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南直隶地区

九、南直隶地区

据对弘治、万历时的财会统计,虽没有见到对此地作为本色棉花、棉布的派征〔44〕,但是,这是从宋末开始就已种植木棉的地方。而且,因其为明代棉纺织业的中心,所以不言而喻,棉布是由于临时性及持久性的折征而被征的。例如,在上述《太祖实录》卷五十六,洪武三年九月辛卯条可以看到对松江府派征三十万匹,或者在《英宗实录》卷三〇二,天顺三年夏四月乙丑条可以看到,对苏州府及广德府的派征,这些都是临时性的折征。持久性的折征,据《大明会典》的起运数目,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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㊻其中包括阔白棉布三十三万二千疋,三棱布三万三千疋。但据崇祯《松江府志》卷八万历六年戊寅见额户部会计记载,秋粮中阔白棉布为十四万二千疋。

据此断定该地折征棉布,派征在苏、松、常的浙西三府。从这个持久性的折征、派征地看来,也很清楚该地的主要产区是长江下游地区,尤其是松江府,在明代是织布的中心地区。关于松江府的棉布,将在下章以后详细说明,故这里从略。不过,仅就松江周围地区来看,在镇江府,万历《镇江府志》卷三十,《物产志》载有:

“亦有纺木棉为布者。成化丙午,郡守博兴熊佑移文吴淞关,请松人男妇精纺织者,来润教民纺织。今土人有传其艺者,所织之布,亦颇纤细。”

记载了该地纺织技术是从松江府传来的。还表示了常州府的江阴县〔45〕靖江县〔46〕,苏州府的常熟县〔47〕等地区也各自生产相当数量的棉布,可以认为此地区的棉布生产均受以松江府为中心的织布业的影响,是作为它的外围地区而形成的。

除此之外,在南直隶各地,正德《池州府志》卷三,《食货上产》条中列有棉花及棉布之名。还有,崇祯《泰州志》卷一,《物产》条、万历《广德州志》卷三,《物产》条、万历《庐州府志》卷四,《食货志·土产》条等也都有关于各种棉花、棉布的记载,所以断定池州、泰州〔48〕、广德州、庐州府等地也普及了棉花。特别是在庐州府,正德年间,杨循吉所著的《庐阳客记·物产》条〔49〕中所载:

“绵布,无山泽皆种花,农余辄谋卒岁。俗不工织名侨工,为之所至然也。三冬墐户亦足御寒,妇纺而已。惟天旱花俭,则不免购诸市城。然后衣江南之缕。”

明确记载着自给生产的情况。并且说仅在荒年从江南购入(大概是从松江府购入)〔50〕。可是在《凤阳新书》(又名《凤书》)农政篇中载有:

“凤昔称蚕富国,今也失之。不蚕丝少,木棉花种者少。桑不以沟渠,故亦少。故凤衣裁冠履,率以重直取之南北贾人。”叙述了凤阳府地区的棉花种植与蚕桑同样地很不兴旺的情况,并说明衣服也大多要从商人手里买来。此外,在万历《盐城县志》中没有记载生产棉花,乾隆《山阳县志》的《物产志》中也记载了在乾隆初年淮安地区还没有进行种植棉花和纺织棉布的情况。详细叙述了作为对策的棉花种植方法,并载有主张采取普及纺织措施的知县秉禄的上奏文。从这些方面来看,估计在元代就种植棉花的淮河流域,到了明末清初其种植和纺织却几乎见不到了。并且,在今安徽省南部,在弘治《徽州府志》土产条载有:

“绵花,虽有种者,甚少。”

表明这里产量相当少。

总之,南直隶除以松江府为中心的主要产区外,大致其他各地也都生产棉花、棉布,但是凤阳府、淮安府地区生产量却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