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缦田到代田

第七节 从缦田到代田

以上探讨了《吕氏春秋·士容论》中《上农》、《任地》、《辨土》、《审时》等篇中出现的构成奉后稷为始祖的农学基础的农业技术。同时,它也是对战国时期基本农耕法的解释。探讨的结果可以指出在这个农耕法中找不出代田法那种一亩三甽的耕作方法。所以不能不说班固的关于代田法是后稷古法的解释是不正确的。正如以上所考证的,后稷农学并非以一亩作三甽那种耕作法为基础加以法则规律化的学问。如前所述,大概班固从实际存在的代田法一亩为三酬、甽宽一尺、深一尺这一点出发,套用了表示田间流水为“甽”的《周礼·考工记》匠人条,或与此相类似的古文献记载,断定代田法为后稷古法。所以,看来他犯了双重错误。

如代田法为古法的班固解释是错误的,对代田法的创造性就应给予高度评价。那么,代田法到底是对哪种耕作法进行何种改良的结果呢?如前所述,第一节所引的《食货志》原文中(C)文以及(E)文,将实行代田法带来的每亩地的增产率同缦田作了比较,又如第三节所考证的那样,其增产原因并非由于对使用耦犁等犁耕法进行改良的结果,而应全部归功于一亩三甽的作亩法及其后的栽培管理。同时指出师古注中已将缦田解释为不作甽的散播法。那么,下面将要探讨的是称为缦田法的耕作法为何同代田法相比较?它与前一节所考证的战国时期的耕作法有何联系?

前一章中推测战国末期基本耕作法中的播种方法为穊种、即厚播。关于穊种,《史记》五十二卷,齐悼惠王世家和《汉书》三十八卷《高五王传》中有如下的记载:高祖刘邦死后,在吕后专权之下,吕氏家族受到重用时,高祖的庶长子齐悼惠王的次子朱虚侯刘章在与吕后同席的宴会上唱起《耕田歌》,讽喻应斥逐吕氏家族,使吕后听了心惊胆战。其《耕田歌》歌词如下:

“深耕穊种,立苗欲疏。非其种者,锄而去之。”所谓“深耕穊种,立苗欲疏,”意为刘氏一族多生子孙,将他们四散分封到各地,以使其充当帝室的藩辅。所谓“非其种者,锄而去之,”意为所种作物以外的杂草必须除去。毫无疑问,其讽意为非刘家的吕氏一伙必须驱逐。此歌具有讽刺意味,但可以认为,除了讽意之外它也是讲当时农耕的歌,反映了当时的农业状况。而且,当刘章自己主动提出要唱此歌时,吕后反问道:汝父悼惠王乃高祖微贱时所生之子,或许知道农耕,汝生而为王子,岂知农事?据此来看,对农事向不关心的刘章能唱这首歌,可设想此《耕田歌》在当时是非常普及的。故可以认为,此处所说明的耕作法在当时为极普遍的耕作法。该耕作法为深耕、穊种、整苗、除草四项内容。关于深耕,还没有论述。但在《国语·齐语》、《管子·小匡篇》中已谈到深耕受到劝奖,有关概种、整苗、除草的问题在前一节有所考证。因此,仅就这一《耕田歌》来看,还无法肯定在前一节已考证过的固有耕作法有过变化。倒是穊种受重视这一点使人推测即使在汉初固有耕作法也依然得到了继承。

师古对《耕田歌》一条注中写道:“穊稠也。……穊音冀。”说穊为稠密之意,其音为冀。可是在《齐民要术》一卷耕田第一中写道:

“凡美田之法。绿豆为上,小豆、胡麻次之。悉皆五六月中䆊种。七月、八月犁䅖杀之。为春谷田。”

这里说的方法是作为谷田绿肥在前一年的五、六月种下绿豆、小豆、胡麻等,到七、八月将它犁入土中以肥沃土壤。此处讲的䆊种的“䆊”在该注中写为“美懿反。漫淹也。”“漫掩也”三字在北宋版本的手抄本金泽文库本《齐民要术》中没有,在影印的明崇祯抄本四部丛刊本中有写入其左侧的痕迹,故可能为后人补记。但在《集韻》中为“䆊”属明祕切,“散种也”,故解释䆊种为“漫掩”,意思是散种大概不会有误。据说“穊”音“冀”,“冀”的反切在《唐韻》中为九利切,在《集韻》中为几利切,与“䆊”的反切为美懿反或明祕切不同,但从“img”、“懻”、“骥”等均音冀来看,估计“䆊”也曾音“冀”,那么“穊”与“䆊”便都是同音字,穊种与䆊种即为同意语。然而不论如何,只要穊种被看作固有耕作法,那它就是密植的播种法,并把它理解为散播法,大概不会有误。《风俗通义》怪神第九中的“城阳景王祠”一条中引用了《耕田歌》,将“概种”改作“广种”,这是颇有启发性的。如在五尺多宽的垄上播种,必定要采取散播形式。

关于缦田法,如前所述,师古注中写道:“缦田谓不为甽者也”,说它是不作甽的播种法。“缦”字在《说文解字》中为“缯无文也”,指不带花纹的丝绸,平坦而单调的丝绸。另外,“漫”还指充满水的单调状态,“蔓”指绿草茵茵的繁茂状态,“幔”指孤单单地围吊起来的帷幕,“慢”指坦然自若毫不紧张的心理状态。那么,所谓缦田就是无垄、甽区别,一马平川的耕地。因此,在这种耕地只能采用散播法。《齐民要术》中使用的“漫掷”(耕田第一,小豆第七,种麻第八,种胡荽第二十四注,荏蓼第二十六等)、“漫散”(种葵第十七,蔓菁第十八等)等词均为散播之意〔26〕。因此颜师古解释的“不为甽者也”可认为表示没有垄、甽区别之意,故他将这种散播法解释为撒播在整个耕地上。但是,如果颜师古在注中解释《食货志》正文的缦田时释为在整个耕地上实行撒播的散播法,那恐怕与事实不符。因为正如前一章所考证过的,无法理解在关中地区实行代田法的当时,那里却在既不作亩(同垄)又不挖甽(同垄沟)的整个耕地实行散播耕作法。即使它已实行过,只要前一节考证的耕种法作为基本耕作法已经普及,认为在比较每亩增产率时是无视基本耕作法而与散播法进行了比较,那就是不合理的。

看来,应该认为此处的缦田同前一节考证的固有基本耕作法可能是一回事,如前所述,即使是固有的耕作法,也是在五尺多宽的亩上实行了散播。因此,仅就亩(垄)上来说,它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行列播种,而属缦田。其亩中没有甽。故所谓缦田即不作甽的耕作法。如果前面所载颜师古注是在这个意义上讲的,那必须认为它是正确的。即同代田法相比较的缦田法就是固有基本耕作法的广亩散播法。改变原来在六尺宽亩上作宽幅垄,并在垄上散播的方法,而在六尺宽亩中挖三条宽一尺深一尺的酬,将其中的土地即垄也作成一尺宽,并把种子播到甽中。这就是代田法的创造性〔27〕由此而否定了缦田法,其低生产率也得到了改善,作为新耕作法,产生了采用条播法的行列种植法。同时,因甽和垄每年轮换,至此,耕地得以不折不扣地全面耕种。

这样理解代田法的创造性,自然可以联想到下面一个问题。如前所述,固有耕作法的广亩散播法并没想到使用牛耕。但是,牛耕方法既已开始采用,可以说当时的课题就是如何将牛耕和广亩散播法结合起来。可以认为,解决这一课题的就是代田法的创造性的又一个方面。读读《食货志》原文便可知道,代田法是以牛耕为前提而设计的。这是因为,赵过为推行代田法设计、实施了“耦犁、二牛、三人”构成的犁耕法。另外,一旦遇到耕牛不足的现实问题,为了普及代田法,甚至强力推行人力犁耕的方法。这说明代田法的实行与牛耕的关系非常密切,故可以认为,代田法的形成是以牛耕为其前提条件的。

我认为以上论述足以阐明代田法的创造性。可以认为,它是将原来作为基本农耕法的广亩散播改为条播行列种植,同时将它与牛耕结合起来以求更大的效果。

下面探讨一下,上面所述那种做为新式耕作法的代田法与原来的耕作法即称为缦田的广亩散播法相比,到底有何先进之处。

代田法的优点表现在对除草、抗风、抗旱的处理方面,其技术内容已如第二节中的论述。然而,只有在弄清原来的耕作法的内容并与之进行比较之后,才能理解为什么将它们作为优点大书而特书。原来的广亩散播法,为了除草和整苗必须蹲在亩的两侧用短柄小锄作业。其整苗间距为六寸左右,这更需要格外谨慎和付出相当多的劳动力。而且,因整苗间距为六寸,不能将土充分地培到作物根上,故难于抗风。而且,培土少,土中水分蒸发就快,在抗旱处理方面也不如代田法。另外,代田法时可以每年互换垄甽位置,避免连作。这些不同点就是代田法与缦田即原来的广亩散播法相比每亩能增产一石以上的原因。

那么,代田法的优点仅仅在于单位面积产量的提高,换言之,即仅仅提高了土地生产力吗?据我看,它只不过是代田法优点的一个方面。我认为,代田法与原来的耕作法相比,最为突出的优点在于《食货志》正文(F)文最后一处所说的“用力少,得谷多”。这说明与固有耕作法相比,代田法可以用极少的劳动力增加产量。如前所述,原来的耕作方法在除草、整苗作业方面耗费了相当多的劳动力。如果单位面积土地所投入的劳动力的多少是决定农业经营集约程度的因素,那么固有耕作法的集约程度是很高的。与此相反,代田法这种采用条播的行列种植法的出现减少了栽培管理所耗费的劳力。所谓栽培管理主要指除草和培土作业。实行代田法时与原来的除草、整苗作业不同,可以进入到作物生长的甽和甽之间的垄上进行。另外,由于是行列种植,除草、培土作业能够站着进行。可以认为,这些都减少了单位面积的劳动力投入量。因此,与原来的耕作法相比其集约程度减低,而更为粗放了。

一般说农业的发展过程是由粗放农业向集约农业发展。但这种看法并不充分,笼统地说,决定农业经营集约程度的是向单位面积土地投入的经营费用,换言之就是向单位面积土地投入的资本和劳动力〔28〕,追溯历史,愈是接近自然经济,其资本的意义愈为淡薄,所投入劳动力的意义愈显得重要。只要这样来认识集约程度问题,如果单位面积产量不变,而集约程度减低,那是由于投入到单位面积土地的劳动力减少的缘故。因此,此时等于提高了劳动生产力。所谓发展生产力无非就是发展劳动生产力,所以,此时集约程度的减低也就是生产力发展了。另外,即使单位面积的产量增加了,倘若集约程度随之提高,那么它未必是生产力提高了。如果集约程度的上升率超过产量的增长率,那就是生产力下降了。

这样,代田法的优点就显露出来。单位面积产量增加的同时,由于投入的劳动力减少减低了集约程度,耕作更为粗放化,故使生产力得到了发展。这种生产力的发展就是代田法的最大优点。对此,《食货志》原文中解释为“用力少而得谷多”。因此,如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利用牛耕,集约程度将变得更低,生产力提高得更为显著。赵过在施行代田法时设计出特殊犁耕田用具耦犁,并与代田法同时推行,就是为了这个目的。但由于百姓缺少耕牛,阻碍了其理想的实现。但是,正如(E)文所述,即使在用人力犁耕的情况下,还是“以故田多垦辟”。荒地得以开垦,耕地面积扩大,这一方面是由于施行代田法造成的劳动力过剩,但在人力犁耕条中的论述,说明人力犁耕所需要的劳动力并不能将实施代田法所剩余的劳动力全部使用光,换言之即实行代田法所减轻的劳动力超过了人力犁耕所需的劳动力。

赵过代田法施行后不久,成帝时期出现一名叫氾胜之的农学家。如前章所述,据说他留下了一本传为《氾胜之书》的农书,此农书为汉代农书的代表作,是他把中国农学作为指导农业技术的学问确立起来的。《氾胜之书》佚文阐述了称为区田法的新式耕作法。从内容上看此耕作法分为沟种法和坎种法,都是把耕地细分为非常小的地块,仅耕作播种处,并向那里施以大量粪肥和水。这样种植作物,可抗旱灾,也适于山地、坡地,而且每亩产量可达一百石〔29〕。然而,尽管区田法为高产量耕作法,它与代田法不同,并未普及。其原因不外是区田法细分耕地,结果不能使用牛耕,制作播种沟或播种坎需要大量劳动力,而且,在种植栽培管理中的施肥灌水也需要大量劳动力,和代田法相比,是集约程度更高的农耕法,即便可以指望增加产量,但对生产力的发展贡献不大。这样与区田法相比代田法的优点就更能为人们认识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