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耳盗钟
①
范氏之亡②也,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椎③毁之,钟况然④有音。恐人闻之而夺己⑤也。遽掩其耳。
恶人⑥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⑦矣!(《吕氏春秋·自知》)
注释
①钟:古代的一种乐器。②范氏之亡:范氏,春秋时晋国大夫;亡,逃亡。③椎:木槌。④况然:又作“悦然”,形容钟发出的铿锵声音。⑤夺己:夺于己,从自己手里夺走。⑥恶(wù):憎恨,这里作“害怕”“担心”解。⑦悖(bèi):荒谬。
说明
这个寓言讲的就是“掩耳盗铃”的故事。钟与铃都是古代的乐器,钟见不到了,而铃却仍很常见,所以后来就用“掩耳盗铃”取代了“掩耳盗钟”。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情要立足客观现实,回避现实只会做出自欺欺人的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