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原文的批判——分析的线索

第四节 对原文的批判——分析的线索

下面拟把阐明此矛盾作为课题。首先应重复一遍尽人皆知的事实,作为代田法的唯一历史资料抄录在前的《汉书·食货志》一文,毋庸说是东汉人班固所著,它既非赵过本人所写,也不是与他同时代人的记录。因此,此文中关于代田法的记述,是以同赵过代田法有关的某些记载或所了解的情况为基础,再加上班固自己(严格地说,是自赵过以后至班固期间的人或班固本人)加以解释的产物。因此,要弄清此课题,必须首先区别清楚文中成问题的地方到底是根据代田法本身的记载或所了解情况作的叙述,还是班固另加的解释。下面的例子清楚表明,前面所载《食货志》文中代田法本身的叙述部分同解释部分混淆在一起了。如前载(B)文中有这样几句:

(a)苗生〔三〕叶以上,稍耨垄草。因隤其土,以附苗根。(b)故其诗曰:或芸或芓。黍稷儗儗。芸除草也。芓附根也。言苗稍壮,每耨辄附〔其〕根。(c)比〔至〕盛暑,垄尽〔平〕而根深,能风与旱。(d)故儗儗而盛也。

其中,(a)(c)两处是根据代田法本身的记载或所了解情况作的叙述部分,是对代田法技术内容方面的叙述,是班固另加的解释。而且,(b)文为对(a)文的叙述,是班固另加的解释。而且,(b)文为对(a)文的叙述进行解释,首先从《诗经》小雅甫田诗中引用了“或芸或芓,黍稷儗儗”两句,接着又对芸、芓二字进行解释,因此,他无非是在说明(a)文的叙述内容是在《诗经》中也已出现过的古法。另外,(d)文也无非是在说明,(c)文的叙述内容也不过是前面所引甫田诗中已经出现过的。值得注意的是,文中有关代田法本身的叙述部分同班固所加解释部分混淆在一起,而且,从这一解释部分中我们可以看出他的态度是把代田法视为古法。

那么,做为当前问题焦点的(B)文中的“古法也”到底该做何解释呢?原文中此句前后文如下:

(甲)过能为代田。一畮三甽,岁代处,故曰代田。(乙)古法也。后稷始甽田,以二耜为耦。广尺深尺曰甽。长终畮。

其中(甲)文说明了赵过擅长代田法以及代田法技术内容,“故曰代田”一句从文脉来看像是班固的解释,但很明显,实际上它未必是由班固首创的解释,而是从赵过时代起就这样称呼的。因此,班固的主观解释在(甲)文中基本不存在。可是,接后的(乙)文并非对代田法本身技术内容的说明,而是对代田法的历史性质所作的解释。当然,“以二耜为耦。广尺深尺曰甽。长终畮”一段也是对代田法技术内容的说明,似乎没有加入班固的解释,但据我看问题正在这里。此点容后论述,首先分析一下此处“古法也”的解释是如何产生的。我认为,在班固所了解的先秦文献中肯定载有与(甲)文中技术内容有关的一些知识。当然,现在无从了解班固是根据什么记载作此解释的。但现在尚保存有与此记载相似的文献,此处可举《周礼·考工记》匠人中的一条:

“匠人为沟洫。耜广五寸。二耜为耦。一耦之伐。广尺深尺。谓之img。”

img与甽为同一字。此文中“耜广五寸”以下的词句与前载(乙)文中“以二耜为耦”以下的词句所说明的内容完全相同。这使人可以推测,(乙)段文的解释可能是根据《考工记》这一文或与此内容相似的其他记载所作的。

那么,做为对前面所载(甲)文的解释,班固为什么使用了这些先秦时期的记载呢?其理由可设想下面两点。第一点可以考虑的理由是,(甲)文中有关代田法技术内容方面的说明不尽完整,其中没有说明甽的大小。然而当时实行的代田法为宽一尺,深一尺。可以认为,他为了说明这一点而利用先秦古典著作中的记载来代替。第二点可以考虑的理由是,《食货志》(C)中所讲的“用耦犁二牛三人”这一说明。不难理解,这句话并非班固的解释,而是根据赵过实施代田法时所采用的犁耕法的记录或所了解的情况而记载的。为将有关耦犁的说明同甽的大小联系起来,需要古典著作中有关耦犁耕方面的记载〔13〕。因此,可能在此《周礼·考工记》一文或与此相近的记述中出现了“二耜为耦”这句话,于是这一情况便被采纳,以故后文中出现耦犁不致显得唐突的理论根据。也就是说,可以设想(乙)文的解释就是根据这两点理由产生的。其结果说明,按照班固的想法,(甲)文所示代田法技术内容可从先秦古典著作中找到,因此,该为“古法也”的解释是可以成立的。并且,“古法也”的解释一经成立,其态度也贯穿到了后文。如上所述,对其栽培管理方法用《诗经》小雅甫田的诗来解释这种始终一贯的态度也就成立了。另外,对被认为是古法的作甽的起源,说是“后稷始甽田”,认为它起始于后img。这一点在《周礼·考工记》中虽未直接出现,这可能是因为在当时认为《周礼·考工记》一文本身是与后稷有关的文章,或者是在班固引经据典的其它资料中出现了把在田中作甽、或耦耕的方法作为后稷遗留下来的方法的词句,抑或是既然“古法也”的解释能够成立,受《汉书·艺文志》中“农家者流,盖出于农稷之官。播百谷,劝耕桑,以足衣食”这种思想的影响,采用了原来的有关农学资料,即认为其起源理所当然地应该归结为作为农家者流始祖的后稷。其原因不外乎这几种。关于视后稷为始祖的农学前面已经谈过,看来在本章需要进一步加以论述。

那么,如果认为(乙)文的解释是这样产生的,问题就在于这样的解释是否合适。正如前面已经略加论述的那样,(乙)文中“以二耜为耦。广尺深尺甽。长终畮”一处具有对(甲)文中代田法的技术内容进行解释的性质,如果没有这几句,我们就不可能了解到在第二节所看到的技术内容,即甽宽一尺、深一尺,其长度与亩的长度相等。因此,此处是接续(甲)文对代田法技术内容做的正确解释。就班固作为对代田法的解释使用这一古资料一事来说,其古资料实际上说明什么姑且不论,但作为对代田法的解释是正确的。因为班固自己已经充分了解了代田法的技术内容,只是为了说明甽的大小才引用了古资料,所以应该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

就是说,“古法也”的结论、是由于引用古资料进行说明才得出的,但是问题在于这种解释是否正确。甽大小的解释是正确的,但它并不能证明作为其结果所作出的“古法也”的解释是妥当的。如要肯定“古法也”这一解释不仅需要使甽的大小同班固所了解的古资料一致,还需要使(甲)文中出现的“一畮三甽。岁代处”与其一致。因为如果这一点得不到证实,也就不能认为“古法也”的解释是妥当的。但是,据我所知,在现在所保存的古文献中不存在“一畮三甽。岁代处”之意的段落。诚然,现在所保存的古文献同班固时代古文献相比极为有限,故不能以现存古文献为论据,而说班固所引的文献中不存在有关记载。但是,现在所保存的古文献中,可以看到与“一畮三甽。岁代处”完全不同的耕作法,尽管它是被当作了后稷方法的耕作法。这就足以使人对班固“古法也”的解释是否妥当产生怀疑。

下面就此问题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