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系统的关系性与系统性

(二)关系系统的关系性与系统性

我们所见的一切系统皆为“关系系统”,皆为一种“关系性存在”。宇宙是我们所能想象得到的最大的、最复杂的、最具生命力的关系系统。仅就复杂性而言,“宇宙并不是建立在可分单位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复杂系统的基础上”[13],可谓一系列复杂系统的“格式塔”或“整生体”。具体而言,宇宙是一个由多类型、多层次的系统所构成的复合体,是一个由多类型、多层次的“关系”所构成的复合体,是一个由多类型、多层次的“系统与关系相互交织”所构成的复合体。放眼望去,“每个系统都建立在别的系统之上并由它们所创建,每个系统既是整体又是部分”[14],集中表征为:每个系统既是其所属的整体或母系统的“部分”,又是其所摄的部分或子系统的“整体”;一切系统又皆由系统构成,是系统的系统,是系统的系统的系统,即系统之中有系统,系统之外有系统;系统存在无穷大,也存在无穷小,无穷大是无穷小的“积分”,无穷小是无穷大的“微分”,大系统与小系统、母系统与子系统的相互嵌套形成了积分与微分的对话。当然,大系统并非小系统的简单相加或机械组合,而是由小系统有机关联而成,是小系统在系统关联中整体生成的有机整体。

关系系统是关系与系统的复合体,其间充满“关系现象”和“系统现象”。具体而言,关系系统既是关系的,也是系统的,还是关系与系统内在关联和相互交织的,这正是关系系统的关系性和系统性。在关系系统中,关系与系统相互依生、相互共生、相互规约:关系是系统的关系,系统是关系的系统;关系是系统的杠杆,系统是关系的“格式塔”;关系是系统的生发力量,系统是关系生成的整体,是关系的整体生成。在关系系统中,关系与系统互为生成之因和生成之果:关系孕育了系统,孕生了关系系统;关系既在自生中生成系统,也在生成系统的过程中完成自生;系统与关系相互作用、相互反作用、相互反馈,不断生发新的系统和关系。关系在生成系统中完成自生,是一种关系生产或关系再生产,这种关系的生产或再生产与系统的生产或再生产,相互依生、相互催生、相互制约,形成循环反馈与环回对话。系统的“层层嵌套”,关系的“环环相扣”,系统与关系的“相互交织”,否定了封闭自足的宇宙观、自然观、社会观和生命观,肯定了复杂的关系系统潜含无限的可能性,为我们认识和改造高等教育系统提供了纲领、指针和法则。

根据以上分析,不难发现和确证,“关系”实乃考察一切关系系统的出发点和归宿、元点和回归点,即从关系出发,经由一系列中介关系,再回到关系,是一种关系的“认识论大回环”,内含特殊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意蕴。理性与经验双双表明,从内部关系去考察关系系统是根本的和不可或缺的,从外部关系去考察关系系统是重要的和不应忽视的,二者齐头并进共成考察关系系统的“一体两面”。这也是认识宇宙万事万物的一条“健康法则”。面对一个关系系统,如果能揭示各种关系的本体论、价值论、目的论、认识论、方法论、实践论意蕴,那么将对我们认识该关系系统具有更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