱卖了。最后一行,在洛厄尔自己予以解释之前,曾引起许多评论者的猜测;他们大都倾向于把它解做某种象征,甚至联想到古斯巴达少年偷狐狸的典故。然而,这时的洛厄尔已开始有意回避运用象征手法。据他自己说,这行诗不过是照实写景而已。“Blue Hill”(蓝山)是当地实有的一座山。夏去秋来的时候,山上的一些树叶变红,远看好像一块红斑覆盖在山坡之上,而这块红斑的形状像只狐狸的样子而已。

第四节写第三个人物——“our fairy/decorator”。“fairy”一词有歧义,一解作“神仙般的”或“精灵似的”,另一解作“同性恋者”或“有同性恋倾向的女性化男子”。“decorator”是“装修工”或“装修设计师”。他正在为秋季开业装修店铺。他的渔网浮子以及修鞋工具都是橘黄色的,颇引人注意。这种对特定颜色的偏好也许有某种含义:橘黄色一般与爱尔兰新教徒有关,这也许暗示装修工是爱尔兰裔;或者与同性恋有什么关系;但也许没有什么特殊含义,仅仅是出于个人口味而已。他的工作赚不来钱,他宁愿结婚。这也许照应了上面同性恋之解。结婚对于同性恋者想必是件极困难的事,他现在竟至于想放弃工作去结婚,可见其生意之糟糕。通过结婚,也许会改变他的经济状况。

以上四节,据诗人自己说,是对正在衰落的滨海小镇悲凉景象的描写,语气是随意的、强做幽默的。但我们的感觉是,所写人物和细节都是经过精心选择的,是代表着某种价值的典型;他们的没落反映了时代的变化;出身于上流社会的诗人对正在逝去的一切流露出怀恋叹惋的态度。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美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动荡,相当于我国的文化大革命,什么性革命、同性恋革命、黑人革命、女权革命、精神革命等运动都同时或相继出现,旧的习俗和价值遭到严重挑战,行将土崩瓦解。此诗即从一个独特的视点再现了那个时代的一些具体场景。

以上是静态的、集体记忆的描写,下面则开始动态的、个人经验的叙述。一个黑暗的夜晚,发言者驾着高级轿车(福特牌,说明他也不贱)爬上山顶(也许就是蓝山)。他在等着看“做爱车”。在那个时代,美国的性革命和汽车工业都处于高峰阶段,在汽车后座上做爱成为新兴的有车族的时尚。但有车并不见得富有,在车上做爱也许是因为没有宽裕的住房和私人空间。去处是远离城镇的僻静的墓园,而且还都熄掉车灯。这说明在这个地方,这种事情还不大为多数人所接受;这也是之所以有人好奇偷窥的原因所在吧。发言者自己承认:“我的头脑不正常。”偷窥别人做爱是否心理不正常姑且不论,但作为一个孤独者,看到别人成双入对,心理不免失衡倒是真的。

下一节继续写细节:一辆汽车里的收音机像羊叫似地颤声播放着当时的一首流行歌曲《无心的爱》,其中有词句云:“爱,啊,无心的爱……现在你看清了无心的爱会做什么……/使你害死自己也害死你的心上人。”这是巧妙地借用今典来委婉地表达发言者对这种时尚恋爱方式的不赞成态度,抑或像英国诗人菲利浦·拉金在《高窗》一诗中所表达的,是过时者对自己所做不到的时尚行为的羡慕?因为他很难受,仿佛失常的魂魄被扼住了喉咙,在血细胞中啜泣(西方经院哲学认为魂魄是由内脏从血液中萃取的精微气体),自身就像地狱一般。“我逃亡之路都通往地狱;我自己就是地狱;”这是借用弥尔顿《失乐园》中魔鬼的话。有评论者据此认为描写窥淫的这两节是化用或影射魔鬼撒旦偷窥亚当和夏娃做爱而痛感自身被剥夺了性能力的典故。但据洛厄尔说,这两节所写虽非他自己的亲身经历,但也是借用前辈诗人惠特曼晚年偷窥他人做爱的轶事加工而成。

第七节紧接第六节末行的“这里没有人——”(想必场景已变换,诗人回到了镇上)而转折,写在月光下寻找食物的臭鼬。臭鼬是夜行动物,昼伏夜出。它们排着队在小镇的主街上行军。一般是一只母鼬带若干小鼬,一个挨一个列队而行。美国小城镇一般都有一条主要大街,贯穿全镇。“Main Street”也是美国小说家辛克莱·刘易斯发表于1920年的一部作品的名字,此大写词组从此后就成为美国小镇特有的崇尚物质、平庸偏狭、注重教区的生活方式的代名词。臭鼬的白色条纹和月光映照下红火团似的眼睛与白色的教堂尖塔相映成趣。

最后一节写发言者站在自家的后门台阶的最上面一级(西式房子一般前高后低,前门台阶是从街边向上,后门台阶则是从人行道向下,通往厨房;后门台阶最上面一级即与人行道平),呼吸着秽浊的空气,因为附近正有一群臭鼬在垃圾桶里大吃大喝(垃圾桶一般放在后门旁边;车子一般也停在后门前)。领头的母鼬把楔形的脑袋扎进一只酸奶杯里,垂下她那与鸵鸟相似的尾巴,不顾一切地痛饮着。臭鼬在行走时尾巴是像松鼠似的上翘的,这时可能由于弓身用力,把尾巴夹了起来。一般认为,鸵鸟在受惊吓时会把脑袋埋入沙子,垂下尾巴,故常被用来喻指不愿或不敢面对现实者。这臭鼬觅食的姿态虽颇似鸵鸟,但她却不是因为害怕。臭鼬通常似乎是不怕人的。洛厄尔说,臭鼬既蛮勇又野蛮得可笑,所以描写的语调是谐谑而不敬的。

这首诗基本上没有什么象征和暗喻,主要采用的是白描写法,但我们从某些措辞中仍能读出一些暗示的含义。据诗人自己说,此诗是倒着写的;先得了最后两节。这两节可能是出自诗人的亲身经历,是他某日所见或经常遇见的情景。后来又加写了偷窥的两节,把人的行为与动物的行为似有意又似无意地联系了起来,形成某种对照和情调。过了一段时间,他觉得所写的太私人性了,遂增加了最前面的四节。这四节是写别人的,是非私人性的。这样一来,私人性和非私人性元素就结合起来,据洛厄尔说,他的私人经验就有了“呼吸的空间”。也可以说,他把私人经验放在了一个更大的场景之中,从而使之与时代、社会、文化背景发生了关系。

下面要讲的是洛厄尔的一个学生西尔维娅·普拉斯(Sylvia Plath)的一首名诗。洛厄尔认为,女人一般成不了大诗人(major poet);在美国文学史上,只有四位女诗人堪与男性大诗人相提并论,普拉斯就是其中一位。她的诗也很有特点。她的题材大多出于私人经验,但她文学素养很好,善于将私人经验与公共的文学传统结合起来。“Lady Lazarus”这首诗就是这样的一个典范。

   Lady Lazarus

I have done it again.One year in every ten

I manage it——

A sort of walking miracle,my skin

Bright as a Nazi lampshade,

My right foot               5

A paperweight,

My face a featureless,fine

Jew linen.

Peel off the napkin            10

O my enemy.

Do I terrify?——

The nose,the eye pits,the full set of teeth?

The sour breath

Will vanish in a day.           15

Soon,soon the flesh

The grave cave ate will be

At home on me

And I am a smiling woman.

I am only thirty.             20

And like the cat I have nine times to die.

This is Number Three.

What a trash

To annihilate each decade.

What a million filaments.         25

The Peanut—crunching crowd

Shoves in to see

Them unwrap me hand and foot——

The big strip tease.

Gentleman,ladies             30

These are my hands

My knees.

I may be skin and bone,

Nevertheless,I am the same,identical woman.

The first time it happened I was ten.   35

It was an accident.

The second time I meant

To last it out and not come back at all.

I rocked shut

As a seashell.               40

They had to call and call

And pick the worms off me like sticky pearls.

Dying

Is an art,like everything else.

I do it exceptionally well.        45

I do it so it feels like hell.

I do it so it feels real.

I guess you could say I’ve a call.

It’s easy enough to do it in a cell.

It’s easy enough to do it and stay put.  50

It’s the theatrical

Comeback in broad day

To the same place,the same face,the same brute

Amused shout:

’A miracle!’               55

That knocks me out.

There is a charge

For the eyeing my scars,there is a charge

For the hearing of my heart——

It really goes.              60

And there is a charge,a very large charge

For a word or a touch

Or a bit of blood

Or a piece of my hair on my clothes.    65

So,so,Herr Doktor.

So,Herr Enemy.

I am your opus,

I am your valuable,

The pure gold baby

That melts to a shriek.           70

I turn and burn.

Do not think I underestimate your great concern.

Ash,ash——

You poke and stir.

Flesh,bone,there is nothing there——   75

A cake of soap,

A wedding ring,

A gold filling.

Herr God,Herr Lucifer

Bew are                   80

Bew are.

Out of the ash

I rise with my red hair

And I eat men like air.

(1962)

普拉斯个人生活极为不幸,三十岁就自杀了。此诗是她自杀前一年写的,其精神状态已接近崩溃,“头脑不正常”。因为是年,她发现丈夫、诗人特德·休斯有了外遇,遂与之分居,自己又是美国侨民,在英国无依无靠,又独自带着两个孩子,生活之艰难与无助可想而知。在此诗里,诗人不是滥情自怜,直抒胸臆,而是利用多种历史和文化典故,设计了精巧的框架,把自己内心中的狂乱情感加以外化,冲淡、稀释或中和,用诗人艾略特的话说,就是“非私人化”了。其实这样一来,效果更厚重,更感人。

此诗的主要暗喻借自基督教“圣经”。据《新约·约翰福音》第十一章第四十四节,耶稣行神迹,使病死已四天的拉撒路复活。普拉斯自比死而复活的拉撒路,只不过性别不同而已。诗题中的“lady”一词是名词作形容词用,相当于“female”,汉译意思是“女性的”;“Lady Lazarus”就是“女拉撒路”。有些译者把它译成“拉撒路太太”或“拉扎勒斯女士”,就没有道理了。

这整首诗就是一个暗喻,诗人把自己比做一个能够自行起死回生的女人。开头就说,我又干了一回。干了什么呢?原文“it”是指死而复生这件事,即下文所谓的“活的神迹”(walking miracle),并不是一般人理解的自杀。“done”一词既暗示行为的主动性,又暗示态度的游戏性,口吻的轻松感。这个词相当于汉语口语里的“搞”、“玩”、“弄”、“干”等。接着又说,我每十年就要设法玩一回。

“walking miracle”是点题,直译是“行走的神迹”,意译可参照“walking dictionary”(活字典)的译法,译为“活生生的神迹”,是相对于书本上、传说中的神迹而言的。下面的几个形象则涉及纳粹迫害犹太人的史实或曰典故,形成另一个暗喻。普拉斯喜欢把自己想象成受迫害的犹太人,迫害自己的人则是纳粹。这种想法在其另一首名诗《爹爹》中有更集中而强烈的表现。据说,曾有纳粹军官发现某犹太人背上的纹身很美,就剥下来做了灯罩。我曾在欧洲见过用马蹄制造的镇纸之类的工艺品,但不知纳粹曾否真的用人脚做过镇纸。犹太人喜用纯白的亚麻布。说脸面是没有五官的亚麻布,意谓死人脸上通常盖着的遮脸布,即第四节首行所谓的“napkin”。这个词又让人联想到一个与犹太人有关的基督教传说:相传耶稣背着十字架前往髑髅地途中,有一位名叫维罗尼卡的犹太女人把自己的头帕递给他擦脸;当耶稣把头帕还给那女人时,他的面影印在了上面。这块头帕就成了著名的“维罗尼卡之帕”(Veronica’s Napkin)。这就使犹太人(发话者自比)受迫害的历史超越现代而上溯到古代,具有了层积的深度。

揭开尸布,是吓人的骷髅。但一天之后,尸臭就会消散,血肉就会重生,“我”又会复活,重新微笑了。这样的描写显然也是发言者的想象和虚构,可以看做一个女人受到沉重的精神打击后又很快重新振作起来的暗喻。“我只有三十岁”,这是实写。普拉斯生于1932年,作此诗时正好三十岁。“像猫一样,我可以死九回”,这又是比喻,意谓生命力和意志之顽强。西方迷信认为,猫有九条命。“这是第三回”,呼应并印证前文的“每十年”发生一次的说法。紧接着又再次说,“每十年”要搞一次大扫除,要连肉体都完全消灭一回。一切再重新来过。

“嚼着花生的人群”自然是不敬而又迷信的俗人、愚氓,都挤进来看热闹,看“他们”把我裹着的手脚解放开,就像看脱衣舞似的。至此,我们大体可以猜出,“他们”是指医生和护士,这在后文可以得到证实;在第六十五和六十六行,医生即被等同于敌人。解开手脚的束缚实即对手术前脱衣或痊愈后解除绷带的描写。由此也就可知,发言者所谓的死而复活的“神迹”实际上是指大难濒死之后重又恢复生命力,且不管造成灾难的是天灾还是人祸(虽然从诗的内容看,至少后两次应该是自杀企图所致)。第一次发生在十岁时,是一次事故,应属天灾。第二次应在二十岁左右,“我本想/一去不复返了”,显然是自杀。普拉斯在其自传性长篇小说《钟形罩》(1963)中写到了这段自己由于精神崩溃而企图自杀的生活经历。此诗主要写的是第三次,应是三十岁时与丈夫分居后又一次未遂的自杀企图。

下面有个意象很有意思:“我”像一只海蚌闭合了;“他们”从我身上摘下蛆虫,就像采摘黏糊糊的珍珠似的。蛆虫与死尸有关,珍珠则与海蚌有关,二者又都与“我”有关。珍珠既呼应且丰富了海蚌的形象,亦美化并强化了蛆虫的形象。

“死/是一门艺术,就像别的一切。”这是普拉斯经常被引用的名句。这意思是说,死是需要技巧的。下面紧接着说,“我尤擅此道”,仿佛出自天然的需求。独自赴死并不难,可怕的是当你又活过来的时候,看见周围还是同一群俗人的可憎面目,听见他们粗野而兴趣盎然地呼喊着“神迹”,这场面才令人惊骇晕倒呢。下面则又是幻觉或虚构:迷信的群众争着要付钱来参观神迹或购买有灵力的纪念物。这番描写令人联想到古代乃至近现代天主教与西方民间迷信结合的圣徒和圣物崇拜;往往有所谓圣徒死后尸体多年不朽或其遗物有灵的传说,也往往有人利用这种传说赚钱。不用说,能死而复生者更是“活生生的神迹”,比死圣徒更灵,虽然这种人不是被当成圣女,就是被当成巫女,例如法国的贞德。

“就这样”,发话者对受话者——“医生先生”、“敌人先生”(此处“先生”和“医生”一词用的是德语,可见医生不仅被视为敌人,而且被视为德国纳粹)——说,“我”变成了你的作品和眼中的宝贝金娃娃——用我国传统说法,就是摇钱树。然而,“我辗转燃烧”起来。以下的描写自然转到对纳粹用焚尸炉烧毁犹太人的尸体,然后从骨灰中寻找未烧化的金牙和金饰物之类的史实的影射:“你”怀着极大的关心或贪恋,用棍子在遗骨中间又戳又拨,但一无所获。也就是说,我没有金牙,也没有结婚戒指,甚至连一块肥皂也没有。而“ash”(骨灰或灰烬)一词又赋予了燃烧意象以另一重含义:古埃及传说中不死鸟自焚以获得重生的喻义。最后是极具挑衅性的宣言:上帝/魔鬼,你要小心了,我要从灰烬中复活了,但这次不再是那“同一个”“微笑的”女人,而是吃人的女妖!最后一行的“men”一词可能有点儿歧义,可作“人”讲,也可仅作“男人”讲,但如果据后一种理解,就把这首诗视为所谓极端女性主义作品,也可能不免偏颇,因为此处重点似在于利用神话做比喻;女妖吃人很可能是不分男女的。

犹如乔伊斯的《尤利西斯》,这首诗把个人情感和经验纳入传统和现代典故的框架之中,给人以多重意义的联想空间,不仅使内容更加丰富厚重,而且使私人情感与公众知识发生联系,从而易引起崇高感和共鸣,而避免了滥情感伤和浅薄的自怜。这种写法与中国古诗的用典也有相似之处,虽然中国古诗的用典方式往往较简单。这首诗的措辞都很简单,但要从中看出背后的暗含意味来,却不那么简单。一个不具备必要知识的读者就很难欣赏其中的妙处。这首诗的结构布局也十分讲究,类似荷马史诗,从中途开始叙述,叙述与描写、比喻与直陈穿插交织,虚实相生,而又浑然不着痕迹,远较洛厄尔那首诗为优。两首诗的形式则类似:都有一定的体式,但松散化了;都有韵,但韵式不固定,属偶然韵;节奏也不规整,句子长短不一;可以算是较规矩的自由体诗吧。

我们今天就读这两首诗,算是仅尝一脔吧。还是那句话:细读的关键在于理解,但应根据于文本,不妄加发挥;真正理解透了,细读之事也就毕矣。

问:傅老师,您刚才提到洛厄尔说可以与男诗人相提并论的有四位女诗人,那另外三位是谁?

答:艾米莉·狄金森、玛丽安娜·穆尔、伊丽莎白·毕肖普。这只是洛厄尔个人的看法。

问:自白派是否诗歌大众化的前奏?我觉得它是五六十年代美国社会的反映。以后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诗歌越来越大众化,朝着与浪漫派决裂的方向发展。

答:这只能说是一种写作的倾向或风格吧。西尔维娅·普拉斯的诗文学性很强,你能说它大众化吗?不见得吧。再说“自白”,这是中文的翻译。实际上在西方,这是一种很古老的传统,最初源于天主教,又译作“忏悔”或“告解”,是指信徒对上帝或教士坦白自己的过失行为或隐秘思想的形式或内容。自从古罗马教父圣奥古斯丁写下著名的《忏悔录》以后,它就成了一种文学传统,一种文学类型,主要写个人心理和行为中的负面或不光彩的一面。后来法国作家卢梭也写过《忏悔录》。自白诗也可以叫忏悔诗,也是类似的东西,只不过是诗体而已。所以它不是全新的,无论从思想上,还是形式上,它都与传统有许多联系,尤其在表现个人题材方面,与浪漫派颇有相通之处。仅就语言而言,自白派总体上较之垮掉派或英国的利物浦诗群要文气得多,并不那么大众化。安·塞克斯顿倒是比较直白、通俗,但在一般评论家眼里,她的作品的艺术性不及普拉斯品位高。(下略。有一位同学在讲座结束后说,她觉得《女拉撒路》一诗三行一节的形式代表三次死而复生,颇有悟性。)

附:

臭鼬时辰

(为伊丽莎白·毕肖普作)

  罗伯特·洛厄尔作

      傅浩译

鹦鹉螺岛隐居的

女继承人仍在她那简朴的农舍中过冬;

她的羊群仍在海面之上吃草。

她的儿子是位主教。她的农场经理

是我们村头名民选委员;

她已年老迟钝。

由于渴望

维多利亚女王时代

那种等级森严的隐私生活,她买下对岸

所有碍眼的建筑,

并把它们推倒。

这个季节病了

我们失去了我们的夏日百万富翁。

他仿佛宾记体育用品商店货品图录中

跳出来的人物。他的时速九海里的双桅游船

被拍卖给了捕龙虾的渔户。

一块红狐状的斑痕覆盖着蓝山。

而现在我们女里女气的

装修师把他的店面为秋季装点一新;

他的渔网塞满橘黄色的浮子,

他的凳子锥子之类的修补工具也是橘黄色;

他的活计赚不到钱,

他宁愿结婚。

一个黑夜,

我的都铎·福特车爬上那山的头顶;

我等着窥视“做爱车”。车灯熄灭,

它们躺在一块儿,车身挨着车身;

那里,墓园随山势倾斜,朝向镇子……

我的头脑不正常。

一辆车的收音机颤声唱:

“爱,无心的爱……”我听得见

我的失落的魂魄在每个血细胞中抽泣,

仿佛我的手扼住了它的咽喉……

我自己就是地狱;

这里没有人——

只有臭鼬,在月光下

寻找一口吃的。

它们顺着主要大街跣足行进:

白色条纹,月光映照下眼睛的红火球,

在三一教堂的

白石灰粉刷的尖塔下面。

我站在我们的

后门台阶的顶级,呼吸着浓浊的空气——

一只母鼬带着她的一队幼崽在垃圾桶里痛饮。

她把楔形的脑袋扎进一杯

酸奶之中,垂下她那鸵鸟尾巴,

不会惊怕。

(1959)

女拉撒路

  西尔维娅·普拉斯作       傅浩译

我又玩了一回。

每十年我就设法

玩一回——

一种活生生的神迹:我的皮肤

透亮得似纳粹的灯罩;

我的右脚

是一块镇纸;

我的脸是没有五官的、细腻的

犹太亚麻布。

揭掉这块头帕吧,

啊,我的敌人。

我吓人吗?——

鼻子、眼窝、全副牙齿?

酸腐的气息

一天后就会消散。

很快,很快,墓穴

吃掉的肉就会

回到我身上,

我就又是个微笑的女人。

我只有三十岁。

像猫一样,我可以死九回。

这是第三回。

每十年都要清除

多少垃圾呀。

多少亿万根纤维呀。

嚼着花生的人群

拥挤进来看

他们解开我手脚的裹缠——

盛大的脱衣舞表演。

先生们、女士们,

这是我的双手,

我的双膝。

我也许瘦得皮包骨头,

然而,我还是原先那同一个女人。

第一回发生时我十岁。

那是一次事故。

第二回我本想

一去就不复返了。

我像一只海蚌

摇摇晃晃闭合了。

他们只好叫啊唤啊,

从我身上摘掉像黏糊糊的珍珠似的蛆虫。

死是一门艺术,就像别的一切。

我玩得特别好。

我玩起来让人觉得过瘾。

我玩起来让人觉得真实。

我猜你会说我有一种需求。

在小屋子里玩容易得很。

玩完了待在原处容易得很。

令我晕倒的却正是

大白天

又戏剧性地回到

同一个地方、同一张脸孔、同一阵野蛮

而兴奋的呼喊——

“神迹啊!”

看看我的伤疤

得付钱,听听我的心跳

也得付钱——

还真有销路。

要问一句话或摸一下

或讨一滴血

或我的一绺头发或一片衣裳,

就得付钱,很大一笔钱。

那么,那么,医生先生。

就这样,敌人先生。

我成了你的作品,

我成了你的宝贝——

融化成一声厉叫的

纯金娃娃。

我辗转燃烧。

别以为我低估了你的极大关心。

灰烬、灰烬——

你又戳又拨。

肉、骨,那里什么也没有——

一块肥皂,

一枚结婚戒指,

一颗金假牙。

上帝先生、魔鬼先生,

小心,

小心!

从灰烬中

我披着红发升起;

我吃人就像吃空气。

(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