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与创业
(一)创新
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对于利润、资本、信贷、利息和经济周期的考察》一书中首次对“创新”这一概念进行解释并开创了针对创新的理论研究。他认为“创新”就是“生产函数的建立”,是“生产手段的新组合”(new combinations of productiveness)。[1]同时,熊彼特也将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创新划分为五种类型:1.采用一种新的产品——也就是消费者还不熟悉的产品——或一种产品的新的特性;2.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即在有关制造部门中尚未通过经验检定的方法,这种新的方法也不需要建立在一种科学新发现的基础之上,而是存在于商业上处理一种产品的新的方式之中;3.开辟一个新的市场,也就是有关国家的某一制造部门以前不曾进入的市场,不管这个市场以前是否存在过;4.掠取或控制原材料或半制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不管这种来源是已经存在的,还是第一次创造出来的;5.实现任何一种工业的新的组织,比如,造成一种垄断地位(如“托拉斯化”),或者是打破一种垄断地位。[2]
无论是熊彼特最初关于创新的定义与解释,还是最近几十年来创新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众多的学者并没有单纯地将“创新”等同于“创造”“发明”“革新”等社会经济行为。创新是促成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性要素之一,同时也是最根本的内生性要素。从动力的来源来讲,创新的驱动力来自一大批拥有企业家精神的创业者,他们也随之成为创新过程的主体。
(二)创业
创业这一词汇早在数百年前就已出现在经济学文献中,但迄今为止,学术界对于创业的本质与概念依然未能达成一致。英语中通常普遍采用“entrepreneurship”一词来表示这一专业研究术语。创业研究的兴起最早出现于20 世纪60年代末的美国。在过去的40年里,一大批来自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领域的学者对创业的本质、内涵、边界以及创业活动对经济的绩效、创业者的人格特质、创业者的社会网络结构等话题进行了持续性研究。关于创业的概念,较有代表性的是Cartner和Morris分别在1990年和1998年的研究,他们通过对欧美地区创业类核心期刊的文章和教科书中出现的77个定义进行词频分析,将创业的内涵总结为:开创新业务、组建新组织;利用创新这一工具实现各种资源的新组合;通过对潜在机会的挖掘而创造价值。[3]我国学者对于创业概念的认知大体上分为三个层次:狭义的创业概念、次广义的创业概念和广义的创业概念。狭义的创业概念是“创建一个新企业的过程”,次广义的创业概念是“通过企业创造事业的过程”,广义的创业概念则是“创造新的事业的过程”,即所有创造新的事业的过程都是创业。
创业者是指那些把实现新的生产方法组合作为自己的职责,并实际履行生产手段新组合的人。熊彼得认为,创业者必须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创业者应当富有创造性和远见性。第二,创业者也不同于技术上的发明或创造者。第三,创业者善于发现并及时利用各种新的机遇。第四,创业者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超强的克服困难的意志力。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创新的概念范畴涵盖了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所有技术的、组织的、方法的、系统的变革及其最终的价值实现过程。而创业则是为了推动创新的实现、由一大批拥有企业家精神的创业者所进行的动态过程。与创新相比,创业更加强调愿景形成与价值实现的有机统一,它要求人们必须具有将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造力转化为成功的社会实践过程。这不仅包含个人创新能力的培养,也要求人们必须具备发现变革趋势并把握机遇的能力、组建有效的创业团队并整合各类资源的能力、打造可持续的创业计划的能力以及抵御风险、解决应激性问题的能力。可以说,与创新这个更为宏观的、注重系统分析的词汇相比,创业是一种更加注重实践性、个体性、多样性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