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北直隶地区

三、北直隶地区

万历年间谢肇淛所著《五杂俎》一书卷十,《物部二》中说到了棉花,如那上面记载:

“今则燕鲁、燕洛之间,尽种之矣。”

该地与山东、河南一起,万历年间都广泛种植棉花,《太祖实录》卷五十七,洪武五年秋八月癸已条记有:

“上以北平、山西馈运艰难,命以银易米,供给军卫……北平易米,白金十万金,绵布十万匹。……”

从当时称作北平布政司这个地方用白银和棉布折征米来看,显然是明初就已经生产棉布。

此地实征数额及起运数额如下表所示,在统计中之所以起运数额比实征数额大,当然因是持久的折征。

从下页统计表中来看也可以设想,在北直隶省种植棉花已全面普及,特别是标志着真定、广平、大名等府有大量的派征数额,由此可见现在的河北省南部地区特别盛产棉花。

还有,据万历《大明会典》卷二十八,户部十五,会计四,边粮项所载:

“(嘉靖)九年,题准河南、直隶真、大、顺等府原派的真定州二库,绢每匹折征银七钱,阔白绵布每匹银三钱。”

可知该地从嘉靖年间就已征收棉布折银,这在嘉靖《固安县志》卷三,田赋条载有:

“地亩棉花绒,一千二百六十五斤,每斤折银八分。”

还在万历《河间府志》卷五十,财赋志上载有:

“万历四十二年实征:地亩棉花绒起运四千六百四十七斤一十三两五钱。折银四百六十四两七钱八分四厘三毫七丝五忽。”

再有,在《真定府志》卷十二,籍赋上记载:

“绵花三万五千三十三斤一两四钱八分四厘三丝六忽。站银七万五千二百七十四两九钱二分六厘五毫六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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㉙因据《辽东志》卷三,“兵食志”所载:永平府征解:
“户口盐银一千一十三两一钱,地亩花绒三百四十六斤。”
所以判断永平府的棉花,运送到辽东。

从这些记载可知征收棉花同棉布一样也是折银的。所谓折银说明银的流通繁荣兴盛,同时也表明棉布、棉花已作为商品进行交易,政府有可能利用征收白银来随意征求棉花、棉布。

并且,到了明末,河间府肃宁县的织布业已相当发达。即在徐光启《农政全书》卷三十五,“木棉”条上载有:

“玄扈先生(徐光启)曰:……而数年来肃宁一邑,所出布匹,足当吾松十分之一矣。初犹莽莽,今之细密,几与吾松之中品埒矣。其价值仅十之六七,则向所言吉贝贱故也。”

记述了在技术上看,此地生产的棉布可与明代棉布质量最高的松江府所产的棉布中的中等品匹敌,并且,由于该地棉花价格低廉,故其产品价格仅抵松江府所产棉布的十分之六、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