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口押金制
进口押金制度又称进口存款制。它要求进口商在进口商品时,必须预先按进口金额的一定比率和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银行无息存放一笔现金。这样就增加了进口商品的资金负担,影响了资金的周转,从而起到限制进口的作用。同时,由于是无息存款,利息的损失等于被征收了附加税。例如,意大利政府从1974年5月7日到1975年3月24日,曾对400多种进口商品实行进口押金制度。它规定,凡项下商品进口,无论来自哪一个国家,进口商必须先向中央银行交纳相当于进口货值半数的现款押金,无息冻结6个月。据估计,这项措施相当于征收5??上的进口附加税。又如,巴西政府曾经规定,进口商必须先交纳与合同金额相等的为期360天的存款才能进口。(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