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的内容

三、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的内容

国际贸易争端解决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争端解决方式

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方式有很多种。实践中常用的有协商、调解、国际贸易仲裁和国际贸易诉讼等。这些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混合使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每一种争端解决方式均有利弊,其利弊也是需要通过个案来体现,因此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出选择。

(二)争端解决所适用的法律

争端解决所适用的法律既包括实体法也包括程序法。

1.实体法方面

各国大多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当事人约定了适用的实体法,即应适用该法律。约定适用的法律可以是当事人的本国法,也可以是第三国的法律或者国际公约,当然这要受到争端解决所在地的强制性规范或公共秩序保留原则的约束。如果当事人对所适用的实体法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则应依据争端所在地的冲突法规则来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这通常是指最密切联系原则。(https://www.daowen.com)

2.程序法方面

争端解决所适用的程序法主要是指各种争端解决方式的程序性规定,既包括仲裁法、诉讼法等法律或相关的国际公约,也包括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等。程序性法律通常适用属地法的原则来确定,即一般适用争端解决所在地的法律。而在仲裁规则方面,则通常适用所选定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不过有时也由当事人选择其他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中国目前对于国际贸易争端解决适用法律的态度上,也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优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参照适用本规定",据此规定,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民事纠纷的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

(三)争端解决的承认与执行

由于国际贸易争端所具有的涉外性或国际性,通过争端解决方式所达成的和解或者裁决等可能需要到其他国家去执行,因此国际贸易争端的解决还会涉及仲裁裁决、法院判决等在他国的承认与执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