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与地域歧视

二、户籍与地域歧视

所谓“户籍与地域歧视”主要是指一些大城市针对外地求职和就业人员所采取的一些不公平政策和待遇。目前“户籍和地域歧视”最经常发生的情况主要有三种:一是某些行业和工作岗位限制聘用外地人;二是同工不同酬;三是某些企事业单位不对外地员工提供社保和其他福利。户籍与地域歧视是我国劳动力市场上的特有现象,在研究生就业中也比较普遍。在劳动力市场中主要存在两类:一是歧视农村户口,农民进城工作受到种种限制;二是对毕业生户籍的限制,在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的城市,政府和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招聘时对户籍有一定的要求。一项调查显示,全国10个省市48个地区的事业单位的招聘条件中都存在户籍限制,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招聘几乎成了户籍歧视的“重灾区”。对研究生而言则是优先本地户籍的研究生,对于外地户籍的毕业研究生就造成了户籍歧视。由于我国特有的户籍管理制度以及人事编制问题,每年每个城市的进人指标、户口指标,都要求学生预先满足相应要求以取得户籍从而取得工作,往往使得本地户口与外地户口成为单位招用人才的条件,使很多非本地户口的人才不能被用人单位接收。这对于非本地生源的学生来讲,是一道很难迈过去的槛儿。[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