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证的概念
信用证的英文名称为Letter of Credit,根据UCP600的定义,信用证意指一项约定,无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该约定不可撤销并因此构成开证行对于相符提示予以兑付的确定承诺。(https://www.daowen.com)
因此,信用证是银行根据进口人的申请,开给出口人的一种保证在信用证上规定的条件得到满足时支付货款的书面凭证。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信用证方式与汇付和托收支付方式的最大区别是在信用证中,银行有条件地承担了支付货款的责任,卖方能否收到货款是以银行信用为基础,而不是依赖于买方的商业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