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所在地比例构成

四、家庭所在地比例构成

如图3.2.3所示,2007—2013年家庭所在地皆为地处农村的未就业本专科生所占比例最大,最高的为2012 年达到了72.8%;家庭所在地地处直辖市的未就业本专科生所占比例最小。

图3.2.3 未就业大学生家庭所在地构成

如图3.2.4所示,2007年家庭所在地选择其他城市的未就业研究生所占比例最大,比例为42.5%,其次为农村地区的,比例为41.6%,家庭所在地处直辖市的未就业研究生比例最小,为2.0%;2008 年与2009 年家庭所在地处农村的未就业研究生所占比例最大,比例分别为47.7%、50.1%,其次为其他城市的,比例分别为34.0%、36.4%,家庭所在地处直辖市的未就业研究生比例最小,比例分别为2.0%、0.9%;2010年家庭所在地处其他城市的未就业研究生所占比例最大,比例为41.4%,其次为农村地区的,比例为41.0%,家庭所在地处直辖市的未就业研究生比例最小,为4.3%;2013年家庭所在地处其他城市的未就业研究生所占比例最大,比例为48.6%,其次为农村地区的,比例为27.4%,家庭所在地处直辖市的未就业研究生比例最小,为3.8%。

图3.2.4 未就业研究生家庭所在地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