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陕西地区
2025年09月26日
一、陕西地区
如上所述,此地在元代已知道种植棉花,到了明代,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初见该地用盐课征收棉布,以充军备的记载〔26〕。此地的征收额如下表所示。

从陕西省内部来看,据康熙《陕西通志》卷九,明代税粮数可得到下面的统计。据统计,派征的地区主要是渭水下游,这还要稍加上汉水上游地区。
试据下面地方志的物产条,正德《朝邑志》卷上,物产第三,有“服则木绵丝”。

再有,在天启《渭南县志》卷五,《食货志·物产》条记有:
“服用之物,植之品,……曰绵花。河之南不甚宜,河北随地皆种,东乡尤宜,故其种无多,其子可为油。”
因在渭南县,所谓河即指渭水,由此可知,在渭水北岸棉花的种植是很普遍的。
从这些例子也可以清楚地看到渭水下游平原地区棉花种植的普及情况。据乾隆《续商州志》物产条所载:
“棉花,草木花。可为布,亦可代绵,近来植者渐广。”可以设想在渭水上游种植棉花,是清朝之事了。
因此根据棉花、棉布的征派分布和地方志的记载可知,明代陕西的棉花种植,主要是在渭水下游地区,其他在汉水上游地区还有一些。但是,在《日知录》卷十,纺织之利中可以看到陈宏谋的注释记有:
“陕西为自古蚕桑之地,今日久废弛。绸帛资于江浙,花布来自楚豫。小民食本不足,而更卖粮食以制衣,宜其家鲜盖藏也。”
到了清代,从外省购进了估计是棉布中一种的花布,由此可见,明代时,陕西生产的棉布当然是不够自给自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