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浙江地区

十、浙江地区

从元代就已建置木棉提举司来看,棉花种植传到此地显然是元代以前之事了。反映在明代税制上时没有看到作为本色的征收,只不过是进行临时性的折征〔51〕。但是其种植已很普遍,这可以从许多明代地方志中得到证实〔52〕。关于其中余姚的棉花,《农政全书》卷二十五,《木棉》之项载有:

“浙花出余姚,中纺织。棉稍重,二十而得七。吴下种大都类之。”

可知与松江府附近的棉花是同一种类,品种也是很好的。还有万历《杭州府志》卷三十二,《土产》条载有:

“织之属凡二,一曰卉织为绵布。”(出海宁、长安、硖石等地者,视他县为多。)

记述了杭州府下的海宁、长安、硖石等杭州湾北岸各县多生产棉布。崇祯《乌程县志》卷二,《镇市》条载有:

“乌镇,县东南九十里。……其市出布,甚繁盛。”

并因在同书卷四,《物产》条也载有:

“有木棉布,出乌镇者佳。”

据此可以认为乌程县的乌镇,是相当大的棉布产地。

以上诸例是北部平原地区的情况。与此相比,关于南部地区,万历《温州府志》卷二,《民事》条载有:

“惟山乡陆地,多种麦豆桑麻木棉花。”嘉靖《瑞安县志》卷一,《民事》条载有:

“陆地为畦,以种豆麦桑柘木绵苎麻诸蔬等物。”

可知种植棉花是在条件不好地区的山乡陆地。并且,在雍正《泰顺县志》卷二,《土产》条载有:

“木棉花,山田多种,然不广。”

表示了清初棉花种植地区还不太广泛。因此,还不能说,在南部地区明代时棉花种植是那样繁盛。

总之,浙江地区的棉花种植,全省均有,但多产在北部杭州湾沿岸的平原地区。在南部的温州地区没有那样繁盛,并且在北方,如杭州、湖州、嘉兴〔53〕早已是拥有丝织业和养蚕业有名的产业地区,好象没有出现棉花种植和纺织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