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士容论》的农学
众所周知,《吕氏春秋》是秦始皇(当时是秦王政)初期的宰相吕不韦令其宾客将所见所闻著述成书的,其内容分为八览、六论、十二记,达二十余万言,正如人们所评价的那样,古今天地万物俱全,它集战国诸子百家各说之大成。但是在这里要谈的是其卷末士容论中的上农、任地、辨土、审时四篇。这只是因为这四篇专门论述了农业问题。人们认为这四篇出自从前农家学派之手,特别是清代的马国翰把它同上述《汉书·艺文志》所载的《野老十九篇》加以对照,并收录在《玉函山房辑佚书》中,可是马国翰的这一推测并没有根据。
这四篇中第一篇的上农篇同另外的任地、辨土、审时三篇在性质上稍有不同。所谓上农就是“尊农”,即重视农业,所以,上农篇是从政治的角度叙述农业的重要性的。与此相反,任地等另外三篇则是农业技术的解说。下面我们就推敲一下这里所说的重农思想的性质和与此相对应的对待农业技术的态度。
首先看一下上农篇里提出的重农思想。如下所述,这篇一开头就把重农的精神托之于古代的圣王。
“古先圣王之所以导其民者,先务于农。
民农非徒为地利也,贵其志也。”
这就是说重视农业的理由不仅在于农业生产的重要性,更主要的是尊重农民的志向。那么为什么尊重农民的心情是重要的呢?其原因有以下三点:
(1)民农则朴。朴则易用。易用则边境安,主位尊。
(2)民农则重。重则少私义。少私义则公法立,力专一。
(3)民农则其产复。其产复则重徙。重徙则死其处而无二虑。
第一点指出,要利用农民朴素的品质,令其戍边保国,使君主的地位安然无恙;第二点指出,要利用农民的愚昧,令其少行私议,便于公法统治,以确保君权;第三点指出,农民因有家产而不愿移居他处,死心踏地在原地定居。从以上三点来看,所谓“贵其志”,毫无疑问,的确是重视了这种农民的特性,不是为了尊重农民的心情,施之以仁德。这种对农民的看法,从下面与此相应的文章中看得更加清楚。
(1)民舍本而事末则不令,不令则不可以守,不可以战。
(2)民舍本而事末则其产约。其产约则轻迁徙。轻迁徙则国有患。皆有远志,无有居心。
(3)民舍本而事末则好智。好智则多诈。多诈则巧法令,以是为非,以非为是。
这就是说,舍本事末的工商之民不应该服兵役。若因无家产就会轻易搬迁,而成为国家之患,就会擅狡智而多诈,巧奸法令,故此难以成为国家的基础。以上述观点看,上农篇里所说的重农思想,只不过是重视专制统治的基础和对象的农民,从这里大概可以对法家思想的权力主义略见一斑。而且,这种立场不仅像上述开头的文中那样假托古代圣王而论农,紧接上文还有这样的论述。
“后稷曰:所以务耕织者,以为本教也。”〔6〕上面这段就是假借后稷之言以示权威。
上农篇站在这样基本的立场上,进一步以讲天子籍田之礼,后妃亲蚕之礼,表明劝农之意,表示男耕女织是圣人之制,指出一夫之农业生产的标准。并且还下令在农忙时期,官不得兴办土木、兴兵作战;民不得摆设酒宴,举行冠礼、婚礼和祭祀,非士者不得雇人代耕。此外还有野禁,即对农民的五条禁令:四时禁,即各季节的五条禁令,用以确保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其中明确规定,农民若有怠慢就没收其财产。另外还指出,农、工、商要各善其业,不能因土功(土木工程)、水事(治水灌溉)和兵事而贻误农时。并告诫说,如果贻误农时就会发生大饥荒〔7〕。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以巩固君权为目的重农思想是借古代圣王之言树立了权威,尤其这里假托的是后稷之言。如上所述,《孟子》笔下的农家学派许行之辈将其主张借托于神农。他们主张君民并耕,不同意君主不劳而食。这里可以看出神农学派的特色。与此相反,上农篇在后稷中追求权威的根源。所谓后稷,通常意味着周的先祖弃,本是被拟人化的农业神,而且不只是周弃自己〔8〕。但是当周族的农业神同其先祖弃结合之后,后稷便专门做为周先祖获得了政治上的权威。与此相反,估计神农又是另一个农业神,但是没有与政治权威结合在一起。因此,战国时代的农家学派同时存在以神农为始祖的学派和以后稷为始祖的学派。估计其特点是前者未与政治权力结合,而后者却与之结合了。〔9〕如此看来,不能不说以政治权力为背景的上农篇的教义假托于后稷正是它的特点。而且任地以下三篇的内容也并非与此无关。
任地、辨土、审时三篇说明农业技术的重要性。首先,任地篇一开头就以“后稷曰”的形式,用庄重的韻文列出了十条有关农业技术的提问。这里也是后稷的权威从头至尾控制着全文。其十条如下:
(一)子能以窐为突乎。(你能把洼地做成高地吗?)
(二)子能藏其恶而揖以阴乎。(你能把干燥的土壤做成湿润的土壤吗?)
(三)子能使吾士(土)靖而甽浴士(土)乎。(你能使我们的土地干净而且开沟排水洗土吗?)
(四)子能使(吾土)保湿安地而处乎。(你能使土地湿润而在地下保持水分吗?)
(五)子能使雚夷(荑)毋淫乎。(你能使杂草不蔓延吗?)
(六)子能使子之野尽为冷风乎。(你能使你的耕地充分通风吗?)
(七)子能使藁数节而茎坚乎。(你能防止徒长而使禾茎多节壮实吗?)
(八)子能使穗大而坚均乎。(你能使穗大而又坚实均匀吗?)
(九)子能使粟圜而薄糠乎?(你能使粟粒呈圆形而少糠吗?)
(十)子能使米多沃而食之强乎。(你能使米质肥润而壮实吗?)〔10〕
以上十条指出了从开造耕地到收割的农业生产各过程中劳动作业的重要事项,接着又说“为之若何”〔11〕,然后进行了作为措施的技术说明。首先综合叙述了如下耕作技术要点:
“凡耕之大方。力者欲柔、柔者欲力。息者欲劳、劳者欲息。棘者欲肥、肥者欲棘。急者欲缓、缓者欲急。湿者欲燥、燥者欲湿。”
(耕作的基本原则是:使过硬的土地变软,过软的土地变硬;休闲的土地耕种,耕种的土地休闲;使瘦地变肥,过肥的土地变瘦;使粘土变松,松土变粘;使过湿的土地变干,过干的土地变湿。⑫)
这一原则虽然指出了人所能为的要点,但还没有揭示具体的技术。所以,接下便是具体的耕作方法。
上田弃亩,下田弃甽。五耕五耨,必审以尽。
其深殖之度,阴土必得。大草不生,又无螟蜮。今兹美禾,来兹美麦。
高田筑畦,低田开沟。多次耕耘,多次除草。一切都要谨慎完成。耕地时要深耕到出现地下湿气。如此,则不长草,不生虫,今年粟必丰收,明年麦子也必丰收。⑫
而且在这样的耕作方法中规定了以下作畦形式。
“是以六尺之耜所以成亩也。其㙛八寸所以成甽也。”
这里所揭示的作畦形式是畦底宽六尺,沟宽八寸,而且沟并不是开在垄内,而是开在畦与畦之间的交界处。所以将会造成宽五尺二寸、间隔八寸的高畦。任地篇以下的兰篇里讲的基本的农业技术就是在这宽阔的高垄上种植农作物,依我看,这种播种法就是撒播,所以大概可以称它为广亩散播法〔12〕。为防止撒播发芽后作物的过密生长,必须进行调整,所以,紧接上文又有:
“耨柄尺,此其度也。其耨(博?)六寸,所以间稼也。”
(除草工具柄长在一尺以内,宽六寸,这就是苗间隔的标准。)这里设想了除草与苗间隔的调整。不过,上文中的“上田弃亩,下田弃甽”被认为是在干燥的高地播种于甽;在潮湿的洼地要播种于亩。因此,宽亩撒播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铁规。宽亩撒播法在这三篇中都被当为基本的作亩形式。这将是在下一章考察相传在西汉武帝末期施行的赵过代田法的技术内容时的重要前提,所以,作亩形式和播种育成法将在那时进一步加以考察。
从上述情况看,任地篇是论述土地利用方法的,它不外是给人们指出了在农业问题上人为的重要性。但这里所揭示的人为的农业技术,其目的并不是把它教给农民,让农民领会这种技术。任地篇紧接前文进一步指出了耕作、除草的适宜时期,之后又写道:“天下时,地生财,不与民谋。”它认为,人为之道,即靠人力推行农业技术,只有以天之所为即四季的运行,地之所为即造物之力为前提才有可能,这些天与地的作用是自然之道,非与民谋所能定,而明确地指出人为是有其限度的。因此,人为之道是“有年瘗土,无年瘗土”。即不问丰年凶年都要专心祭祀土地之神,而且要“不失民时”,即决不失天定的农时。任地篇强调这种观点的目的,就在于一边通过论述土地利用方法的技术说明人们应该做的事,同时指出其常规是应该顺从天道和地力。从这一点来看,难道不可以说,该篇的目的与其说是在于指导技术,倒不如说是在于让为政者领会在农耕中的人为之常规,以引导民众。
辨土篇是在充分考察耕地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耕作方法。它首先讲要根据土壤的强弱、干湿来决定耕起的先后,而且高田要想办法耨摩保湿,低田要想办法排水。接着又讲了三盗之害及其防治措施。所谓三盗就是:地窃、苗窃、草窃。地窃说的是大做甽而小做亩,使播种面积变得狭小;苗窃说的是发芽后的禾苗因过密而阻碍生长;草窃说的是杂草阻碍禾苗的发育成长。该篇在叙述了三盗之害以后,又分别讲述了防止三盗之害的方法,最后说明了铲除三害之后的成效。从这一点来看,此篇所讲的是上述所谓“地生财”的地利的作用,这可以说是揭示了农业中地力的常规。
最后的审时篇说明了农时的适宜与否对收获的影响。这里说明的是农业中天时的重要性。因此,这篇在一开头写道:
“夫稼,为之者人也。生之者地也。养之者天也。”
主张农业是由天、地、人三者的作用综合才成立的,并且说明了它们各自的分工。其中人的作用和地的作用,已经分别在任地篇和辨土篇中进行了论述。因此,给审时篇留下的课题是论述天的作用。这样看来,任地、辨土、审时三篇是以相对说明天、地、人三者在农业中的作用而构成的,从而使人感到它具有完整的系统性。
在论述天的作用的审时篇中,对禾、黍、稻、麻、菽、麦等六谷分为“适时”、“先时”、“后时”三种情况,分别具体指出其各自对生长状态和收获质量造成的优点和缺点。并且把它概括为:“是故得时之稼兴,失时之稼约。”断定耕作的适时与否决定农业的收成。
如上所述,任地、辨土、审时等三篇,虽然论述了农业技术,但就其内容来看,它所论述的,与其说它是关于技术的具体说明,倒不如说它不外是关于农业常规的有体系的叙述。从这一内容上的特点来看,这三篇的叙述目的,正如不厌其烦地叙述的那样,并不在于教给农民技术,而是在于向为政者讲述农业的常规,可以说是想在推行农业生产技术的过程中具体地指出上农篇中所提出的作为专制统治基础的重农政策。因此,从这里可以发现其性质是从政治权力出发的做为为政之学的农学。不难理解,如上所述,这几篇与许行等假托神农的农家流派不同,而是假托后稷之言来立论的。
《吕氏春秋》编纂于战国末期、天下一统之前的秦国。在这一时期被编入此书的上农等四篇,据传是先秦农家之遗著,又传是农书《后稷书》的佚文。但如上所述,这里明确地显示出系统化了的逻辑的完整性和鲜明的政治意图,即使它是战国农家的遗著,也是随着中央集权君主统治的实现,而从富国强兵的立场提出的主张,它反映当时的政治趋向是充实农业生产,争取农民,可以认为这里已展现出后来这种趋势发展到秦统一天下、形成秦帝国时的对农民统治的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