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支付的货币

一、国际贸易支付的货币

在国际贸易中,货币既是计价的基础,又是贸易结算和支付的手段,计价货币和支付货币一起构成合同货币。

(一)货币的选择

由于国际货物贸易是跨国的商品买卖,而各国使用的货币通常各不相同,因此双方除可能约定使用当事人一方所在国的货币外,还可能使用第三国的货币来计价、支付。在选择货币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货币是否具有可自由兑换性。一般情况下,可自由兑换货币是交易各方都乐于接受的货币。根据《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规定,所谓自由兑换,系指对国际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不得施加限制。也就是说,这种货币在国际经常往来中,随时可以无条件地作为支付手段使用,对方亦应无条件接受并承认其法定价值。不施行歧视性货币政策措施或多种货币汇率。在另一成员国要求下,随时有义务换回对方在经常性往来中所结存的本国货币。因此,如果一种货币的持有人能把该种货币兑换为任何其他国家的货币而不受任何限制,这种货币被称为可自由兑换货币。

(2)货币币值是否稳定。币值稳定包括货币对内币值稳定和对外币值稳定两个方面,货币对内币值稳定是指国内物价的稳定,对外币值稳定是指汇率的稳定。一般情况下,国际贸易中交易各方应避免选择汇率浮动过大的货币进行交易,以避免产生汇率风险。

(3)政治风险。由于政治因素的出现多带有突发性的特征,难以预测,所以对汇市的破坏力极大,会造成外汇汇率短时间的大起大落。因此作为国际贸易的交易各方要留意和分析世界政治格局的变化及地区性热点问题的动态,实时关注货币发行国的政治信息,防止因政治风险对交易货币带来的不确定性损失。(https://www.daowen.com)

(4)行业习惯。在国际贸易中,某些商品的买卖习惯上以某种货币(如英镑)报价、计价和支付,买卖双方一般会遵循这样的习惯。

此外,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实务中如果选择使用货币来计价和支付,在约定货币类型时,最好使用明确、规范的货币名称和符号,否则很容易导致纠纷的发生。

(二)无法确定支付货币时的处理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形的处理模式。

其一,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支付货币,通过其他方式也无法确定的,则通常根据与合同具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货币来判断,即应依据当事人的意愿、商业习惯和当事人之间的惯例来确定,仍然无法确定的,则一般将支付货币界定为卖方营业地所在地方通用的货币,当然这要受支配合同的法律的约束。

其二,对于合同损害赔偿金的支付,一般认为应以最能反映实际损失或与实际损失有最密切联系的货币作为支付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