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提单的签发

五、提单的签发

在法律上,承运人不仅负有签发提单的义务,而且负有依法、如实签发提单的责任。提单的签发是指托运人将货物交与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按托运人要求,签发提单给托运人的行为。我国《海商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货物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后,应托运人的要求,承运人应当签发提单。提单可以由承运人授权的人签发。提单由载货船舶的船长签发的,视为代表承运人签发。”

(一)承运人必须依法签发提单

依法签发提单包括以下内容。

(1)依法定程序签发。

(2)按法定格式签发。

(3)依法和按航运惯例签发。(https://www.daowen.com)

(二)承运人必须如实签发提单

我国《海商法》第七十五条赋予了承运人在提单上批注的权利,但这项权利的行使必须依据事实,并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才能行使。

(1)明确知道提单的记载与实际接收或装船的货物不符。

(2)有合理的根据怀疑提单的记载与实际接收或装船的货物不符。

(3)没有适当的方法核对提单的记载。

承运人在行使批注权时,应当说明不符之处和怀疑的根据或说明无法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