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的小学数学课程改革

二、建国后的小学数学课程改革

随着新中国的建立,政治、经济、文化不断发展,教育事业也迎来了发展的春天。社会的变革必然带动教育的改革。汤姆·凯伦(Tom Kieren)在一篇题为《数学教育研究三角形》的社评中将课程、教学与学习形象地比作三角形的三个顶点,而联系课程与教学的是教师,联系教学与学习的是知识,联系学习与课程的是学生。这个三角形形象地描述了数学教育的三个研究领域——课程、教学、学习;同时也指出了组成数学教育的三个基本要素——课程、教师、学生。很显然,这三个基本要素中,课程改革是最容易发生,也是最能寄托人们教育理想的领域,所以,课程改革历来备受关注。

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小学数学课程改革大体可以分为五个阶段,每次改革都受到社会变革的影响,也必将引起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评价、教学管理等多方面的变化。

第一阶段(1949—1957年):学习与模仿苏联阶段。

1949年12月23日,在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明确提出“建设新教育要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某些有用的经验,借助苏联教育建设的先进经验”的教育指导方针。次年,12月1日,人民教育出版社成立,专门负责编写和出版中小学教材工作。

这一时期颁布了三个教学大纲(标准),分别为1950年7月颁布的《小学算术课程暂行标准(草案)》、1952年12月颁发的《小学算术教学大纲(草案)》和1956年颁布的《小学算术教学大纲(修订草案)》。

“1950年标准”对课本的教学内容,提出了11条编选要点和13条教法指示,但是由于处在建国初期还来不及编写相应的课本,因此这些要求和指示并未真正得到实施。“1952年大纲”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个统一的小学算术教学大纲,结束了建国初期各地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不统一的局面。它是参照《苏联初等学校算术教学大纲》,略加修改制订而成,学制为五年一贯制。大纲中具体地规定了算术教学的任务,并根据这些任务规定了教材的内容和范围。1956年,教育部对“1952年大纲”进行修改,第二次正式颁布了统一实行四二制的《小学算术教学大纲(修订草案)》,并把珠算内容纳入其中。实际上是对自1952年学习苏联以来的小学算术的教学要求、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一个总结。

“改造旧教育”、“借鉴苏联经验”是当时特殊历史条件下提出的指导性意见,这一教育方针也决定了当时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乃至教学方法都深受苏联教育的影响,这一阶段的教育始终有苏联教育的印痕。

第二阶段(1957—1966年):否定苏联,积极探索阶段。

随着中苏两国政治关系的恶化,全国各地开展了“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大破大立”的教育改革运动,俗称“教育革命”。主要是在破除对苏联大纲迷信的同时,全面否定学习苏联的经验。1958年,根据“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全国各地开展了教育改革运动,出现了过于强调教育与生产实践相结合,违背客观规律的“大跃进”思想,伤害了基础教育,降低了教学质量。

1961年中央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指导当时的各项工作。改变了建国初期照搬苏联的模式,也纠正和总结了1958年至1960年出现的“大跃进”教育思想。1961年,教育部在多方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重新编写一套质量较高的全日制学校教材,根据《关于实行全日制中小学新教学计划(草案)的通知》的精神,制订了《全日制中小学数学教学大纲(草案)》(小学五年,中学五年)。在此基础上,1962年,教育部又初拟了《全日制小学数学教学大纲(草案)》,1963年9月正式颁布。它是建国后的第四个小学数学教学大纲,基本思想是:搞好基础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切实打好数学的基础。教学内容有:整数、分数和小数的四则运算、百分法和比例;一些常见的数量关系和解答应用题的方法;计算的知识;几何形体的知识和一些常见的几何形体的周长、面积、体积的计算;记账的知识;统计图表的知识等。

《全日制小学数学教学大纲(草案)》是结合社会发展需要和学生发展水平制订的比较系统的小学数学大纲,代表了“文革”前小学数学教学的基本情况,基本形成了小学数学教学内容的框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以后小学数学内容的发展。1963年至1965年,中国教育事业得到了稳健的发展,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教育质量逐步提高。

第三阶段(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课程建设惨遭破坏。(https://www.daowen.com)

1966—1976年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在这一特殊历史时期,政治动乱,经济混乱,文化教育事业惨遭破坏。建国十七年来的教育事业被全盘否定,所有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程教材、教学方法等都被污蔑为“封资修”黑货。

教育部统一的教材、大纲被停用,各地自编教学计划、课程教材,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整个教学处于放任自流状态,根本谈不上认真研究教学,改革教学方法。学校“闹革命”是实,“复课”只是讲授一些起码的常识性知识。小学数学教科书片面突出“强调政治”,教材就不可避免地带上实用主义色彩和倾向。

这一阶段的小学数学教学目的极度混乱,重实用轻理论,基本概念讲授不清,计算能力不能发展,逻辑思维能力大大削弱,教学质量急剧下降。处于建国以来最低水平,和世界先进国家数学教育的差距拉得更大了。

第四阶段(1976—2001)拨乱反正,迅速发展阶段。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事业迅速恢复,不断发展。教育部很快在教学大纲、学校管理、课程教材、教学评价等各方面拨乱反正。1978年,教育部颁布了《全日制十年制学校小学数学教学大纲(试行草案)》,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将“小学算术”改为“小学数学”,提出了课程内容改革的原则——“精选传统的算术内容;适当增加代数、几何的部分内容和渗透一些现代数学的思想”。在这一原则指导下,人民教育出版社新编了《全日制十年制学校小学课本数学(试用本)》和《六年制小学课本数学》,这套教材成为建国40年以来使用时间最长、最稳定的小学数学教材。整个课程教材仍然是一套大纲和一本教材“一统天下”,但在当时历史发展阶段,这无疑是具有积极促进作用的。

198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在我国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宏伟目标,198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适应义务教育,国家教委先后颁布了3套小学数学教学大纲。分别是1986年的《全日制小学数学教学大纲》、1992年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数学教学大纲(试用)》和2000年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数学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

1986年的《全日制小学数学教学大纲》作为建国以来第一部没有“草案”两字的正式大纲,与“1978年大纲”相比,并没有突破性的改革。在序言中明确地提出:“要有利于学生在掌握基础知识的同时,发展智力,培养能力”,强调了培养能力、发展智力的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中小学教育全面改革的新局面,1986年9月成立了“全国中小学教材编审委员会”,将中小学各科教材的“编”与“审”分开。“全国中小学教材编审委员会”的成立,结束了一套课本“一统天下”的局面,小学数学教科书出现“百花齐放”的空前繁荣。1988年11月颁布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数学教学大纲(初审稿)》,供各地编写试验教材用。

1992年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数学教学大纲(试用)》是为适应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需要而制定的,与以前的大纲相比,有较大的改革。教学内容上加强了算理、算法和运算定律、运算性质的教学;进一步渗透集合、对应、函数、统计等现代数学思想的教学。另外,大纲对基础知识教学、培养能力和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三个方面作了比较具体的阐述:①使学生理解、掌握数量关系和几何图形的最基础的知识;②使学生具有进行整数、小数、分数四则运算的能力,培养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空间观念,能够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③使学生受到思想品德教育。使得教学目的要求更具体化和明确化,克服了以前大纲过于笼统、教师不易掌握的缺点。同时,大纲考虑到各地教育发展的不平衡性,赋予了大纲一定的弹性,适当降低了要求,规定了义务教育基本要求的“下限”。

2000年3月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数学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是在“1992年大纲”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它在保持原来大纲框架的基础上,部分内容做了修改和调整。教学目标的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将“培养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改为“培养初步的思维能力”;将“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改为“探索和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增加了“使学生具有学习数学的兴趣,树立学好数学的信心”。

第五阶段(2001年—):颁发实施新课标,编写实验新教材。

中国的改革开放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经济的繁荣,政治的稳定,教育文化事业又迎来了它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小学数学课程改革(又称新课程改革)在课程理念、课程目标设置、课程内容选择、课程评价等方面有了重大突破。我们会在后继章节详细展开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