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市场网络上的济宁和济宁地区及其与海外市场的联系
济宁在明清王朝的经济和财政收入结构中获得重要地位。首先,明代漕粮征收伊始,山东和河南就是提供“北粮”仅有的两个省份,而济宁地区在漕粮的征收和运转上承担重要职责。其次,济宁是明清时期征收商税额最高的城市之一,显示了工商业的客观规模。[110]康熙年间济宁本州(不领县)的年商税约1300两银。[111]乾隆十二年(1747),上涨了六倍多,高达7900两。[112]
更重要的是,作为山东省的一个主要地方产品集散中心,济宁在漕运和运河贸易网络中的战略位置赋予它在跨区域商品流通中突出的枢纽地位,它的南方导向的经济促进了南北经济交换。以乾隆时期粮食的长途贩运为例,山东西南部(包括济宁州、兖州府和曹州府等府、州的大部)输出数百万石的小麦、豆类和杂粮到长江三角洲、直隶(河北)、河南和山东西北部(东昌府)。山东西南部持续输出余粮一直到清末。
济宁及其附近地区的外部联系有助于我们思考在明清时代是否出现民族市场的现象。明清阶段大规模的物资官方运输和地区间商品的差价使得各个地方之间的联系成为可能。大部分长途贸易借助于运河,运河沿线城镇成为这种联系的枢纽。会馆的广泛分布标示着发达的长途贸易的模式。明清政府调节政策以适应这种商品化的发展,其中一个重要的变化是明中期一条鞭法以来赋役的货币化。越来越依赖“看不见的手”,国内多数地区都是在市场的基础上日渐融合、壮大。然而,全国经济交往的一般模式还是停留在发达商品化生产的南部(或者更确切地讲,长江三角洲)和北方的消费市场之间;济宁等北方运河城市的商业还是超过了生产。明代中期开始出现一个整合的但尚不成熟的民族市场,经过明清之际的倒退,在清代又复兴并深化。
大运河也承接了明清时期以朝贡形式为主的对外贸易,包括济宁在内的运河港口成为对外贸易的中转点。日本商人的角色十分突出。在明代,日本商旅携带了远远超过朝贡限定的货物,并时常导致贸易纠纷。总的说来,在明代的大部分时期和清代的部分时期日本商船在运河中断断续续地保持着重要性。但是,原始文献中缺乏显示国际贸易对济宁和其他北方运河城市是否具有显著直接影响的证据。济宁的跨区域重要性基本在于它在国内市场网络和王朝财政体系中的位置。