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付货物
2026年02月22日
一、交付货物
交付货物是指卖方自愿地移交货物,即将货物交由买方或第三人占有和支配的行为。
(一)交付货物的地点
第一,卖方有义务在特定地点交货的,在该地点交货。
第二,卖方无义务在特定地点交货的,其交货义务如下。
(1)在卖方营业地交付货物。
(2)涉及运输时,把货物移交给第一承运人。(https://www.daowen.com)
(3)不涉及货物运输时,在货物所在地交付货物,如特定货物存货地、货物待制造地或待生产地等。
(二)交货的时间
第一,如果合同规定有日期或从合同可以确定日期,则卖方应在该日期交货。
第二,如果合同规定有一段时间或从合同可以确定一段时间,除非情况表明应由买方选定一个日期外,应在该段时间内任何时候交货。也就是说,此种情况下卖方有权决定交货日期,除非当事人明确约定,否则买方无权决定交货日期。
第三,在其他情况下,应在订立合同后一段合理时间内交货。这适用于无论根据合同还是当事人间的任何惯例或习惯做法都无法确定一个明确的交货时间的情形,至于合理时间,应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依照一般的国际实践,是作为事实由法院根据货物的性质和合同的其他规定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