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最低限价制
2026年02月22日
六、最低限价制
最低限价是指进口国对某一商品规定最低价格,进口价格如低于这一价格就征收附加税。例如,进口国规定钢材每吨最低限价为320美元,若进口时每吨为300美元,则进口国要征收20美元的附加税,以抵消出口国可能的补贴或倾销。(https://www.daowen.com)
在中国的国际贸易实践中,曾令中国对欧共体(欧盟)贸易遭受重大损失的"闸门价”(Sluicegate Price)也是典型的最低限价制的后果。欧共体为保护其农产品而制定了"闸门价",它规定了外国农产品进入欧共体的最低限价。如果外国产品的进口价低于"闸门价",就要征收附加税,使之不低于"闸门价",然后在此基础上再征收调节税。我国农产品对欧共体出口就深受"闸门价"的影响,以冷冻猪肉为例,去骨分割冻猪肉是我国一项传统出口产品,在欧洲国家十分畅销。1983年欧共体规定了其"闸门价"每吨1800美元,调节税每吨780美元,而当时欧共体内的销售价只有2500美元。由于进口成本远超出市场价格水平,中国冻猪肉于1983年全部退出欧共体市场。仅"闸门价"这一项农产品贸易壁垒措施,就使我国冻猪肉出口年损失60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