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洎之死,千百年来,众说纷纭,其关键在于对《旧唐书》卷七四《刘洎传》下段记载之看法:

太宗征辽,令洎与高士廉、马周留辅皇太子定州监国,仍兼左庶子检校民部尚书。太宗谓洎曰:“我今远征,使卿辅翼太子,社稷安危之机,所寄尤重,卿宜深识我意。”洎进曰:“愿陛下无忧,大臣有愆失者,臣谨即行诛。”太宗以其妄发,颇怪之,谓曰:“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卿性疏而太健,恐以此取败,深宜诫慎,以保终吉。”十九年太宗辽东还,发定州,在道不康。洎与中书令马周入谒,洎、周出,遂良传问起居。洎泣曰:“圣体患痈,极可忧惧。”遂良诬奏之曰:“洎云国家之事不足虑,正当傅少主行伊霍故事,大臣有异志者诛之,自然定矣。”太宗疾愈,诏问其故。洎以实对,又引马周以自明。太宗问周,周对与洎所陈不异。遂良又执证不已,乃赐洎自尽。洎临引决,请纸笔欲有所奏,宪司不与。洎死,太宗知宪(司)不与纸笔,怒之,并令属吏。云云。[13]

此段文字,据《资治通鉴》所称,乃为《实录》之记载,但古代的人们着眼点多在褚遂良是否“诬奏”上,司马光以道德人品立论,兀自不信“忠良正直”的褚遂良竟有诬告之勾当。《资治通鉴》卷一九八太宗贞观十九年(645)十二月条《考异》云:

《实录》云:“黄门侍郎褚遂良诬奏之曰:‘国家之事不足虑也,正当辅少主行伊、霍,大臣有异志者诛之,自然定矣。’太宗疾愈,诏问其故,洎以实对。遂良执证之不已。洎引中书令马周以自明,太宗问周,周对与洎所陈不异。帝以诘遂良,又证周讳之,洎遂及罪。”按此事中人所不为,遂良忠直之臣,且素无怨仇,何至如此?盖许敬宗恶遂良,故修《实录》时以洎死归咎于遂良耳。今不取。[14]

宋人孙甫亦有同样的看法,其所撰之《唐史论断》卷上“刘洎赐死”条称:[15]

论曰:刘洎之死,据《旧史》所书,由褚遂良之谮也。然伐辽之行,太宗谕洎辅翼太子之意,洎有诛大臣之对,时已责其疏健。太宗至自辽东,不豫,洎谒见而深忧之,复言诛大臣事,亦与前疏健之语何异?傥为遂良所奏,太宗迭前怒杀之,迹其事状,近于是矣。若洎止忧圣体,绝无他语,又引马周自明,周对与洎不异,太宗何至偏信遂良,遽诛大臣乎?况洎有罪而周隐之,又安得止罪洎而不责周也?盖遂良后谏废立皇后事以忠直被谴,奸人从而谮构之,惟恐其无罪。故刘洎之子诉寃,李义府助之,赖乐彦玮力辩其事。遂良谮洎之言当出于此矣。又,《贞观实录》本敬播所修,号为详正,后许敬宗专修史之任,颇以爱憎改易旧文,则遂良谮洎之事安可信乎?[16]

苏轼提出的意见与孙甫亦有相似之处,他在《书唐氏六家书后》中说:

河南(褚遂良)固忠臣,但有谮杀刘洎一事,使人怏怏然。余尝考其实,恐刘洎末年褊忿,实有伊霍之语,非谮也。若不然,马周明其无此语,太宗独诛洎而不问周,何哉?此殆天后朝许、李所诬而史官不能辨也。[17]

现代的人们的着眼点与司马光辈大有不同,他们往往从政治大局出发来看待褚遂良是否谮杀刘洎的问题。比如吕思勉先生就指出褚遂良谮诬刘洎为事实而唐太宗杀之自有别故,[18]汪籛先生则提出太宗之所以杀刘洎在于“刘洎与李治素不同心”,而褚遂良则投合了太宗顾忌心理,于是刘洎不得不死。[19]王元军先生发挥了汪籛先生的观点,针对各家以为许敬宗借修《实录》之机而诬蔑褚遂良的说法,提出贞观十九年(645)的《实录》并非许氏所修,而褚遂良谮杀刘洎应是事实。褚遂良之所以有这样的举动,原因还在于刘洎不利于李治的顺利接班。[20]

司马光等人的观点显然不对,当着政治斗争尖锐复杂时,人们的是非曲直观念并不能仅仅以人品道德标准来衡量,如褚遂良,依《旧唐书》卷六〇史臣所言,他非但诬陷了刘洎,而且对吴王恪、宗室李道宗也下了手:

永徽中(长孙)无忌、遂良忠而获罪,人皆哀之,殊不知诬陷刘洎、吴王恪于前,枉害道宗于后。天网不漏,不得其死也,宜哉。[21]

史臣所说的吴王恪、道宗案都与房遗爱谋反案有关。《旧唐书》卷四《高宗纪》称:

(永徽四年正月)丙子,新除房州刺史驸马都尉房遗爱、司徒秦州刺史荆王元景、司空安州刺史吴王恪、宁州刺史驸马都尉薛万彻、岚州刺史驸马都尉柴令武谋反。二月乙酉,遗爱、万彻、令武等并伏诛,元景、恪、巴陵、髙阳公主并赐死,左骁卫大将军安国公执失思力配流嶲州,侍中兼太子詹事平昌县公宇文节配流桂州。戊子,特进太常卿江夏王道宗配流桂州,恪母弟蜀王愔废为庶人。[22]

同书卷六〇《江夏王道宗传》称:

(永徽)四年(653),房遗爱伏诛,长孙无忌、禇遂良素与道宗不协,上言道宗与遗爱交结,配流象州,道病卒,年五十四。及无忌、遂良得罪,诏复其官爵。[23]

以此而论,汪籛等先生以政治着眼的观点自是棋高一着,褚遂良实在有诬告刘洎之动机与目的。[24]

但笔者以为,政治因素只是根本原因,在太宗诛杀刘洎的冠冕堂皇的理由下面,[25]还有一些直接原因。征辽失败,便使太宗有发泄的可能,这个原因不言自明;而另一个原因则千百年来均未曾引起过人们的注意,那就是太子李治与太宗后宫嫔妃相厮混,其中便包括才人武氏。

李治与后宫厮混这样的宫闱秘事当然不能公之于众,但太宗与褚遂良君臣也只是心照不宣,马周先是证褚遂良之伪、辩刘洎之诬,但一旦风闻刘洎案与世民、李治父子争风有关,也只能是缄默不语了。

李治与太宗后宫厮混纯属宫闱秘事,直接的证据我们只能提出武则天,其他的蛛丝马迹倒还有一些。《旧唐书》卷七九《李淳风传》称:[26]

初,太宗之世有秘记云:唐三世之后,则女主武王代有天下。太宗尝密召淳风,以访其事。淳风曰:“臣据象推算,其兆已成。然其人已生在陛下宫内,从今不逾三十年,当有天下,诛杀唐氏子孙歼尽。”帝曰:“疑似者尽杀之,如何?”淳风曰:“天之所命,必无禳避之理,王者不死,多恐枉及无辜。且据上象今已成,复在宫内,已是陛下眷属。更三十年又当衰老,老则仁慈,虽受终易姓,其于陛下子孙,或不甚损。今若杀之,即当复生,少壮严毒,杀之立雠。若如此,即杀戮陛下子孙,必无遗类。”太宗善其言而止。[27]

此段所记李淳风议论,纯为赞颂其好生之德,实在形同谶纬,但在迷信的外表下,揭示的却是李治淫乱后宫的事实,观李淳风“其人已生在陛下宫内”,且“已是陛下眷属”,即可略知一二。尤可注意者,为太宗之言,“疑似者尽杀之”,说明太宗当时还不知道具体对象,而联系《旧唐书·刘洎传》中,“洎临引决,请纸笔欲有所奏,宪司不与。洎死,太宗知宪(司)不与纸笔,怒之,并令属吏”[28]之语,我们大约可以知晓刘洎“欲有所奏”的是什么内容,而“宪司不与”纸笔,恐怕也不是他们的自作主张。当然,在这个时候,太宗还是不知道具体对象,他的震怒也是必然的了。

实际上,刘洎应该担负有监察李治之责任。《资治通鉴》卷一九七“贞观十七年闰六月”条称:

初太子承乾失徳,上密谓中书侍郎兼左庶子杜正伦曰:“吾儿足疾乃可耳,但疏远贤良,狎昵群小,卿可察之。果不可教示,当来告我。”正伦屡谏不听,乃以上语告之,太子抗表以闻,上责正伦漏泄。对曰:“臣以此恐之,冀其迁善耳。”上怒,出正伦为榖州刺史。及承乾败,秋七月辛卯,复左迁正伦为交州都督。[29]

杜正伦负有监督之责,因其漏言而左贬,此其治罪尚轻。而刘洎当与杜正伦一样,亦负有监察之职任,于是便有太宗所说的“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之语。刘洎监察不力,出了如许大事,其死亦宜哉。

我们还应注意到以下事实,《资治通鉴》卷一九九“贞观十九年十一月十二月”条载:

丙戌,车驾至定州,丁亥,吏部尚书杨师道坐所署用多非其才,左迁工部尚书,壬辰,车驾发定州。十二月辛丑,上病痈,御歩辇而行,戊申至并州,太子为上吮痈扶辇歩从者数日。[30]

痈这种病,根据《黄帝内经素问》卷一所云:

营气不从,逆于肉理,乃生痈肿。(唐人王冰注:营、逆则血郁,血郁则热聚为脓,故为痈肿也。《正理论》云:热之所过,则为痈肿。)[31]

元人滑寿撰《难经本义》卷下称:

五藏不和则九窍不通,六府不和则留结为痈。[32]

看起来,李世民真是血气不和,急火攻心,以至留结为痈,而李治吮吸,扶辇步从,乍一看,似乎可以把它当作父子情深之极的好事例看待,或许可以把它看作是李治孝道之表现,但若联系以上所推测,知道李治与后宫有染之事实,我们大约可以说是他做贼心虚之补救措施吧?

太宗在贞观十九年十一月丙戌(22日)从幽州回到定州,同月壬辰(28日)从定州出发往并州,十二月辛丑(7日)患痈,戊申(14日)到并州,同月庚申(26日)下诏令刘洎自尽。[33]

了解了这张时间表,大约更能得出李世民患痈、刘洎之死与李治有关的结论。

尚有二事可证成其说,此二事都与刘洎之子为其父翻案有关。

《旧唐书》卷八一《乐彦玮传》称:

乐彦玮者,雍州长安人。显庆中为给事中,时故侍中刘洎之子诣阙上言,洎贞观末为褚遂良所谮枉死,称冤请雪。中书侍郎李义府又左右之。髙宗以问近臣,众希义府之旨,皆言其枉。彦玮独进曰:“刘洎大臣,举措须合轨度,人主暂有不豫,岂得即拟负国?先朝所责,未是不惬。且国君无过举,若雪洎之罪,岂可谓先帝用刑不当乎?”(上)然其言,遂寝其事。[34]

《资治通鉴》将是事系于显庆元年(656)“是岁”条下。[35]这是刘洎之子第一次为其父翻案,其事当然与褚遂良的倒台有关,但没有成功。其原因,依乐彦玮的说法,还是不能推翻贞观中给刘洎定的罪名,亦即褚遂良并未诬告,而太宗的断刑没有不当。但我们假若考虑到此时武则天已成皇后,高宗与则天两位当事人当然明白刘洎之死的真相。于是所谓的“上然其言,遂寝其事”,也只能看成是高宗、武后有心为刘洎平反,而又碍于群臣反对而不得已的无奈之举了。

刘洎之子第二次的翻案却成功了,但那已是近30年以后的事。《旧唐书·刘洎传》称:

则天临朝,其子弘业上言,洎被遂良谮而死。诏令复其官爵。[36]

此事在《新唐书》卷九九《刘洎传》中记作“文明初”亦即公元684年。[37]请注意,刘洎之子的第二次翻案是在“则天临朝”之后,往事已成云烟,而武则天仍然记着当年刘洎的好处。如果说当年的高宗碍着其父太宗的面子,没有给刘洎平反的话,(尽管他也知道刘洎是替罪羊)那么,武则天就根本没有必要再有多余的考虑了。

两次上诉,一败一成,不是也昭示着刘洎之死与武则天有关吗?

从种种迹象看来,高宗与武则天于贞观十九年(645)在定州有染大约可以确定了。

但是且慢,还有一个问题在,武则天当时在定州吗?假若她不在定州,那么我们的结论就完全变成无稽之谈了。

武则天在定州的确切记载,我们没能找得到,但旁证还是有一些。《史记》卷九《吕后本纪》称:

吕太后者,髙祖微时妃也,生孝惠帝、女鲁元。太后及髙祖为汉王,得定陶戚姬,爱幸,生赵隐王如意。孝惠为人仁弱,髙祖以不类我,常欲废太子立戚姬子如意,如意类我。戚姬幸,常从上之关东,日夜啼泣云云。[38]

《隋书》卷三六《后妃炀帝萧皇后传》称:

帝每游幸,后未尝不随从。[39]

以此可见,帝王出征、巡游,常携带姬妾,刘邦带着戚姬,杨广携从萧后,就是很好的二例。想来唐太宗也是如此,武则天或许就跟随着太宗出京到了定州。但是,到定州后,高宗留了下来,武则天是否还跟着太宗走,还是留在定州了呢?《册府元龟》卷一八《帝王部帝德》称:

(太宗)又尝征辽,将发定州,诏以宫女十人从,司徒长孙无忌表请:“陛下躬自度辽,天下兵符及神玺悉从,宫女减少,将委官人,天下观之,以为陛下轻神噐。”帝曰:“度辽者十余万人,皆离家室,朕将十人,犹惭太多,夫自厚其身,必劳百姓。十人以主玺符,足可不任官人,朕心已在言前,无烦公重请。”[40]

以此而论,太宗征辽,宫女随军,必定也有姬妾。而太宗从定州出发,只带宫女十人,便把武则天这样的一大帮人就留在了定州。

这一留,从小的方面看,成就了李治与则天的好事,从大的方面看,或可认为是“吾国中古史上为一转折点”,而“开启后数百年以至千年后之世局者也”[41]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