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发展期(1986—1991年):初级阶段定位下的教育观念更新
1986年是教育体制改革从政策文本走向生动实践的开局之年,而这一转换的主要矛盾是教育传统观念的束缚。《义务教育法》的颁布,翻开了我国基础教育发展新篇章,同时也是解放教育思想的有力实践。有学者批判地回顾了我国基础教育发展史,并指出义务教育是加强教育事业奠基工程的战略举措,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根基[23][24]。特别是邓小平同志对“只抓经济、不抓教育”思想问题的纠正,以《义务教育法》为标志的基础教育研究引起学界较大关注,并聚焦义务教育权的落实问题:一是经费问题。有学者指出,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经费来源和使用是大问题,提出国家拨款、农村自筹经费办学等筹资路径[25]。二是学制问题。有学者就义务教育阶段“六三制”和“五四制”的学制确定展开了讨论[26]。三是师资问题。有学者指出,师资队伍建设是实施义务教育的关键[27](见图2)。
党的十三大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明确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进入新的历史方位。因此,教育与商品经济的关系成为研究焦点。有学者认为,商品经济对教育的冲击加剧了教育观念的变革和冲突,根本是如何认识教育与商品经济关系[28];有学者指出,学校教育不能完全等同于商品经济,关键是“正确”引入竞争机制[29];还有学者则认为,竞争机制不宜引入学校[30]。总之,这一时期学界关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的教育问题,并在教育法的基础上深入探索农村基础教育改革。为此,有学者指出,中国教育难点在基础教育,而基础教育问题在农村,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加大农村基础教育改革[31][32]。
这一时期的教育研究呈现出百家争鸣、主题相对集中的现象,其实质是不同教育观念的交锋,这也反映出与之匹配的教育实践的缺失。从关键词看,这一时期的教育研究表现在积极融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大局中,但面对经济属性与教育属性之间的冲突,中国教育研究必须经历一场观念性变革。这一时期的教育研究随着教育政策的推进建立了研究范畴及重点,如基础教育改革、教育与经济的关系。总的来说,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确立后的教育研究首先是观念认知上的重建。

图2 初步发展期核心关键词的历史折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