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陆路运输货物保险

一、国际陆路运输货物 保险

(一)陆路运输货物基本险

1.陆运险

陆运险的承保范围为列明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者由于运输工具遭受碰撞、倾覆或出轨,或者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

(2)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2.陆运一切险

陆运一切险除承保陆运险的各种风险外,保险公司还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如震动、碰撞、挤压、包装破裂、偷窃、雨淋等导致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渗漏、腐烂变质、破碎、生锈、受热、发霉、串味、玷污等引起的货物短少、短量、损坏或提货不着等损失。

3.除外责任

陆运基本险的除外责任与海洋货物运输基本险的除外责任基本一致。一般包括①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②属于发货人所负责任或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消耗所引起的损失;③由于战争、工人罢工或运输延迟所造成的损失。

4.责任期限

保险人的责任期限为"仓至仓",即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发货人的仓库或储存处所时开始,包括正常陆运和有关的水上驳运在内,直到该项货物送交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仓库时为止。但以货物到达约定的最后卸载的车站后60天为限。

(二)陆上运输冷藏货物险

陆上运输冷藏货物保险是陆上货运险的一个专门险种,可以单独投保。

1.责任范围

它承保陆上运输工具冷藏设备装运的冷藏货物因运输途中遭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而造成的损失和腐败损坏。

2.除外责任

陆运基本险的一般除外责任同样适用于该保险。

3.责任期间

该险种的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起运地点的冷藏仓库装入运送工具开始运输时开始,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仓库时为止,但最长以被保险货物到达目的地车站后10天为限。

(三)陆路运输货物附加险

陆运附加险包括战争险和罢工险。这些附加险只有在投保了陆运基本险后才能附加投保。罢工险的内容和海上货物保险一样,所以下面只讲战争险。

其中的战争附加险目前仅适用于火车运输,该险的责任期限包括以下三点。

(1)自被保险货物装上保险单所载起运地的火车时开始,到保险单所载目的地卸离火车时为止。如果被保险货物不卸离火车,保险责任最长期限以火车到达目的地的当日午夜起算满48小时为止。

(2)如果在运输中途转车,不论货物在当地卸载与否,保险责任以火车到达该中途站的当日午夜起算满10天为止;如货物在上述期限内重新装车续运,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3)如果运输合同在保险单所载目的地以外的地点终止时,该地即视为保险目的地,仍按照前述第一种情况终止责任。

按照国际习惯,如果被保险货物已投保战争险,在加保罢工险时,保险人不需另加保费。如果仅加保罢工险,则按战争险费率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