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一)基本原则

答辩环节是直接与考官进行交流的时间,更是进一步通过对话考查考生教师职业认知、专业素质、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环节。 面试中考生的教学实践技能通过试讲得以展示,创新的课程设计思路,对小学生的亲和力,课堂感染力和授课技能都已为答辩做了很好的铺垫。 为试讲锦上添花,考生答辩时可遵循以下原则:

(1)自信冷静:冷静沉着,随机应变。 考官提问后,考生不着急回答,冷静沉着应对,迅速思维回答要点;回答问题时需要放松自己,迅速对答。

(2)关联原则:紧扣题目,灵活变通。 在考官提问时,考生认真听清问题,答题时紧扣考官的问题回答;所有的解释、例证必须与问题相关。

(3)简要原则:简明扼要,准确准时。 考生回答问题时,考官会严格控制时间。 因此不要赘述,将答题时间控制在一分半钟左右。 答辩过程中,考官会直接提出一个至两个问题,答题时间2 分钟至2分半钟时考官会提醒还有第二题。 考生需要安排好时间,将观点结合例证直接回答考官的问题。 注意:答完题一定要说“回答完毕”,告知考官已经回答结束,并在时间到时停止答题。

(4)逻辑严密:有理有据,条理明晰。 回答问题时,可以在讲话之前加上第一、第二、第三或者首先、其次、最后等逻辑关联词,这样会使答辩更有条理性。 如果回答时涉及一些教学方法或者设计,可以阐明你的做法或者设计的目的和意义。

(5)礼貌谦逊:坦率真诚,忌讳和考官发生争执。 答辩环节是直接与考官进行交流的时间,考生应当坦率真诚地倾听、回答考官的问题。 考官对考生所讲某个知识点、教学方法等有质疑时,考生切勿冒失直接反对;请务必冷静、虚心、以平常心对待,有理有据地争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