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已经判明,《齐民要术》中关于水稻的记述说的是利用休闲法的水稻栽培法。下面以此为前提,一面对第一节中提到的应劭和张守节关于火耕水耨的解释进行比较,一面探讨这种栽培管理的特征。探讨只限于上面引用文中的(A)部分。如上所述,因为(A)部分是淮河流域以南的水稻栽培法,与(B)部分的北土水稻栽培法是有所区别的。关于(B)部分的北土水稻栽培法,在下一节中探讨。

首先关于稻田,问题不在于土质的良薄,只以岁易为条件。关于岁易的解释,已如上述。稻田以接近上流的地点为好。因为利用上流的清水可以使水稻丰收。其理由被理解为下流的浊水碱性高,所以需要避免。〔8〕播种的时期以阴历三月中为上时,四月上旬为中时,中旬为下时。首先是稻田放水,十日后用碌轴压十遍。碌轴是带刺的滚子,通过这个作业碾碎稻田的土块,并使其平坦,同时把已发芽的杂草压入土中。这里的放水意思是此前稻田蓄水,要放掉,如果稻田中没水,意思就是灌水,但如后面所说,水稻栽培中的灌溉水渠的调整管理相当细心周到,所以这里应该理解为向冬季干燥的耕地灌水。〔9〕

以上是播种期的整地作业,令人注意的是只提出了灌水和用碌轴压碎土块并进行平整,没有提到灌水前的作业。而(B)文的在关于北土稻栽培的记述中写道:“二月冰解地干,烧而耕之,仍即下水。”说明在灌水之前要烧草和翻耕。乍看起来,(A)文似乎说明不需要灌水前的作业,但必须认为这是省略了。这是因为,在未经翻耕的土地上即使灌水,使用碌轴,但在前一年的陈根还在的情况下,土壤是坚硬不熟的,即使播下种子,稻苗也不能充分地生根。何况是以连作为前提的北土都需要烧草和翻耕,在以岁易(休闲)为前提的情况下,尽管在前一年的休闲期间进行郑玄注所说的秋天割掉杂草,灌水前的翻耕作业也是不能省略的。即使放水的意思是灌水而不是排水,为了使土壤变熟也需要翻耕作业,或者如米田先生所说,这种栽培法是在种过其他作物的土地上进行或是连作,与北土相比较,当然还是需要进行翻耕作业。因此,我认为没有必要因为未提到放水前的作业就改变上述对岁易的解释。

在上述作业使土地变熟后就进行播种。首先从洗种开始,去掉浮在上面的种子。这是为了除掉稗种。经三个晚上的浸种以后,去水后装进草篅(草编的圆形容器)催芽,经过三个晚上,芽长成二分,以每亩平均三斗的比例实行手播,播种后三日驱鸟防食。然后,苗长成七、八寸时,陈草复生。陈草即旧草之意,故可理解为指播种前被碌轴压平的杂草。用镰刀在水中割掉,杂草即全部淹死。这个除草作业中值得注意的是:用镰刀在水中割除,所以这时稻田灌上了水;因为可以用镰刀割除,所以水稻采取的是条播。其后,稻苗生长,再次除草,这个作业称为薅,就是拔掉杂草。除草作业完毕后,把水放掉,晒苗根,使其健壮。以后也按照稻田的干湿状态进行灌溉,在水稻即将成熟时再次放掉水,在霜降时收割。

以上是《齐民要术》水稻(A)文中所说的栽培法,就此技术与应劭和张守节对火耕水耨的解释进行比较,是下一个课题。首先,对于播种法,应劭解释说“烧草下水种稻。”即烧掉杂草,灌水后播种。而《齐民要术》中只有放水和碌轴作业,没有烧草。这一点倒是在(B)文北土的水稻栽培法中可以见到。如上所述,《齐民要术》设想在放水作业之前进行翻耕作业,这在应劭也是一样,虽然没有明确指出翻耕作业,但不能由此否定它的存在。这样一来,两者在这一点上是一致的。因此,在播种作业方面两者所不同的只在于是否烧掉杂草这一点上。关于应劭所说的“烧草”的草,已如第一章指出的那样,是前一年收割后生长的杂草,还是休闲期间生长的杂草?是个问题。在《齐民要术》(B)文中的北土水稻栽培中,虽不是岁易而是连作,但也如上述作为播种前的作业要“烧而耕之”,存在应该烧掉的杂草。如此看来,仅从这一点还不能断定应劭所说“烧草”的草是休闲的结果,还是连作的结果。

但是,如果就播种以后的除草法把应劭和《齐民要术》作一比较,应劭说:“草与稻并生。高七、八寸。因悉芟去。后下水灌之。草死,独稻长。”《齐民要术》说:“稻苗长七、八寸,陈草复起。以镰浸水芟之,草悉脓死。稻苗渐长。复须薅。”两者在主要方面大体上是一致的,不同之点在于除草时已经灌水,还是以后灌水,以及后者只是对第二次除草的记述等具体的部分。从两者都是直播法而未实行插秧即移植法来看,两者需要除草的程度是基本上一致的,而且如上所述,需要除草的程度取决于是否岁易,所以提出第二次除草的后者如果实行的是岁易休闲法,那么前者也实行的是岁易休闲法。因此,作为播种前作业而提出“烧草”的草也显然是休闲期间生长的杂草。这样一来,应劭在解释火耕水耨中提出的稻作法与《齐民要术》提出的水稻栽培法,虽然相隔三百年的时间但不能不说是极其类似的。关于这一点,米田先生解释说:“本来两者之间在文章的性质上有显著的粗略与细致之差,笼统地比较其技术是危险的,但是如果只对两者的共同部分加以比较的话,估计只是在对除草的劳动集约性方面或许有些不同,但在本质上并无差异。”他对技术内容的理解另作别论,但基本上是正确的解释。

另一方面,把张守节关于火耕水耨的解释同《齐民要术》(A)文中的水稻栽培法或应劭在解释中提出的水稻栽培法加以比较的话,张守节对播种法的说明只是“风草下种”,即使这个风同img,意思是焚,与应劭的“烧草”相同,但是这里没有提到下水,对于以后的除草,张守节说:“苗生大,而草生小。以水灌之,则草死而苗无损也。”只是提出在播种后利用稻苗和杂草的生长程度的不同,用水淹死杂草,完全没有提到割掉杂草的作业。如上所述,天野先生在解释火耕水耨时关连到朝鲜半岛西部的干沓直播稻作法〔10〕而赞同张守节的解释,但是这作为对汉代火耕水耨的解释是否正确姑且不论,可是从应劭和《齐民要术》的共同点来看,这不能不说是偏离了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