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国际贸易诉讼应考量的因素

五、当事人国际贸易诉讼应考量的因素

一般情况下,中国当事人在选择采取诉讼的形式来解决国际贸易争端时,应该充分考虑到下列因素。

(一)司法环境的优劣

当事人选择在中国起诉还是到外国起诉,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外国的司法环境是否值得信赖。客观来看,当今世界上不同国家的司法水平存在一定的差距,并非所有国家都能提供公平合理的司法救济。对于部分司法环境差,法院和法官独立性差,经常出现审理不公的国家,当事人尽量通过协议管辖的方式予以避免。例如,某些国家的法院出于政治目的和偏见,认为所有的中国国有企业是一个法人,当某个中国国有企业在当地败诉而又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时,会强行执行另一家中国企业(如中国银行)的财产。这对于中国国有企业在实践中选择诉讼法院时,尤其要引起警惕。

(二)法院判决的可执行性(https://www.daowen.com)

当事人在国内法院起诉,要考虑对方是否有财产在中国以便于法院判决的执行,否则当事人应考虑到对方所在国的法院起诉。因为除非两国缔结或者参加了承认和执行他国法院判决的双边或多边司法协助协议,否则一国法院的判决很难在另一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三)诉讼成本的高低

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在本国诉讼更便利,熟悉司法程序、与律师沟通方便、成本低。到外国诉讼,则存在不了解司法程序、与律师沟通困难、诉讼成本高等弊端。因此,诉讼标的大的案件可以考虑到被告所在国法院诉讼,金额小的案件更适合在中国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