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和教学目标系统

一、教学目标和教学目标系统

教学目标是对教学目的所作的具体说明,是对教学结束之后学习者的预期行为所作的具体描述,是进一步细化了的教育目的。教育目的是培养人的总目标,关系到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的社会角色和具有什么素质的人的根本性问题。这是教育实践的出发点,根据一定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的需要和人自身发展的需要来确定。(参考顾明远《教育大辞典》)教学目标不能等同于教学目的。

1.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是第一级学科教学目标,它是对某一阶段学生所应达到的标准提出的要求。小学数学课程目标,是对小学阶段数学学科教育最终结果的预先规定,体现的是国家对学生接受教育后,在数学知识与技能、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应达到的发展水平,因此,它通常是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订,以小学数学课程标准的形式提出来。

2.学段教学目标

新课程标准将总目标分1~3年级、4~6年级和7~9年级三个学段作进一步表述,由此构成了学段这一级的教学目标,这是新课程标准在教学目标和课程编制上的一个大胆尝试。学段教学目标是课程目标的一级分解,内容比总目标更为具体明确,具有完备性、广泛性和间接性的特点。学段教学目标不能直接作用于小学数学课堂教学,需要经过学期教学目标、单元教学目标和课时教学目标的逐级分解才具有可操作性,这表明学段教学目标对小学数学教学实践的指导也是间接的。

3.学期教学目标

学期教学目标是对一个学期的数学教学结果的预先规定,是学段教学目标的第二级分解目标。学期教学目标作为一种介于宏观与中观层次的教学目标,其内容既不像总目标和学段目标那样概括,也不像单元教学目标和课时教学目标那样具体,它的内容通常都是一些中等概括层次的表述。学期教学目标是由教材编写者和教师根据学段教学目标制订的,教师在这一目标层次开始参与目标制订,是学期教学目标的一大特点。学期教学目标的表述都要与该学期使用的某册教材内容相一致,否则将失去指导意义。学期教学目标对整个学期的教学工作具有直接的指导作用,但是,对课时教学工作仍然只具有间接作用。(https://www.daowen.com)

4.单元教学目标

单元教学目标是课程教学目标的第三级分解目标,它由学期教学目标分解而成。它是一册教材中一组组相对独立的知识内容通过教学所要达到的结果,是特定教学单元的教学质量标准。单元教学目标的制订者既有教材编写者,也有执教的教师。教材编写者在教师用书中,结合教学内容的分析和教学建议,会表述本单元的教学目标。教师根据具体的教材内容,学生的实际水平,也要对本单元的教学目标作出规定。两者表述的教学目标可能会有一点差别,这是教学对象的差异性所造成的。

5.课时教学目标

课时教学目标是课程教学目标的第四级分解目标。课时教学目标由单元教学目标分解而成,是某一堂课的教学质量标准。在我国小学数学教学目标体系中,课时教学目标是完全由教师自主决定的教学目标,也是内容较为具体、对课堂教学指导较为直接的教学目标。

6.知识点教学目标

知识点教学目标是课程教学目标的第五级分解目标。它由课时教学目标分解出来,是知识点教学所要达到的结果,是某个知识点的教学质量标准。它是由教师根据课程教学目标、学段教学目标、学期教学目标、单元教学目标和课时教学目标,以及所教学生的实际情况制订的每个知识点所要达到的质量标准。

上述六个教学目标是层层分解递进的,后一个目标是前一个目标的分解;前一个目标是后一个目标的依据。目标内容的概括层次由高到低变化,课程目标的概括性层次最高,知识点目标的概括层次最低。目标内容的完备性逐步减弱,课程目标、学段目标、学期目标,是从知识与技能、数学思考、解决问题、情感与态度四个领域来表述的,而单元目标、课时目标、知识点目标只需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重点列出几方面的内容就可以了。(目标体系中前面的目标有赖于课时教学目标的实现,而课时教学目标还有赖于这节课的知识点教学目标的实现,)六种教学目标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组成了一个教学目标系统,对教学活动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