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序言

第一节 序言

在中国,自战国时代以后,每个时代都有叫做《农书》的农业技术专著,这些就是研究中国农业史的基本资料〔1〕。其中保存完好的最早是北魏末年贾思勰的《齐民要术》〔2〕。全书共分十卷九十二篇,第一卷到第十卷的内容构成很有体系,分为:耕种总论、主要粮食作物各论、蔬菜各论、果树各论、树木各论、畜产各论、酿酒各论、调味各论、料理各论、外国物产各论。它的叙述集历代农书之大成,同时着眼于作者所在的山东地区,创立了华北旱田农耕法的基础理论及其具体的技术〔3〕,并且涉及到当时大面积经营农家的治家和理财,因此后来被推崇为中国具有代表性的农书。

然而,《齐民要术》的这种声价却使它以前的农书丧失了价值,由此而消声匿迹,以致湮没,流传下来的仅仅是书名和佚文而已。一般说来,农书的出现都是以解决著书当时所面临的农业问题的矛盾为动机的,从这个意义来看,都是具有历史局限性的。以前的农书亡失,一方面可以说是历史的必然,另一方面它又给我们在了解《齐民要术》之前各农书成书时期的农业问题矛盾的具体情况方面带来了困难。特别是战国时代以后,迅速兴起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思想终于实现,产生了中国第一个统一的帝国——秦、汉帝国。在这一历史转变的背后,农业生产具有何等意义?即它是如何发展而且又孕育着什么样的矛盾?对其采取过什么样的措施等等。这些问题尽管在了解这个时代的历史上是很重要的,但是由于同农书的亡失而成了极其困难的课题。然而幸运的是这个时代的农书还有佚文尚存,而且有人在做收录的尝试,所以,如果对此加以研究,接近这个课题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的。

《汉书·艺文志》中列举的农家流派九大家的农书如下:

神农二十篇(六国时、诸子疾时怠于农业。道耕农事、托之神农。)野老十七篇(六国时、在齐楚之间。)宰氏十七篇(不知何世。)董安国(汉代内史。不知何帝时。)尹都尉十四篇(不知何世。)赵氏五篇(不知何世。)氾胜之十八篇(成帝时、为议郎。)王氏六篇(不知何世。)蔡癸一篇(宣帝时,以言便宜至弘农太守。)

根据这一记载,可知到西汉末为止,至少有过九种农书。可是留下佚文的只有《氾胜之书》,关于其他八家几乎无法知道〔4〕。另外,在同一《艺文志·杂占类》中还载录有《神农教田相土耕种》十四卷、《昭明子钓种生鱼鳖》八卷、《种树臧果相蚕》十三卷等,但这些已经全部逸失,其内容无从知晓。然而,我们已经知道,在战国时代到西汉时代之间有过农家流派的九家一百四十篇的书名,由此可以认为这标志着当时农学有过显著的发展。

中国农学出现于战国时代〔5〕。上述《艺文志》中列为农家流派首位的《神农十二篇》在原注中写道:“六国时、诸子疾时怠于农业。道耕农事、托之神农”。这说明战国时代就已出现假托神农来宣传农耕的人。《孟子》滕文公章句里描写的许行的事迹,就是假托神农为说的一例。许行信奉神农的说教,同数十名弟子一起以衣褐、梱履、编席为生。即自食其力。而且他们主张以下两点:第一是君民同耕,即君主和百姓都应从事农业生产;第二是由此带来的物价统一。在这里否定了脱离农业劳动而安逸于统治宝座的君主。在另一方面,还可理解为这件事限制了商业利润而使物价统一,保护农民免受商业资本的侵害。许行的这一主张受到了孟子的尖锐批判。他首先对君民同耕说表示反对,他认为“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乃天下之通义”;另外,对物价统一说提出:“夫物之不齐乃物之情也”。他断定使不同质之物的物价相同是违反物情的,不是治国之法。

这里举出的许行的理论是否包括耕种养苗的技术还不清楚。但就其理论假托于神农之点来看,大概可以以此推测出《艺文志》中所说的,托之神农而论农耕的六国诸子的农学性格。许行的君民同耕说,被孟子以本分论进行了针锋相对的反驳,本分论的立场是拥护君主统治的合法性的。尽管孟子反对霸道,主张王道,那也是以君主统治的合法性为前提的,看不出有反对君主统治的立场。由此可以想象许行的主张,必然具有与战国时代中央集权君主统治的发展背道而驰的性质。《汉书·艺文志》农家流派传中,指责一部分农家流派说:“及鄙者为之,以为君王无所事,欲使君臣并耕,谆上下之序。”这段叙述显然是谴责许行等主张的神农之说。因此,假托神农而论农耕的六国君子的农学,随着君主统治体制的建立受到压抑,尽管秦始皇焚书时没有把种树的书列为对象,但终于使得这一学派断绝了。

那么,对于战国时代的农学的实际情况我们是否就无从得知了呢?假托神农并以此为始祖的农学因绝迹而无从探知。然而,在这一时代同时还产生了其他系统的农学。它给我们留下了可窥其一斑的记载。中国农业史的具体研究可以从此开始。详见后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