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史同名录》

(三)《三史同名录》

汪辉祖于本书卷四十《叙录》云:“录同姓名者,辨其似也,至辽、金、元三史,则不能复以姓统名,盖辽金诸部,各有本姓,史文或系或不系。元之蒙古色目,例不系姓,故惟以名之同者录之,此变例也。”三史中“族以名行,人不系姓,而又取于官、于地、于事、于物、于姓氏,国俗相沿,语必叠字,对音翻译,文难数通,以视汉字、汉语者,广隘难易,相悬万万,袭蹈故常,渐难别白”,人名“当时既难辨晰,后世益鲜考据,于是贤否相混,彼我合并”,“史臣且不能无误,而欲读史者展卷了如,抑又安能。此则论世知人,不容不早别者也”。编纂体例如下:

1.辽、金、元三史,不以姓统名,盖辽金诸部,各有本姓,史文或系或不系。元之蒙古色目,例不系姓,故唯以名之同者录之。

2.辽金以名为纲,而以异姓者分列之;辽金以所录人名,元以蒙古色目及辽金部族为主,而以汉姓者附存之。色目虽有汉姓,实则俱以名行,与蒙古同。汉人南人,间有不系姓者,亦仍史文录之,不书附字。

3.首字以韵相次,次字以部相从,订其异同,各为次第。复旁考五代、宋、明诸史,以资参证。

4.凡音近字别,转辗相同者,辄移韵部,附于初见条后。其名之互异,及姓之或系或不系者,悉考著之。

如卷十九“忙兀台”条下,用小字注出忙兀台的不同译音,计有忙兀带、忙古带、忙古歹、忙古台、蒙古带等9个。

5.正文中人名下用小字注出同名人数,如拜住(十二)、教化(十四)、阿里(十七)、伯颜(十九)、孛罗(二十二)、也先帖木儿(二十三)、脱脱(二十三)、不花(二十四)、脱欢(三十二)。

6.简要注出人名出处、事迹并考辨。如:

卷十七:阿剌忒纳失里(三)

——见卷三十二《文宗纪》,天历元年,豫王。案《宗室表》太祖系,察合台六世孙。继培案:亦作阿忒答纳失里。《诸王表》阿剌纳失里,《武宗纪》至大三年。

——见卷三十五《文宗纪》,至顺二年,诸王乞八兄豫王。继培案:《宗室表》世祖系,奥鲁赤曾孙,作阿忒思纳失里,此与上豫王相涉而误。

——见卷三十八《顺帝纪》,至元元年,高丽王。《考异》云:“即王焘,见《朝鲜史》。”

卷三:雅里(二)

——见卷三十《天祚帝纪》,帝子,耶律。

——见卷三十四《兵卫制》,太祖六世祖。继培案:《世表》作泥里,一作涅里,亦作泥里、耶律。

卷三十二:伯牙伦(二)

——见卷二十《成宗纪》,大德六年,诸王。

——见卷二十三,《武宗纪》,至大三年,世祖宫人。

卷四:斡(五)

萧二:一见卷七《穆宗纪》,应历十五年林牙,传在卷八十四,作幹。案斡字书内多误作幹,二人名,纪传亦互见,未知孰是。一见卷二十九《天祚帝纪》,宝大元年太师。

耶律三:一见卷十八《兴宗纪》,重熙六年使宋。一在《耶律那也传》,那也父。一在《耶律世良传》,世良小字,并见卷九十四。

上例解读为:三史中名字为“斡”者,共有五人,其中萧姓二人,耶律姓三人,即有两个萧斡,三个耶律斡。

7.共收录人名1474个,《辽史》同名五卷,人名171个;《金史》同名十卷,人名294个;《元史》同名二十卷,人名560个。异史同名各止一人,及一史已有同名,而他史别出一人者,为总录二卷,人名106个。《五代史》、《宋史》、《明史》人名之合于三史者,为附录二卷,人名132个;同名异译人名211个;列各卷人名总目,为叙录一卷。

8.本书三史,用乾隆四年武英殿刊本。“若夫译音无定,旧史多舛。馆臣奉诏釐正,一洗沿袭之陋,辉祖僻处草茅,未由仰见,录内人名,仍以武英殿旧刊为据。”

乾隆四十六年(1781),颁布《钦定辽金元三史国语解》四十六卷,这是我国首次出现的统一译名索引,此书以索伦语正《辽史》,以满洲语正《金史》,以蒙古语正《元史》,分君名、军名、部族、地理、职官、人名、名物等门类,著其名义,详其字音。此次对辽、金、元三史译名的更改,错误百出,张元济百衲本《元史》跋云:“有时所改之名,不能适如原用字数,于是取上下文而损益之,灭裂支离,全失本相。”《钦定辽金元三史国语解》颁布当年,就已经有挖改殿本译名而成之新版《元史》[45]。“《元史》中的人名有译自蒙古文,也有译自阿拉伯文、畏吾儿文、藏文和他种文字的,不是蒙文而用蒙古文来改,就不免张冠李戴、指鹿为马了”,“因时代不同,读音也很有差别,用清代的蒙古语读音去改译元代的蒙古人、地名,也很不妥当。因此,《元史》被改得面目全非”。[46]

汪辉祖所编《三史同名录》嘉庆六年才刊印,却未采用新版三史,个中原因,汪辉祖自称“僻处草茅,未由仰见”,故“录内人名,仍以武英殿旧刊为据”,实为托词。在乾隆五十五年刊刻的《史姓韵编》中,汪辉祖已经使用新版三史,提出:辽、金、元、明四史中,少数民族标名不著姓者、姓须改译而名不变者,入《汇编》;姓不须译改而名须译改者,《汇篇》及《姓篇》两收之。这一体例,就是为了方便新版读者,依旧可以利用《姓篇》来检索人名。嘉庆八年,他说:“向读《元史》,尝取明南北监本以校新刻本,颇有异同。撰《元史正字》。”[47]此处的新刻本就是指乾隆四十六年殿本之挖改本。《三史同名录》与《史姓韵编》不同,只录名,不系姓,新版三史名既已改,读者自然无法利用依据旧本编纂的《三史同名录》。汪辉祖除非编两种《三史同名录》,否则不可能在一书中,同时兼顾新旧两种版本的读者。既然无法解决这一问题,就唯有选择自己熟悉的旧版来编。同时,又不敢无视《钦定辽金元三史国语解》的存在,就只好托词回避。赵翼于乾隆六十年刊行《廿二史札记》,所据也是武英殿版旧史,他在书后以补遗方式开列《新旧译名对照表》,借以向统治者作一交代,以免获咎。但汪辉祖是在编人名录,不可能以赵翼之法搪塞人口,干脆就说未见新版。

辽、金、元三史中,少数民族人名同名异译是一大难题。四库馆臣云:“元托克托等修宋辽金三史,多袭旧文,不加刊正”,“盖旧俗已漓,并色目诸人亦不甚通其国语,宜诸史之伪谬百出矣。迨及明初,宋濂等纂修《元史》,以八月告成,事迹挂漏,尚难殚书数。前代译语,更非所谙。三史所附国语解,颠舛支离,如出一辙,固其宜也”。[48]有学者提出可用异文(同音不同字)翻译,来区别诸部人的同姓名者,然同姓名者太多,异文数量不足并且难以统一。汪师韩《韩门缀学》认为可以将史书同名者列为类传,实际也不可行。章学诚认为,要化解这一难题,只有像汪辉祖这样编辑同名录一法,“将全史所载,毋论有传无传之人,凡有同名,详悉考别,勒为专篇,与《国语解》并编列传之后,岂不轩目豁心,可为久法”。[49]章学诚还指出:“龙庄是书,盖三易其稿,再涉寒暑,有苦心矣。前人谓元有五伯颜,或广至九伯颜,以为详矣。今龙庄所考,盖同名伯颜,几二十人,视前人所考,不啻倍蓰,此则书之精详,不可不著者也。”[50]周中孚也肯定此书问世后,“于是三史所载,毋论有传无传之人,凡有同名,详悉考别,既博且精,得未曾有”,“俾读史者轩目豁心,可为久法”。[51]中华书局编纂《元史人名索引》时,“为了区分同名人物和解决异译问题,编者曾参考了汪辉祖的《三史同名录》、《元史本证》”等书。[52]方龄贵认为:“读《元史》,还要取赵翼的《廿二史札记》,钱大昕的《廿二史考异》、《补元史艺文志》、《元史氏族表》、《十驾斋养新录》,汪辉祖的《元史本证》、《三史同名录》中有关部分比对合观,得益必然较多。”[53]

当然,《三史同名录》错误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杨志玖就指出:“《元史》上同名的太多,回回人同名的更多,给分辨造成困难。清人汪辉祖的《三史同名录》、中华书局《元史人名索引》对此做了许多分辨工作,很费功力,但也不尽如人意。我有时也不同意他们而自行其事。”[54]他曾举一例说明:《元史》卷31《明宗纪》载:“仁宗延祐三年(1316),封武宗长子和世琼(即明宗)为周王,令其出镇云南,行至延安,有武宗旧臣沙不丁等来会。”汪辉祖《三史同名录》卷19“沙不丁”条引上三卷有关记载后说:“疑俱即此人”;中华书局《元史人名索引》第223页“沙不丁”条亦并上三卷记载为一人。按,以江浙左丞何以竟称“旧臣”,甚难理解:旧臣多指在皇帝左右侍奉的近臣,沙不丁远在江浙,似难以接近武宗。又,《三史同名录》以卷101《兵志·站赤》至元二十四年七月提及的沙不丁为广东宣慰司为另一人,误。查原文:“七月,给中兴路、陕西行省、广东宣慰司,沙不丁等官铺马圣旨一十三道。”汪氏盖误连广东宣慰司与沙不丁为一句而误。《索引》不误。[55]

《三史同名录》是我国第一部少数民族译名索引,虽然存在译名不统一的缺略,但在解决三史同名异译这个难题方面,汪辉祖的开创之功与成就值得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