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标准的规范化
结构化面试评价标准的规范化有两层含义。
(1)第一层:评价标准在表述上的细化和清晰化,避免了因概念的理解偏差出现评分标准的不统一。
下面以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评分标准中的第5 项评分要素“思维品质”(表2.1)为例。
表2.1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评分标准: 思维品质

对很多人来说,“思维品质”是个模糊的概念,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 但基于考试大纲的评分标准,考生需要做到:听题,理解问题,解决问题,能通过有层次的语言表达把自己的观点、解题方式清晰地呈现出来,并在表达的过程中避免千篇一律的模板式回答。 对“思维品质”这个概念的具体化有利于给考生和考官提供较为统一的参考。 当考生在回答典型或者非典型的结构化问题时,能够在脑海中生成答题的思路,而不是去搜索准备好的答案。 体现考生思维品质的答题思路应该具备以下特点:
①分析理解问题的本质及类别,了解情况,能区别对待不同的问题;
②探讨问题的来源,或者问题产生的背景,以及可能的结果与影响;
③有条件地表明立场和态度,留下讨论的空间,避免绝对化地处理事件;
④摆事实、讲道理,提出可行性建议。
当考生通过流畅的语言表达,把上述思维过程展示给考官,其思维的严密性、逻辑性、条理性,不言而喻。 思维的创新性不一定体现在一个与众不同的解决方案上。 有时候调整下思维的角度,换位思考,也可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比如,可以分别从家长、学生、教师的角度来思考同一个问题。
(2)第二层:评价标准在评分权重分配上的细化,有利于考官在较短时间内给出比较规范的评分。
下面以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评分标准中的第2 项评分要素“心理素质”(表2.2)为例。
表2.2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评分标准:心理素质

在评分标准中,可以从3 个方面来判断考生的“心理素质”:答题过程中的自信心,这可以根据考生的精神面貌、语言表达的流畅度、语气的调控来判断(0 ~3 分);能否调整自己的情绪,做到不慌不忙、沉稳地回答又不失应有的风采(0 ~3 分);在回答问题的时候,能否进行理性的分析,在出现口误或者回答失误的时候,能否及时、从容地自我纠错(0 ~4 分)。 清晰的内容界限和分值的分配不仅便于考官即时观察考生的表现,也有利于考官较快地形成评分判断。 有据可依的评分也减少了因考官的主观因素而出现的分值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