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订立
2026年02月22日
二、国际货物运输
保险合同的订立
在国际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订立可以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直接订立,即由投保人直接和保险人订立合同。第二种叫间接订立,即投保人通过保险代理人或者保险经纪人与保险人订立合同。在英美国家,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由投保人通过保险经纪人作为代理人才能订立。而在我国,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投保,也可以通过保险经纪人投保。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因此,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成立时间是当事人针对保险合同达成一致的时间。
在实践中,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为:被保险人以填制格式投保单的形式向保险人提出保险要求,即要约,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后(即承诺后),保险合同即成立。格式投保单中一般会列明货物名称、保险金额、运输路线、运输工具及投保险别等事项。保险人承保后应当及时向被保险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单证,并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单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