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禁忌证
2026年07月18日
二、血液透析禁忌证
近年来由于血液净化方法学的进展,医护技术水平的提高,从方法学的角度而言绝对不能接受透析治疗的情况不多。以往认为血管条件差者,不宜进行血液透析,但随着深静脉长期留置导管的应用,自体或异体血管的移植,人工血管的应用,使得因此原因而不能接受血液透析者大大减少。对于因出血而禁忌者,随着无肝素透析的开展、低分子量肝素的问世、体外枸橼酸盐抗凝的应用,使得部分需血液透析而有出血倾向者,获得了治疗的机会。
严重心肌病变导致的心力衰竭和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状态,因血液净化方法学的进展,可以采用血液滤过或床旁CRRT系列来完成。呼吸衰竭者,一直被认为是血液透析的禁忌,因血液透析开始的前30分钟,血膜反应可诱发血氧降低,加剧患者低氧血症;现可在透析连接管路上加一个氧合器,使得因呼吸衰竭而需接受血液净化者有了接受治疗的希望。综上种种来看,血液透析者的方法学禁忌的情况明显减少。但在下列情况下的部分患者仍不宜行血液净化治疗(禁忌证)。
(一)严格禁忌证
(1)婴幼儿(可采用腹膜透析)。
(2)患晚期肿瘤等系统性疾病导致的全身衰竭。
(3)严重的缺血性心脏病。
(4)升压药不能纠正的严重休克。(https://www.daowen.com)
(5)不能配合治疗的相应人群。
由于技术和设备的进展,有些禁忌证已经变成相对禁忌证。
(二)相对禁忌证
(1)心肌病变导致的肺水肿或心衰。
(2)严重感染伴有休克。
(3)非容量依赖性高血压,收缩压> 200 mmH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