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田文书的拼缀
我在前面介绍了可以认为是给田文书的资料。它虽然有七十七片之多(其中三片还不能肯定),但每片文书都是碎片。2604号文书是最大的,也只不过有14行、43厘米长而已。如我在前面所述,可以认为这些碎片本来是联着的长卷本,因为在纸张边缘的碎片上能够发现缝合的痕迹。另外在这些碎片中有不少同一字体的碎片。这就更能说明它们原来是联着的。记退田人名字和退田地的行体细字有几种字体,记受田人名字的草体大字的字体却只有一种。要研究给田文书,最好恢复纸张的原状,把这些碎片联成一卷。但这几乎是办不到的。给田文书所以能够有幸地残留下来,是因为它没有作为文书来保存,而被当成没有保留价值的废纸,用在文书以外的方面了。使用时,为适应新的用途被任意剪断,剩余部分被扔掉了。因此,在我们手里留下来的碎片中,能够互相联起来的就很少。
虽然如此,在碎片中还是有很少一部分能够联结起来,有的碎片切口与另外的碎片切口一致,说明这两片原来是联结着的。这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原先被剪断的两边都留了下来,另一种是在出土后被撕破了的两边都保留了下来。
下面介绍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复原的例子。
〔例一〕
〔二十六〕2382号文书、〔三十四〕2391号文书(图二)
这两张文书中,2383号文书的左边纸背的押缝字与2391号文书的右边纸背的押缝字相符合。2391号文书的右端只剩下约七厘米,而2383号文书的左端虽很皱,但留得比较完整,把两张文书的纸背押缝字的位置对好,两张纸的上边就会一致,这说明这两张纸可以拼缀。在拼缀后,两张拼缀部分的长度不一致,可以解释为这两张是当成废纸使用时已被剥离,分开使用。另外,2391号文书的剪断口与后述退田文书〔二十六〕2856号文书(图十七)的剪断口完全一致,与1227号、3150号、4910号等文书也一致。这个情况说明给田文书与退田文书保存在同一个地方,在作废后被当废纸使用时也同时叠在一起被剪断。两片联结在一起,文书就成为如下的文字:
(前缺)



〔例二〕
〔二〕1225号文书、〔三十一〕2388号文书、〔三十五〕2392号文书、〔三十九〕2396号文书(图三)
首先看1225号和2388号两部文书。1225号文书第四行下部和2388号文书第一行上部的各切口约在3.5厘米之内完全一致。因此,可以认为前者第五行的给字部分与后者第二行的给字部分本来就是同一文字的两部分。接着把1225号文书的右端与2392号文书的左端联结起来,纸背押缝的文字就完全对得上。因此能够知道两者本来是联着的。另外,2392号文书和2396号文书虽然不能直接联结,但是,由于后述根据,可以确定它们之间有一定的位置关系。其关系是在2392号文书的右侧有2396号文书,两者的下端在同一直线上,一起构成原一张纸的下端。两者之间还缺少表示受田人的草体大字一行和表示土地面积、所在地、四至的细字一行。为什么可以这样猜测呢?那是因为在本章第四节“给田文书和退田文书的关系”中的探讨结果。详细说明请参照后述部分,这里只提其结论。由于上述根据,四张文书可按2396号—2392号—1225号—2388号的次序联结。结果如下:
(前缺)




〔例四〕
〔三〕1228号文书、〔三十三〕2390号文书、〔四十七〕2930号文书、〔六十二〕2974号文书(图版四)
这四张碎片中,1228号文书的第一行末鼠字到第二行末元字的切口与2930号文书的第一行上端到第二行元字的切口相一致,而且在后者第一行边上留有前者鼠字的短缺部分,两者第二行的元字由于两者联结才成为完整的一个字。1228号文书第二行和第三行的中间上边到第五行上端亩字部分约有7.5厘米的切口,它与2974号文书的第二行末到第四行末的下边完全一致,而且在前者能够微微地看见后者第二行末段字和第四行末亩字末笔部分,这两个字的位置也一致。另外,1228号文书的右端和2390号文书的左端相联结,纸背押缝文字就可一致,这说明两张文书是可以联结的。因此,四张文书按2390号—1228号—2930号—2974号的次序可以联结,其全文如下:
(前缺)


(后缺)
〔例五〕
〔七〕1232号文书、〔二十七〕2384号文书(图版五)
1232号文书的第四行和第五行的上部约7.5厘米与2384号文书的第四行和第五行下部相一致,说明这两张文书可以联结。将两张文书复原则如下:


〔三十〕2387号文书、〔六十五〕2977号文书(图版六)
在这两张文书中,2977号文书的左端4.5厘米与2387号文书的第二行第一个字和第二个字中间相一致。而且原来看不清楚的这两个字由于联结而看清楚了。其第一个字为仙,第2个字为元。将两者联结起来,结果如下:
(前缺)



(后缺)
〔例八〕
〔二十〕1246号文书、〔二十四〕2381号文书(图版七)
1246号文书的右下部10.7厘米与2381号文书的左边相一致,而且原来不清楚的双方文字也能够清楚了。不过,文字虽然可以联起来,但是,在第三行的草体大字却难以辨别。将两者联结则如下:
(前缺)

(后缺)
〔例九〕
〔六〕1231号文书、〔四十八〕2932号文书(图版八)
这两张文书与〔例二〕一样,根据后述“给田文书和退田文书的关系”中研究的结果而进行联结。在这里只提示其结果,而不加以说明。请参照后述有关部分。2932号文书联结在1231号文书的右下部,两者下边就能联系。因此,前者第一、二、三行就是后者第一、二、三行的各行行末。两者联结的结果如下:
(前缺)


(后缺)
给田文书中,目前能够辨认联结关系及排列位置关系的大体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