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仲裁的司法监督概述
2026年02月22日
一、国际贸易仲裁的司法监督概述
(一)概念
国际贸易仲裁的司法监督,是指一国的法院依据其国内法律或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对仲裁程序中有关仲裁协议、仲裁庭的组成、仲裁的审理和裁决程序,以及仲裁裁决的执行等事项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给予支持和协助的行为。
(二)监督的必要性
法院对仲裁进行监督,一方面可以有效地防止仲裁庭武断裁判,纠正仲裁程序中的错误,以实现社会公正;另一方面,法院行使国家强制力,在传唤证人、保全财产和证据、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等方面给予司法支持,可以有效地保障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提高仲裁的效率,以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监督的法律依据(https://www.daowen.com)
国际贸易仲裁司法监督的法律依据,既包括各国的国内法,也包括相关的国际法。以中国为例。
(1)在其国内立法方面,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是中国制定的第一部仲裁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也是中国法院监督仲裁的重要依据之一。
(2)在有关商事仲裁的国际立法方面,中国是1958年《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以下简称《纽约公约》)的缔约国,该公约于1987年4月22日对中国生效。
(3)最高人民法院还充分发挥其司法解释的指导功能,发布了一系列有关仲裁的司法解释或者司法解释性质的文件,针对司法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等国内、国际仲裁立法时所出现的问题,对有关仲裁立法的原则和规则做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