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铁路货物运输进口货物的程序

十、国际铁路货物运输进口货物的程序

在实践中,一般包括以下七个程序。

(一)确定到达站

国内订货部门应提供确切的到达站的车站名称和到达铁路局的名称,除个别在国境站设有机构单位外,均不得以我国国境站或换装站为到达站,也不得以对方国境站为到达站。

(二)必须注明货物经由的国境站

一般需要在相关申报文件中注明货物经由的国境站,方便铁路部门审批和查验。例如,注明货物是经满洲里还是阿拉山口进境。

(三)正确编制货物的运输标志

各部门对外订货签约时,必须按照商务部的统一规定编制运输标志,不得颠倒顺序和增加内容,否则会造成错发、错运事故

(四)向位于国境站的外运机构寄送合同资料(https://www.daowen.com)

进口单位应及时将合同中的中文副本、附件、补充协议书、变更申请书、确认函电、交货清单等寄送国境站外运机构。

(五)进口货物在国境站的交接

进口货物列车到达国境站后,由铁路部门会同海关接车,双方铁路部门根据列车长提供的货物交接单办理交接,海关对货物执行监管。

(六)分拨与分运

铁路部门根据运输合同对货物进行分拨与分运,运送货物到目的站。

(七)进口货物的交付

货物到站后铁路部门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收货人向铁路部门付清运费后,铁路部门将运单和货物交给收货人,收货人在取货时应在运单上加盖收货戳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