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新创业教育
(一)创新能力
早在1919 年,著名的教育学家陶行知先生就已经将“创造”引入教育领域。他在《第一流的教育家》一文中提出要培养具有“创造精神”和“开辟精神”的人才,这对于“国家富强和民族兴旺具有重要意义”。[4]从国内学者关于创新能力培养的理解来看,创新能力的内涵基本划分为三种观点:首先,创新能力是个体运用一切已知信息,包括已有的知识和经验等,产生某种独特、新颖、有社会或个人价值的产品的能力;其次,创新能力表现为相互关联的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对已有知识的获取、改组和运用;另一部分则是对新思想、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与发明;最后,创新能力应当以一定的知识结构为基础。总体来看,大学生的创新能力主要包括了四个方面:1.学习的能力,即对主要已有知识及知识源的接触、筛选、吸收、消化;2.发现问题的能力,即对已有知识框架结构的漏洞或盲点的发掘以及对知识框架结构的完善,对已有知识框架结构合理性的质疑和重建;3.提出解决问题方案的能力;(4)实践其方案的能力。
(二)创业教育
创业教育是指进行创办企业所需要的创业意识、创业知识、创业精神、创业能力及相应的实践活动的教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创业教育的定义:“培养具有开创性的个人,它对于拿薪水的人同样重要,因为用人机构或个人除了要求雇佣者在事业上有所成就外,正在越来越正视受雇者的首创、冒险精神,创业和独立工作能力以及技术、社交和管理技能。” 并指出“高等教育的毕业生不仅是求职者,而且也是成功的企业家和工作岗位的创造者”。[5]
1988 年,柯林·博尔提出创业教育应成为第三本“教育护照”;1989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北京召开的“面向21世纪教育国际研讨会”上提出创业教育要强调培养学生的事业心和开拓技能;1999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正式提出了“要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创业教育,采取措施鼓励他们自主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这是我国政府文件中首次出现“创业教育”的概念。2002 年,教育部及与会专家在“创业教育”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一致认为创业教育是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而近两年的有关研究更是明确指出,高校创业教育的核心在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创新意识、创新能力。部分学者和知名的企业家认为创业只能是一个自我探索的过程,无法通过教育的方式施加影响。但正如彼得·德鲁克所言,“创业不是魔法,也不神秘。它与基因没有任何关系。创业是一种训练(discipline),而就像任何训练一样,人们可以通过学习掌握它”。[6]
(三)创新创业教育
创新创业作为经济发展的内生驱动力,催生了创新创业教育在全球范围的诞生与发展。2015 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拓展了创业教育的内涵,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作为创新创业人才队伍搭建的重要举措。因此,创新创业教育在内涵上比创业教育更为丰富,也更贴合高校开展创业教育的实际,主要表现在:第一,高校属于高等教育的实施主体,教育的目标是培养高层次、高技能的人才,在创业教育方面,也应当有一定的水准要求,高校创业教育要致力于培养能够开展高水平创业(如高科技创业)的人才。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而不是单纯的创业教育,正是培养学生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能力,进行高水平创业的教育内涵。第二,创新的价值需要通过创业行为来实现,技术进步正是通过创业活动向经济和社会领域传导。创新是创业的前置阶段,创新活动与创业活动的内在一致性,决定了创新教育和创业教育也是一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