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的定性:“杀降”与“有利医家”

三、事件的定性:“杀降”与“有利医家”

宋代两次解剖事件发生时,民众是否可以共同观摩巧屠解剖及画工画图已不得而知。按常理推测,由杜杞下令的刑杀与人体解剖虽关乎战争阴谋,但因被解剖人员乃是当时声势颇为强大的反叛者,解剖事件本身不可能是秘密的;李夷行乃是在犯人刑市后令巧屠与医工共行解剖之事,如此一来,无论解剖是当场发生还是易地而行,[40]也不可能是一件封闭的、完全可以杜绝民众谈论的事件。因此,从当时的舆论入手去讨论宋人对人体解剖事件的态度显然是一条不错的门径。然而,吊诡的是,历史记载似乎有意无意地进行着自己的筛滤,现在所能看到的文献中只是相对简单的事件记载,对于大规模的人体解剖,人们并没有如我们今日想象般有一番义正词严的辞藻与评论。

先来看对杜杞主持解剖一事的说法。杜杞剖杀欧希范后,御史梅挚弹劾杜杞,称其“杀降”,“失朝廷所以推信远人之意”,因此要求皇帝究其罪责。[41]“杀降”本是宋代官员在对付边境少数民族以及其他叛乱时常用的手法,比如乾德二年(964)、五年王仁瞻、王全斌伐蜀时,乾德三年剑州刺史张仁谦对付剑州叛军时,开宝二年(969)曹翰对付江州叛军时,庆历四年田况对付保州云翼军叛乱时,均使用了“杀降”手段,元祐三年(1088),张整为广西钤辖时,也曾用“杀降”来对付当地徭族。[42]通常说来,事犯“杀降”的官员往往以贬谪了事,因此,对于梅挚的上言,仁宗皇帝只是“赐诏戒谕之”,[43]此事也就不了了之。关于杜杞下令人体解剖一事的评价似乎就此止步,“杀降”成为朝廷对整个事件的性质认定。不过,一些文集中似乎对此事的处理并不满意,比如梅挚弹劾杜杞,朝廷虽下诏戒谕,但曾巩与王称均毫不客气地指出朝廷姑且放任的态度,说仁宗皇帝于此事根本“置而不问”。[44]而杜杞46岁便过世一事,文献记载中更是在相当程度上被附会了因果报应的说法。范镇《东斋记事》载:

一日,(杜杞)方据厕,见希范等前诉,叱谓曰:“若反人,于法当诛,尚何诉为!”未几而卒。杀降古人所忌,杞知之,心常自疑,及其衰,乃见为祟,无足怪也。[45]

范镇虽将杜杞之死与杀欧希范导致“自疑”相联系,不过,在他的记载中,杜杞犹能进行自我辩解,并义正词严地呵斥欧希范为“反人”、“于法当诛”,而叶梦得、郑景望则缺乏这种理解的态度。他们指责杜杞,欧希范“罪固不得辞,然已降矣,何至残忍而重苦之乎?”在他们笔下,杜杞从广西归来不久,“若有所睹,一夕登圊,忽卧于圊中,家人急出之,口鼻皆流血,微言欧希范以拳击我,后三日竟卒”。篇中,两人更是感叹,“因果报应之说,何必待释氏而后知也?”[46]

与杜杞不同,李夷行下令解剖刑死者尸体,并留下一副解剖图,但历史文献中几乎鲜有对其个人谋定此事的评价,[47]而且,这一次解剖所留下的图画既非以被解剖者命名(如“欧希范五脏图”),也不是因解剖者或组织者闻名,当时及后世的记载说明一个事实:校编此图的医者杨介才是与《存真图》唯一有关联的人。那么,杨介是谁呢?历史记载说,杨介是位谦虚的医者,素以“医述(术)闻四方”,曾受召为患脾疾的徽宗诊视,在“国医药罔效”的情况下,仅用两服汤药便治愈了皇帝。[48]杨介擅长方药,他开的药方在明代仍有流传。[49]或许是因为杨介的参与,宋人在评价《欧希范五脏图》与《存真图》时,普遍认为后者比前者“过之远矣”。[50]

尽管在看待解剖事件组织者的态度上历史记载较为模糊,但在对待人体解剖这一问题上,文献中的各种记载或委婉或直接地表达着宋人的看法。例如,关于王莽使太医尚方与巧屠共同刳剥王孙庆一事,政府纂修的类书以及文人文集中均有征引。征引时,文字几近照搬全录《汉书》等前代文献相关记载,但这种相同性背后却充满着暧昧与矛盾,每一次重复陈述其实都包含着各种附加的解释。

《太平御览》将王莽使太医尚方与巧屠共同刳剥王孙庆一事列为《人事部》“贪”、“虐”两类中的“虐”,《册府元龟》则列为“残虐”类。[51]也就是说,尽管编纂者对所引文献资料不做任何改动与添加,但在资料编排与分类上已有强烈的价值判断。《资治通鉴》王莽天凤三年(16)下引此条,胡三省注下则插入了多种医学术语来说明五脏与经脉,似乎有意从知识的角度进行补阙而非作道德上的判断。[52]南宋文献如《宾退录》、《郡斋读书志》等在述及《欧希范五脏图》、《存真图》时,行文末尾均附有王莽刳剥王孙庆一事,但从语意上看则与上述几条大相径庭。兹罗列如下:

(《存真图》)实有益医家也。王莽时,捕得翟义党王孙庆,使太医、尚方与巧屠共刳剥之,量度五藏,以竹筳导其脉,知所终始,云可治病,是亦此意。[53]

广西戮欧希范及其党……宜州推官吴简皆详视之,为图以传于世。王莽诛翟义之党,使太医尚方与巧屠共刳剥之,量度五藏,以竹筳导其脉,知所终始,云可以治病。然其说今不传。[54]

此两条所引王莽刳剥王孙庆一事与上引史料一样,均是照搬《汉书》,但两书照录时,每位作者看到的都是他们想要看到的图景与意义。前一条记载认为,李夷行下令对刑囚“决膜摘膏肓”与王莽下令刳剥王孙庆的本意是一样的,皆出于治病的需求;后一条则强调杜杞下令戮剖欧希范及其党,“为图以传于世”,实是填补了王莽时期人体解剖学说不得留传的缺憾。这样一来,不唯王莽下令刳剥王孙庆一事被追认了相应的医学价值,而且杜杞之剖欧希范、李夷行之决膜刑囚亦被置于同一种言说路径中,“为图以传于世”、“云可以治病”、“实有益医家”表达了人们对“解剖”这种知识方式的认识。

当宋人对人体解剖的叙述逐渐由道德谴责转而从医学角度进行赞美时,这种认识上的改变是否对后世医学产生过作用呢?从有益于医家的立场出发,人体解剖与观察继续在后世存在,并成为公开表达医家医术高明的有力证据。宋代以来,强调通过观察人体来提高医术的例子非常多,例如,齐州(今山东济南)人徐遁曾讲,有一年齐州饥荒,“群丐相脔割而食”,其中有一人“皮肉尽而骨脉全”,“遁以学医故,往观其五脏”。[55]无为军(今安徽无为)医者张济医术甚高,他在饥荒年人相食时,曾“视一百七十人”,因此行医时用针“无不立验”。[56]明代以后,这一传统依然延续,一些医者强调人体解剖以及亲自观察人体五脏的重要性。如《医学统宗》作者何柬曾说,自己年轻时,“以医随师征南,历剖贼腹,考验腑脏”。《医林改错》作者王清任强调“亲见脏腑”的重要性,他自己曾多次至义冢、刑场看破腹露脏的尸体。[57]这里,刑场、战场、义冢等处仍然是观察尸体的主要地点,但不同的是,上述观察俱出于个人行为,而非政府有组织的解剖活动。宋代以降,有关人体解剖医学上的认识与道德上的松动并没有打开中国医学史上新的一页,由宋代有组织的刑场解剖画图事件出发所产生的影响,也没能如欧洲那样最终将人体解剖合法化、组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