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课堂教学目标的确立
课堂教学目标是完全由教师自主设计的目标,也是教师最为关注的教学目标,主要步骤与方法:
心理学研究表明学生发展的内在动力是新的需要与原有水平之间的矛盾。新的发展需要与原有发展水平之间有差距,就会推动学生去学习,即产生学习的需要。在教学设计中学习需要是一个特定的概念,指有关学习的目前状况与所期望达到的状况之间的差距,即学习者学习成绩的现状与教学目标之间的差距。换言之,学习需要的分析就是分析教学中实际存在的问题,重点是分析学习者的学习现状,学习新知识的起点和基础。
分析学习需要有两种基本方法:内部需要评价和外部需要评价。内部需要评价是将学习者的现状与组织机构确定的教学目标(如课程标准中规定的教学目标)相比较,找出两者之间存在的差距,从而了解学生的学习需要。外部需要评价是将学习者的现状与根据外界社会的要求而制订的教学目标作比较,找出两者之间存在的差距,从而了解学生的学习需要。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目标参照系的不同。我国教学设计大多采取内部需要评价方法。
运用上述两种方法进行分析,若发现确实存在差距,也就是存在了问题,进而还须对问题的原因及性质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分析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包括对资源和约束条件的分析、设计课题的认定等。通过对学习需要的分析,找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据此确定教学设计的课题并提出总的教学目标。
此外,还要对学生的一般特征、学习风格和学习的知识与能力基础进行分析,因为这些因素也制约着教学目标的实现。
2.分析教学内容
要确保教学目标的实现,必须有合乎目标的教学内容。分析教学内容的目的在于确定教学内容在整个内容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内容的范围和深度,以及弄清教学内容中各项知识点之间的相互关系,以便更好地安排教学程序。归类分析、层级分析、信息加工分析是数学教学内容分析的常用方法。
(1)归类分析
归类分析是研究对有关信息进行分类的方法,旨在鉴别为实现教学目标而需学习的知识项目(知识点),从而确定教学内容的范围,其常用于言语信息(陈述性知识)的学习任务分析。例如对三角形进行归类分析(见图9-1),可以对三角形分类有个整体把握。

图9-1 “三角形”的归类分析
(2)层级分析
层级分析是用于揭示达成教学目标所需要掌握的从属技能的任务分析方法。技能的层级分析是学习任务分析的最重要方法,其分析过程是逆向分析的过程,即从学生现状到终点之间,学生有许多技能尚未掌握,介于教学起点到终点之间的教学目标称为从属目标,达成从属目标时,学生具有的技能称为从属技能。基本步骤:①确定终点目标;②分析从属目标及其类型。(https://www.daowen.com)
(3)信息加工分析
信息加工分析是将教学目标要求的心理操作过程揭示出来的内容分析方法,其最大特点是揭示了有关学习行为的心理操作过程,它按照思维顺序找出各部分学习任务之间的结构关系,确定学习步骤,与认知策略密切相关。如“两位整数减法”信息加工任务分析(流程图)(见图9-2),体现了两位整数减法的思维分析展开的全过程。

图9-2 “两位整数减法”信息加工任务分析(流程图)
3.数学课堂教学目标的确立
知识与技能、解决问题、数学思考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是小学数学课堂教学目标的四个领域。教师在把握这四个目标的基础上根据数学内容本身特点和儿童的心理特点进行课堂教学设计。比如,三年级儿童在学习长方形概念时,从知识与技能角度分析,教师应该把长方形的标准定义教授给儿童,但是从儿童认知特点和数学本身特点分析,却不宜这么做。因为通过本章第一节内容的学习我们知道,儿童要到五或六年级时才能达到“辨认”阶段,他们才能准确分辨出某一几何概念的本质特征,才能用相应的标志概念内涵的语言对这些本质特征进行描述。当然,教师确立的教学目标一定要处于儿童的最近发展区,既能对儿童形成挑战,又是儿童通过努力能够达成的(在教师的引导下)。
具体而言,与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学目标的呈现方式有行为目标、内部心理与外显行为相结合目标和表现性目标。
(1)行为目标
知识技能目标应该用行为目标加以表述。正如美国学者梅格(R.vaser)所认为的那样,“学生能做什么以证明他的成绩和教师能知道学生能做什么”。也就是说,行为目标的主体应该是学生,描述了学生通过数学学习后行为将发生怎样的变化。好的行为目标应具有三个要素:①说明通过教学后学生能做什么;②规定学生行为产生的条件;③规定符合要求的作业标准。例如,“长方形的面积计算”的一个目标是:对给予的长方形图形和实物,能正确计算它们的面积。显然,这是一个行为目标,说明了教学后学生“能计算面积”,同时规定学生行为产生的条件“给予的长方形图形和实物”,并规定符合要求的标准是“正确”。
(2)内部心理与外显行为相结合目标
内部心理与外显行为相结合目标既反映学生学习的内部心理变化,也反映学习的外显行为变化结果,特别适合于描述情感、能力领域的教学目标。用这种方法陈述的教学目标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基本的教学目标,即用一个动词描述学生通过教学所产生的内部心理变化,如记忆、知觉、理解、创造、欣赏等;第二部分为具体教学目标,列出具体行为样例,即学生通过教学所产生的能反映其内在心理变化的外显行为。例如,“理解两位数乘法的算理。能口算整十、整百乘两位数,并能正确笔算所给出的两位数乘法题。”其中,“理解两位数乘法的算理”描述了学生的内部心理状态,而“能口算整十、整百乘两位数,并能正确笔算所给出的两位数乘法题”描述了学生预期的外显行为变化。
(3)表现性目标
表现性目标的活动主体是学生,教师需要明确规定学生应该参加的具体活动,但不规定学生将会在这种活动中具体习得什么,不同的学生在此活动中允许有不同的习得结果,通常应用于“过程与方法”或“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的表述。意在设计一个主题,使学生可以运用原来的知识、技能,并且通过它得以扩展和拓深,同时赋予它个人特点。一般来说,在涉及复杂的智力性活动时,常用表现性目标表述。比如,在学生学习四则混合运算规则后,教师上综合实验活动课,可以确立一个表现性目标:独立探究并参与小组讨论,向组员汇报自己是如何运用四则运算法则解决需要带多少钱划船的问题的。
在确定具体的教学目标时,必须考虑情感态度、过程方法和知识技能目标,并将行为目标、内部心理与外显行为相结合目标和表现性目标三种方式进行整合,以行为目标来统摄内部心理与外显行为相结合目标和表现性目标,才能达到数学新课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