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则问题上不可模糊

一、在原则问题上不可模糊

工作中我们常可见到,下属犯了错,中层领导宁可自己忙成一团糟亲自去解决,也不去责罚犯了错的下属。结果类似情况接二连三地发生,让中层领导难以应付,最终使团队目标的实现成为一句空话。

造成上述局面的原因,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层领导者缺乏能力,或者是业务技能不够过硬,自己心里发虚,不敢理直气壮地提出批评,怕下属有意见。因此,只好极力迁就他们。

第二,怕得罪人。这种中层领导的性格一般比较软弱,怕下属不服气,顶撞自己,让自己下不了台;怕被责罚者有成见,对自己不利。他们的真实想法是“多栽花,少栽刺”“工作好坏是公家的,有了意见是自己的”,所以不求有功,但求相安无事、息事宁人。

第三,出于好心,不愿伤害下属的自尊心。这种中层领导和蔼可亲,能和下属“和平相处”,但在下属心中缺乏足够的威信。这种作风往往助长了某些错误行为的出现。

第四,中层领导是非不清,对下属工作的优劣心中无数。下属的行为已发展到危害集体、影响团队目标完成的程度,他仍视而不见,更不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解决。也有的中层领导偏听偏信,对下属的错误不能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

中层领导一味迁就犯了错的下属,其工作无疑会问题成堆。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下属的缺点、错误得不到及时制止和纠正,有缺点、错误的人还自以为是,有恃无恐,继续坚持和发展下去。

第二,大家对一些员工的错误行为看不惯、有意见,但因无能为力而产生压抑感,积极性受到挫折。

第三,下属对领导不仅不感激、尊重,反而对他的软弱无力、姑息迁就产生轻视心理,中层领导的威信越来越低。

第四,由于领导不力,纪律松弛,互不团结,大家的积极性不高,所以工作效率很低。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作为一个中层领导,如果不能恰如其分地运用“硬”的手段来纠正下属的错误,便是没有尽到领导者的职责。从个人能力来说,身为领导者,必须具有自信和勇气,具备发现、纠正下属的错误并使之能够积极向上的能力。只有具备这样素质的人,才能带领下属取得工作的高效率和高质量,从而达到组织的目标。

当下属犯了不可原谅的错误时,你必须执行某种形式的惩罚,切不可心慈手软、手下留情、犹豫不决。否则的话,拖得越久,对你和应该受到惩罚的下属来说,日子就越难过。

肯·布兰侍和斯宾塞·约翰逊在他们的畅销书《一分钟经理人》中就有这样的建议:“要在错误发生后立即加以责备,你要明白地指出他们错在哪里,用坚定的口气告诉他们,你觉得他们错了。”

当然,惩罚的目的是防止以后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因此,在实施惩罚的过程中,通常要附带某种形式的纠正措施。不管你要做任何惩罚,都要记住两点:第一,原则问题不可模糊;第二,纠错是为了发展,不是为了泄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