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海上货物运输的国际规则

四、调整海上货物运输的国际规则

传统上调整海上货物运输的国际专门公约有三个:《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此外,国际社会为统一上述三个公约的分歧,2008年又由联合国主持制订了新的《鹿特丹规则》。

这些运输国际立法,虽然不直接调整国际贸易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但其中有关运输单据的性质与功能、运输风险与费用的分担、货方对在途货物的处置权、承运人的责任限制与免责等规定,无疑会对货物买卖双方的合同安排及保险安排产生重要影响。(https://www.daowen.com)

我国目前不是四个公约成员国。但是中国的海商法以《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为基础,适当吸收了《汉堡规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